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晓鹏
- 作品数:24 被引量:14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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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受人与抵押权人权利冲突及其法律救济被引量:1
- 2011年
- 关于一房二卖的法律规制,理论和实务上的探讨很多,在此不拟详叙。本文讨论的情形是,房屋所有人以其出卖后的房屋再行设置抵押,买受人的权利如何维护。例如某甲有面积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处,于2010年11月以每平方米5000元的价格出卖于某乙,并已受领乙支付的购房款20万元,
- 睢晓鹏
- 关键词:权利冲突法律救济房屋抵押面积100平方米
- “婚姻保证金”的效力及法律后果——兼论不法原因给付及其制度构建被引量:1
- 2011年
- "婚姻保证金"的法律性质为附条件赠与;按照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条件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无效则法律行为本身也应认定为无效,但如此处理难以周延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在我国民法中引入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在该赠与行为被宣告无效后,适用不法原因给付规则加以规制。
- 赵美芳睢晓鹏
- 关键词:效力法律后果不法原因给付
-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费请求权探析
- 2010年
- 物业费请求权是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成立后,物业服务企业享有的请求支付义务人对其提供的物业服务给付对价的权利,系属债权请求权;物业费请求权的行使对象限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但两者的义务来源不同;物业服务企业在行使物业费请求权时,应当对收费的内容和依据进行公示,并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质询,对欠费业主应书面催告并给予合理的宽限期。为了均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费请求权享有抗辩权并得事实抗辩,但不得以非合同当事人或未享受及无须接受物业服务为抗辩事由。
- 睢晓鹏
- 关键词:物业服务合同抗辩
- 得房率缩水纠纷中的司法衡平
- 2016年
- 得房率缩水是否构成违约,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则可资援引,应进行司法衡平。通过对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考察,可得出的结论是:买受人的利益应获得保护,对其保护范围为得房率缩水超过合理误差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买受人损失的确定以得房率缩水造成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价值为基数,结合买受人因此所受利益损益相抵,酌情确定。
- 睢晓鹏
- 关键词:衡平司法纠纷套内建筑面积买受人损益相抵
-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违约的认定标准
- 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
- 睢晓鹏
- 关键词:合同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
- 情势变更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适用——以宏观政策调整为背景被引量:1
- 2011年
-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的房屋作为标的物出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给购房者,由预购人支付价款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制度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了工程建设款项,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因而成为新建商品房销售的主要形式之一。然而近年来,因房价高企,国家连续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而随着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出台,时常会伴随着“退房潮”的出现,一些商品房买受人以“情势变更”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合同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定金或首付款。
- 睢晓鹏
-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合同情势变更宏观政策调整商品房预售制度房屋所有权商品房销售
- 略论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的关系
- 2011年
-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是物业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相关讨论也比较多,但现有的讨论多局限于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主体地位,没有或者较少地将业主委员会置于业主大会的大背景下进行分析,也没有充分进行系统的理论探讨,导致业主大会虚置化和业主委员会定位不清的问题比较突出。
- 睢晓鹏
- 关键词:业主委员会民事主体地位物业管理法律地位理论界实务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情势变更被引量:1
- 2011年
- 近几年来,由于房价持续高企,住房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国家对此也频频出台政策予以调整,如提高银行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息等。
- 睢晓鹏
-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合同银行贷款房价住房
- 按份共有人能否以法院生效确权裁判单独申请不动产登记
- 2012年
- 一、问题的提出因继承纠纷,原、被告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经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原告唐甲就位于某处的房屋享有3/4产权份额,被告唐乙享有1/8产权份额,被告缪某某、唐丙共同享有1/8产权份额。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共同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但被告不予配合,故起诉要求:判令三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并承担诉讼费用。
- 李骏睢晓鹏
- 关键词:生效法院裁判变更登记
- “隐蔽劳动关系”的类型及认定
- 2024年
- 目前在裁审实践中,涉“隐蔽劳动关系”的纠纷逐渐增多。“隐蔽劳动关系”构成与否事关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劳动者影响较大。现实中,对“隐蔽劳动关系”的认定,存在同案不同处理的情况。笔者从“隐蔽劳动关系”的概念及成因出发,结合相关实践案例分析其类型,并提出“隐蔽劳动关系”认定的思路。
- 睢晓鹏
- 关键词: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