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皞
- 作品数:27 被引量:168H指数:8
-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 儒家美德法理学论纲被引量:7
- 2011年
- 儒家的道德思想可解读为一种温和的美德伦理学,既强调行为准则礼,又将个人品质作为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儒家美德法理学是受儒家道德思想启发而发展出来的当代法律理论,以礼、正名、义和仁四个儒家根本理念为基础。在规范理论方面,儒家美德法理学将和谐(社会层面的协调性和谐与个人层面的自治性和谐)看做是法律的重要价值之一。法律应当提供一个制度性框架以促进公民美德的发展。在实在理论方面,儒家美德法理学从功能论的角度解释了法律如何指引公民的行为,并对评价性概念的适用和法律指引人们行为的机制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以此为前提,儒家美德法理学要求法律中的评价性概念和法律的内容能够被具有"义"美德的公民所内化,以令法治得以良好运行。
- 王凌皞劳伦斯.索伦
- 司法判决中的实践理由与规范适用——儒家“原情定罪”整体论法律推理模型的重构被引量:4
- 2015年
- 司法推理中的核心问题是法律规范适用。传统法条主义将法规范适用看作从整体到个别的"涵摄"过程,也就是将一般的法律规范适用到特殊的个案中。从实践推理的角度来看,法条主义涵摄模型预设了"理由原子论"的看法。这种原子论模型认为普遍的法律理由具有超越具体个案和语境的不变功能。与此不同的是,以孟子和董仲舒为代表的古典儒家思想家提出"经权"与"原情定罪"式的实践推理模型。该实践推理模型着眼于个案情境本身的性质,以此决定规范适用的具体方式和最终适用结果。"嫂溺援手"和"误伤己父"这两个儒家的典型案例表明,原情定罪一种"理由整体论"的实践推理方案。理由整体论否认规范背后的理由具有超越个案与语境的不变功能。在司法判决中,理由整体论主张个案的具体属性才起着决定性作用,最终的案件判决取决于可适用于个案的不同考量因素(情节)及其复杂功能与结构。
- 王凌皞
- 关键词:法条主义
- 法律应当如何对待情感——读《逃避人性:恶心、羞耻和法律》
- 2013年
- 法律应当如何对待情感?传统的法理学立场诉诸理性的权威,轻视甚至回避情感。而《逃避人性》一书在自由主义法理学的语境之下,独辟蹊径,细致探讨恶心与羞耻两种情感在法律中的意义,为法律实践如何对待这两种负面的情感提供了答案。评论首先从努斯鲍姆的理论核心出发,探讨何谓"情感的认知理论",及其对人类福祉或蓬勃焕发的重要性。主要侧重分析作者如何从自由主义的"平等尊重"理念出发,给出一整套关于法律与情感关系的规范理论。
- 王凌皞
- 关键词:情感关系法理学研究法律理论法律哲学伦理性
- 实践的两个原理及其法理论意义--以法教义学的法律形而上学辩护为例被引量:3
- 2020年
- 法律实践是制度性实践。在制度性实践的领域,存在"制度-实践不等同"和"实践首要性"两个根本原理。法教义学的核心主张在于教义性或遵循权威的思考,通过体系化、类型化的工作方式在制定法之外将教义(通说)和先例界定为具有权威性的判决根据。教义学家试图从古典的"神圣律令"法律形而上学和现代的"社会主权"式法律形而上学推导出其核心主张。然而从实践的原理看,这一实践推论并不成立。只有返回实践的领域,才能重建妥当的法律实践理论并合理重构法学研究的基本范式。
- 王凌皞
- 关键词:实证主义法教义学
- 美德法理学:以美德为中心的裁判理论
- 2019年
- "美德法理学"是运用美德伦理学的资源来回答法理学中心问题的规范性、解释性法理论。本文重点是发展以美德为中心的裁判理论。对这一理论的阐释始于对司法品格(judicial character)之缺陷的探究,比如腐败和不胜任。接着,本文将论述司法美德,包括司法智慧,它是实践智慧(phronesis)的一种形式,或明智的实践判断。以美德为中心的正义观,反对公平理论优先于正义理论的主张。作为一种品质特征的美德中心性(centrality of virtue),可以通过将正义的美德分析成构成性要素的方式揭示出来。这些要素包括司法公正(对受判决影响的那些人不偏不倚的同情)和司法整全性(尊重法律并关心其融贯性)。本文认为以美德为中心的理论能解释,具有美德的实践判决(virtuous practical judgment)在将规则适用于特定事实情况时所扮演的角色。此外,它主张以美德为中心的裁判理论能最好地解释合法的司法分歧这一现象。最后,以美德为中心的进路最能解释衡平实践,即根据法官对个别事实情形之具体特性的理解来超越法律规则的僵硬适用。
