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红
- 作品数:8 被引量:19H指数:2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体育竞赛著作权保护的法理学思考被引量:8
- 2017年
- 体育竞赛不能作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来保护,因为其不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同时用著作权予以保护还严重违背体育竞技的基本精神。但"表演者权"制度可以用来保护竞技者,这既符合著作权的基本法理,又与体育比赛的竞技精神不谋而合,同时还有利于解释"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权来源,因此该做法可谓"一石多鸟",殊值我国立法和司法理论加以借鉴和运用。
- 郑家红谢申文
- 关键词:体育比赛
- 体育赛事电视现场报道包装策划研究
- 2020年
- 体育赛事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以及计划性,通常按照既定的时间、场地、流程等进行。体育比赛计划的提出会比正式比赛时间早较长一段时期,这为体育赛事电视现场报道的策划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作为一种综合性报道,体育赛事现场报道包含了赛前报道、赛事转播以及赛后报道几个模块。体育赛事电视现场报道的体裁多样,既包括比赛信息的传播,又包括演播室的赛事评论等,需要将体育比赛的背景、过程等内容用体育专业术语进行报道。文章阐述了我国体育赛事现场报道的发展概况,并在当前体育赛事电视现场报道包装策划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探究能够加强体育赛事电视现场报道包装策划的有效策略。
- 郑家红
- 关键词:体育赛事电视现场报道包装策划
- 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的保护模式及其完善路径被引量:6
- 2023年
- 当前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律性质仍存有较大争议。虽然新修订的《体育法》第52条明确了体育赛事活动的保护规则,但仍未能解决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性质界定问题。在体育赛事转播权的理论观点尚不能做到逻辑自洽之际,将体育赛事转播权视为一种民事法益,并为其提供有限保护,既能有效协调体育赛事活动中各相关主体的利益,也能维持现有民事权利体系的完整性。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益保护模式构建起了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动态利益平衡机制,并为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权利法定化保留了制度空间。
- 郑家红尹鹏旭
- 关键词:体育赛事转播权民事法益
- 论新媒体时代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可版权性被引量:2
- 2020年
- 随着移动网络、移动电视、IPTV、OTT有线传输和CCT传输等各种新媒体技术的日益兴起,体育赛事直播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不但具有独创性,而且应当作为类电影作品来保护,该做法既符合电影作品之本质,也符合国际版权立法的基本趋势,而且直播画面是否"固定"也不应成为其可版权性的障碍。为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提供充分的救济,应扩大我国《著作权法》有关"广播权"的解释或者在未来著作权法修改时规定"向公众传播权",以对各种严重的非交互式的实时转播侵权行为进行有效规制,为我国体育赛事直播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和规范基础。
- 郑家红
- 关键词:独创性
- 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探析被引量:2
- 2008年
- 知识产权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其不当使用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极大的侵害。而现有的民事诉讼制度又不能对受损的公共利益提供救济,因此有必要构建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制度,文章论证了构建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对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诉前禁令、诉讼费用等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
- 郑家红凌宗亮
- 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
- 数字体育时代运动数据财产权制度的创设
- 2023年
- 数字体育时代,运动数据的商业价值不断飙升,运动数据产业的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在此背景下,亟须重视对运动数据服务商的权益保护。从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视角来看,保障其合法权益能激发其生产运动数据的动力,并能实现运动数据资源的有效分配与可持续利用。目前,规范的缺位使运动数据服务商多从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现有模式中寻求保护,但运动数据所具有的虚拟性、广泛性、可识别性等特征使上述模式无法与其权益保护实现良性匹配。为了规范运动数据的利用秩序,确保运动数据的持续产出,实现运动数据的社会价值,创设数据财产权或许是较为妥当的选择。
- 郑家红郑家红
- 关键词:数字体育运动数据
- 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模式论考被引量:2
- 2007年
- 民间文学艺术是我国重要的知识产权资源。文章着重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价值分析入手,重点比较分析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模式和单行法保护模式的优劣;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未来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之立法提出了若干具体的建设性意见。这些立法建议对我国未来相应法制之改造及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促进民族竞争力的提升等都将有所助益。
- 黄汇郑家红
-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