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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东升

作品数:6 被引量:14H指数:2
供职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法律
  • 2篇律制
  • 2篇法律问题
  • 2篇法律问题研究
  • 2篇法律制度
  • 1篇电子合同
  • 1篇电子签章
  • 1篇电子商务
  • 1篇遗嘱
  • 1篇遗嘱继承
  • 1篇遗嘱自由
  • 1篇引航
  • 1篇引航员
  • 1篇债权
  • 1篇债权行为
  • 1篇商务
  • 1篇特留份
  • 1篇赔偿
  • 1篇侵权
  • 1篇侵权责任

机构

  • 6篇大连海事大学
  • 1篇天津港引航站

作者

  • 6篇骆东升
  • 1篇刘耀东
  • 1篇翟云岭
  • 1篇王智

传媒

  • 1篇财经问题研究
  • 1篇东北大学学报...
  • 1篇世界海运
  • 1篇大连理工大学...

年份

  • 4篇2013
  • 2篇2004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缺陷产品侵权的比较法研究
缺陷产品侵权责任中的产品概念,不仅应当包括经过加工、制造的,以销售为目的的动产,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不动产等也应包括在内。不仅包括物质产品,也包括精神产品;不仅包括有形产品,也包括无形产品。产品缺陷关注的是产品的安全性...
骆东升
关键词:归责原则惩罚性赔偿侵权责任
继承回复请求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2
2013年
继承回复请求权是继承人因他人否认其继承权且无权占有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时的原状回复请求权。继承回复请求权兼具形成权与请求权的性质。在共同继承时,行使继承回复请求权属于遗产保存行为,因此无须全体共同继承人协商一致。继承回复请求权可以被继承、扣押,但由于继承回复请求权之诉需要确认继承人之资格,因此无法被代位行使。继承回复请求权为特别请求权,尤其是原被告间争执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时,应以继承回复请求权优先适用。为了从速确定财产秩序关系,继承回复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时效期间应继续坚持《民法通则》、《继承法》关于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未来民法典继承编应当借鉴《意大利民法典》、《澳门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回复请求权的性质。
骆东升
关键词:继承回复请求权继承权物上请求权
国际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电子商务的兴起使传统法律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尤其是有关电子合同的订立、法律效力、合同主体的识别等民事法律问题,以及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征收法律问题。目前,各主要发达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已陆续出台了电子商务立法。而我国电子商...
骆东升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合同电子签章法律制度
文献传递
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法”立法的必要性被引量:4
2004年
作为一个拥有诸多港口的海运大国,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规范引航活动,约束引航员的工作、服务和行为,保障引航员的权益,是我国的一项空白。本文从引航员的角度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法”立法的必要性。
王智骆东升
关键词:引航员法制建设
物权行为理论的梳理——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为中心
2013年
从体系解释的角度而言,可以认为中国《物权法》没有明确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但《物权法》似乎考虑到了其与《合同法》第51条的协调,而承认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原则。如果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会对民法的逻辑以及实践都有所伤害,还可能伤害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既然承认所谓债权合同与物权变动效果相区分的原则,而债权合同又不包括物权变动的目的与效果意思,只能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在一个买卖物的交易中,有物权合意的存在,实为逻辑的必然,且此逻辑不伤害法益,无变通的需要。
翟云岭骆东升
关键词:物权行为债权行为物权行为无因性
论遗嘱继承中的特留份法律制度被引量:7
2013年
特留份制度乃为平衡"遗产处分禁止主义"与"遗嘱自由主义","个人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冲突的产物。特留份在性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继承权,为法定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得享有。特留份权因继承开始而发生,也只有在继承人承认继承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特留份权。我国《继承法》中的"必要遗产份额"其性质并非特留份,而是借鉴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继份制度而设。必留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遗嘱人的财产处分自由,但其主要功能是充分发挥家庭养老育幼的职责,以减轻社会负担,而非专为限制遗嘱人的遗嘱自由。我国未来民法典继承编应当规定遗嘱继承必留份与遗赠特留份并行的双轨制模式。
骆东升刘耀东
关键词:遗嘱自由特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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