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陈
- 作品数:9 被引量:14H指数:2
- 供职机构: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艺术文化科学更多>>
- 我国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1
- 2018年
-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配套公司治理环境尚付阙如,勤勉履职过程中不免出现虚位化与顾问化的现象。勤勉履职的法律依据缺失、勤勉义务标准尚未统一、独立性难以保证等问题始终困扰着独立董事制度,使其难以发挥应有效益,亟待进行反思与研究。坚持立足于国情,通过完善独立董事相关立法、确定并细化勤勉义务标准、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等制度安排,重构勤勉履职规范,深度挖掘其制度功效,切实推进我国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制度落实。
- 周陈薛智胜
- 关键词:独立董事
- 《民法总则》法人制度与公司法的完善
-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的创新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而完善的公司法治又是衡量一个国家或某一地区资本市场法治水准的试金石.准确把握《民法总则》法人制度与公司法之间的关系,有益于巩固《民法总则》市场经...
- 薛智胜周陈
- 关键词: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公司法
- 民法总则代理制度与商事代理制度完善的关系研究--兼论《商事通则》的制定
- 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下,《民法总则》并未体现商事代理的营利性、营业性等特殊性.此外,中国商事代理制度本身也存在商事代理制度缺乏体系化与独特性、意定代理权源学说存在实践困境、立法者对代理权滥用过度谨慎等问题.鉴于此,以民法总...
- 周陈
- 关键词:民法总则商事代理制度
- 民法典编纂下商事代理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兼论《商事通则》的制定被引量:2
- 2018年
- 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下,《民法总则》并未体现商事代理的营利性、营业性等特殊性。此外,我国商事代理制度本身也存在商事代理制度缺乏体系化与独特性、意定代理权源学说存在实践困境、立法者对代理权滥用过度谨慎等问题。鉴于此,通过制定《商事通则》加以明确和规范商事代理制度、构建意定代理权权源多元化以及重构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行为的效力模式,从而满足商事代理制度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的需要。
- 周陈
- 关键词:商事代理民法总则商事通则
- 《民法总则》法人制度与《公司法》的完善被引量:3
- 2018年
-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的创新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而完善的公司法治又是衡量一个国家或某一地区资本市场法治水准的试金石。准确把握《民法总则》法人制度与《公司法》之间的关系,有益于巩固《民法总则》市场经济基本法的地位,有利于充实完善商事法律制度,协调、消除《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确立后与《公司法》之间的冲突。同时,为进一步解决新的法人制度确立后现存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分红权利的保障问题、清算义务人缺失及其主体范围的不合理规定和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机制等问题提供契机,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 薛智胜周陈
- 关键词:法人制度公司法分红清算
- 文学文本中的法律资源研究及注意事项
- 2018年
- 由于本国的成文法土壤以及广泛的文学文本资源优势,选择"文学中法律"相较于"作为文学的法律"领域研究更具有研究价值。而"文学中的法律"即表现为对文学文本中的法律资源研究。就法律资源而言,文学文本可供学者拓展法学理论、提高法学教育质量、传承与借鉴传统法律文化以及完善国家治理。另外,在对法律资源进行研究过程中,还应关注如何选取文学文本的注意事项。
- 周陈
- 关键词:文学文本法律资源
- 《民法总则》实施后对保险法律实务的影响及建议被引量:1
- 2018年
- 《民法总则》对社会经济活动起到统领作用,就保险领域而言,它的实施对《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民法总则》关于胎儿利益保护、宣告死亡以及普通诉讼时效的法律制度对保险法律实务的影响尤甚,关系到新型保险产品开发、保险理赔、保险给付等重要问题。以《民法总则》的实施为契机,针对保险法律实务工作者,建议时刻关注法律制度动态、建立和谐保险合同关系;针对保险市场管理者,建议更新监管制度、增强保险消费者权利宣传。以期能够更好地促使保险市场繁荣发展,实现自身发展与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
- 周陈任括
- 关键词:民法总则保险法实务
- 跨文化传播的转型逻辑:华语电影本土性的影像表征与新世界主义的全球想象
- 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稳步推进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在影视传播领域,也显现出新的气象,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本土元素的影像表征更加偏重于在地性书写和华夏文明特质,并有效勾连起历史与当下的文化传承脉络...
- 魏旭周陈荆彦婷
- 关键词:华语电影跨文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