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罪认罚自愿性的法院审查难题及其破解被引量:5
- 2019年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让自愿性审查成为诉讼制度发展的焦点之一,然而,在当前制度语境下,进行自愿性审查面临着证据规则的结构缺失、主流观点的认识偏差、主观意愿的客观评价困难等难题。当前学界形成了以“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控制”为判断标准,以“律师介入权”“后果知情权”“意愿撤回权”“自愿事实被审理权”等四项权利为供给侧保障的改革思路,即“一线四权”的自愿性保障体系,但这未能达到保障被追诉人自愿性的要求。对此,应着力建构“内外融贯性”标准系统,即将内部性标准与外部性标准进行勾连。内部性标准包括概括认罪的基本忠诚度标准、认罪事实的经验协调性标准,外部性标准包括程序分流的路径盖然性标准、诉讼全程的程序合规性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对被追诉人的庭前单独答辩程序、否定自愿性认罪的一断终局机制、否定自愿性认罪的程序即转机制作为制度保障。
- 韩晗
- 从“定分止争”到“定纷止争”——看英美证据法规则难以为我国吸收的原因被引量:2
- 2016年
- 英美证据法规则作为刑事诉讼法学界一直推崇的理论,却难以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所吸收,对这种现象出现原因的现有分析难以从根本上进行合理解释。从刑事诉讼结构性矛盾的角度出发,可以推导出英美证据法规则产生与存在的基础,由此反思当下我国的司法实践,法院以"案结事了"为指导思想,诉讼功能由"定分止争"异化为"定纷止争",刑事审判工作也在"解决纠纷"的目标指引下,压制刑事诉讼的结构性矛盾,遏制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进而能够顺利及早的完成对被告人的定罪。正是这种诉讼功能定位的异化,导致了英美证据法规则难以为我国吸收适用。
- 韩晗
- 关键词:刑事诉讼功能异化
- 刑事诉讼模式与审判程序的类型化勾连——以“证明标准”为分析主线被引量:1
- 2017年
- 当前我国的刑事诉讼司法理论与实践已经形成对抗性司法模式、协商性司法模式与恢复性司法模式并存的格局,同时也存在着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这三种审判程序,在刑事司法日趋"精致化"的今天,有必要对模式、制度、程序以及背后的刑事诉讼理念进行勾连以实现相互之间关系的理顺;而进行类型化勾连主要依靠的就是能够贯穿刑事诉讼侦查、审查起诉与审判三阶段的证明标准,为此勾连出了对抗性司法模式——控辩式庭审制度——普通程序;协商性司法模式——辩诉交易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恢复性司法模式——刑事和解制度——简易程序(改良后)三条路径。
- 韩晗
- 关键词:恢复性司法模式证明标准
- 检察权能新拓:撤案核准的内涵阐释与模式展望——兼论刑事撤案与监察撤案的制度建构被引量:4
- 2020年
- 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1款确立了在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情况下的核准撤案制度,由此提炼出的撤案核准模式是刑事撤案制度发展的重要创新,撤案核准权也是公诉权能的重要延伸。现有刑事撤案制度所确立的自行撤案模式、通知撤案模式、建议撤案模式并未发挥应有的效果,亟待变革。撤案核准模式具有扩展适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因而在刑事撤案与监察撤案的制度建构中,撤案核准模式取代自行撤案模式是撤案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在此基础上,取消建议撤案模式,强化撤案监督,实现撤案制度的法治化转型。
- 韩晗
- 关键词:刑事撤案
- 论律师分级的标准被引量:2
- 2016年
- 近年来,伴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律师分级制度的改革也逐步提上了日程并引发了学界的热议。许多专家学者亦对该制度提出了质疑,这种质疑的实质是对律师分级标准的怀疑,因而,建构科学合理的律师分级标准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是当前律师分级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本文首先分析了目前已经提出的律师分级标准存在的局限性,并提出了有效辩护率、再审申诉成功率、业绩增长率、法律援助率为核心的标准体系。
- 韩晗
- 关键词:体系化
- 中国版“诉辩交易”若干理论问题之反思被引量:1
- 2017年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出现,被视为中国版的"诉辩交易"制度,从当前司法实践及域外经验出发,需要注意的理论问题是:该制度并不是脱胎于"坦白从宽"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坚持国家追诉主义的立场,坚持检察官的主导地位,理性对待被害人的谅解赔偿问题,切勿使其成为制度适用的决定性因素;明确制度启动所具有的自愿性与达到证明标准的二元属性;尽量消除"可能判处"对"庭审实质化"的冲击,使量刑建议权向从宽幅度建议权的方向发展。
- 韩晗
- 关键词:被害人谅解量刑建议权
- 检察机关“撤案批准权”的定性与制度展望被引量:2
- 2017年
- 撤案批准权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并不局限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该权能定性应为检察机关公诉权,而非诉讼监督权;对该权能的规定尚存在程序层级过多、适用条件模糊等问题。撤案批准权的案件处理方式为公诉权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值得总结推广。
- 韩晗
- 关键词:检察机关
-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中的证明标准被引量:4
- 2016年
-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作为一个新兴的诉讼程序,试点工作已开展近两年时间,但对于该程序在适用过程中到底采用何种证明标准至今尚无明确定论,而基于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对证明标准的传统理解又显然不适应该程序的运行,因而需要开辟证明标准的第三条路径。当前刑事诉讼主要有对抗性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模式以及协商性司法模式,各模式对程序中证明标准要求也不尽相同,但只有协商性司法模式的理念能够与该程序的特点形成契合。同时,在证明标准的构建过程中,综合考虑各因素,形成层级化的体系标准是该程序在未来发展的趋势。
- 韩晗
- 关键词:证明标准犯罪事实司法模式
- 侦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完整性的再阐释
- 2016年
- 侦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自出台至今已十年有余,学界对该项制度的理解也伴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入,对域外经验的借鉴也让该项制度获得了广泛认可,学界对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的完整性也形成了以全程性(不得选择性录制)和录音录像资料与相关讯问笔录的同步性为主要内容的狭义理解,这反映了学界现有理解的局限性,因而有必要将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完整性置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生活的大背景下进行宏观理解,并辅之以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正确理解,方能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 韩晗
- 关键词:讯问全程录音录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刑事庭审实质化研究——以诉讼公开为视角被引量:3
- 2017年
- 庭审实质化目标的实现是一个艰难的系统工程,而以诉讼公开为切入点研究庭审实质化问题是一个全新的视角。诉讼公开的限度应坚持侦查活动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审查起诉阶段则应尽可能公开,但不应过度;在审判阶段应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诉讼公开视野中庭审实质化的制度建构应坚持有限原则和理性原则,围绕当事人一方以及社会两个层面,把握好尺度,并对相关制度加以完善。
- 周长军彭俊磊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