- 胡烯王凌皞
- 关键词:伦理学正义法理学美德
- 公共利益对个人权利的双维度限制——从公共利益的平等主义构想切入被引量:23
- 2016年
- 公共利益概念在法律中极其重要但却难以界定。在政治哲学上,大致上有功利主义、社群主义和平等主义三种公共利益观。三者之中,诉诸平等的公共利益观念提供了最具理论说服力同时也最契合法律实践的构想。根据平等主义的设想,公共利益应当被理解为社群全体成员平等共享的满足其自身主观欲求的机会。这种以平等为价值追求的公共利益观为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的冲突给出了全新的说明,迫使我们放弃天平式横向比较的权衡观,转而接受横向"利益权衡原则"和纵向"平等分配原则"双维度限制的方案。在这一方案下,个人权利不可以被理解为王牌,而应当被视作盾牌。
- 王凌皞
- 关键词:公共利益个人权利平等主义
- 美德法理学、新形式主义与法治--Lawrence Solum教授访谈被引量:12
- 2010年
- W(王凌皞):你好,Larry。非常高兴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您为什么对美德法理学这个课题感兴趣。换一种说法,您提出美德法理学的语境是什么,或者是什么激励着您去思考这个问题?
- Lawrence Solum王凌皞
- 关键词:法理学法治新形式主义社会规范美德伦理学实在法
- 法学的实践品格与经典阅读被引量:1
- 2017年
- 我国的法学实践和学术研究并不重视经典阅读,对经典的忽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学研究的品质。法学既非标准的社会科学,也不是典型的人文学科,但法学研究者都同意法学是一门面向实践的学问。根据对法学实践品格中“实践”的不同理解,在概念上法学可以被进一步区分为“实用技艺之学”、“问题解决之学”和“价值反思之学”。实用技艺意义上的法学无关经典,问题解决意义上的法学无须经典,而价值反思意义上的法学则高度依赖经典。这三种“法学”相对独立但又彼此关联,共同构成了法学这门学科。而在三者之中,价值反思的法学最能够体现法学“实践”实践品格因此也最具有学科典范。当代中国法学要在理智上成熟。必须超越简单实用的比较法式制度借鉴去挖掘制度背后的根本理据。这就要求法学研究者在阅读古今经典时放弃旁征博引的“索引式阅读”,转而面向事情本身进行理智投入的“反思性阅读”。
- 王凌皞
- 多学科视角下的守法行为研究——兼论自动守法中的高效认知界面优化被引量:12
- 2015年
- 本文将首先简要回顾守法理论学说史,接着从经济学、社会学以及社会心理学多个学科的进路提炼和总结不同的守法模型。守法的经典理论和多学科经验研究大多预设了反思性"遵循规则"的守法观念。这种对守法的看法忽视了守法行为中"依照规则"守法的自动守法机制。这一机制体现在认知心理学进路"自动加工"守法模型中。法律的高效认知界面可以低成本同时又有效地促成人们自动守法。这一模型不但有助于拓展人们对守法心理过程的理解,更可以帮助立法者和执法者更好地理解守法决策中各个激励的相互影响,采用认知界面优化设计来促成人们更好地守法。
- 王凌皞葛岩秦裕林
- 关键词:法律社会学
- 存在(理智上可辩护的)法律教义学么?——论法条主义、通说与法学的智识责任被引量:19
- 2018年
- 法条主义以及法教义学的核心命题包含着以下疑问:通说的存在是否真的有助于我们解决部门法中的实践问题?教义学的"融贯性—体系性"究竟是怎样的标准?法教义学又如何以这一标准来理解法律实践?更一般地说,以达成通说并致力于务实地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的法教义学是否是法学研究的好典范?对法律解释合理性的深度反思表明,法教义学的两个根本前提之间存在着不可消解的内在矛盾,无法有效辩护自身立场。法教义学家过于单薄地理解了法律实践的意义,因而在根本上误解了自己的主张。理智上可辩护的法学是一种以理论化的方式理解法律实践的学问。法学是法理之学。
- 王凌皞
- 关键词:法条主义法教义学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