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博文
- 作品数:13 被引量:43H指数:4
- 供职机构:天津财经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互联网+”的统筹功能和方法论价值被引量:2
- 2016年
- "互联网+"的统筹功能表现为"互联网+"和"+互联网",前者强调互联网的主导作用,后者突出传统行业的主导作用。"互联网+"统筹功能的路径是作为技术形态和思维方式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融合。"互联网+"的方法论价值是"化",通过行业间的跨界融合和组织创新,实现所有行业互联网化。
- 闫海潮杨博文
-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语义分析
- 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CCS)二维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被引量:4
- 2016年
- 巴黎气候峰会协议的达成必将形成更高的拥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减排手段,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利用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率先得到发展,其研发及商业化也成为主流趋势。我国面对减排压力,已经和亚行在碳捕获技术上合作,但缺少相关法律监管的制度、法规作为支撑,可以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法律监管机制,分别从核查许可、风险应急、权责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建立起市场主体监管与技术风险监管的"二维监管框架"和耦合的法律制度。
- 李丽红杨博文
- 关键词:碳减排
- 京津冀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协调机制研究被引量:7
- 2016年
- 京津冀区域是我国碳排放量较大的经济圈之一,如何控制这一区域的碳排放量来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率先在京津冀地区实行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构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协调机制,设立立法协调机构,实现排放总量控制,并在不同区域间交易,联合监督管理与执法,给区域性碳交易提供制度保证,实现"1+1>2"的区域协同碳减排效果。
- 李丽红杨博文
- 关键词:气候变化碳排放权交易
- 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协调机制研究被引量:21
- 2016年
- 2014年北京APEC会议上我国计划在2030年设定碳排放总量最大限值,为此我国将逐步扩大碳交易市场版图,进行跨区域碳交易。然而由于全国性碳交易立法缺失和地方性立法差异性较大,导致跨区域碳交易市场处于无序状态。在借鉴欧盟、美国较为成熟的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协调机制,对碳配额"适区"分配,跨区交易,集中监管,联动执法,为我国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立法体系提供理论支持。
- 杨博文
- 关键词:碳减排
- “互联网+”的统筹功能和方法论价值
- 2016年
- “互联网+”的统筹功能表现为“互联网+”和“+互联网”。前者强调互联网的主导作用,后者突出传统行业的主导作用。“互联网+”统筹功能的路径是作为技术形态和思维方式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融合。“互联网+”的方法论价值是“化”,通过行业间的跨界融合和组织创新,实现所有行业互联网化。
- 闫海潮杨博文
- 关键词:方法论价值互联网思维方式
- 京津冀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协调机制研究
- 霾、PM2.5含量超标等环境问题的逐渐加剧的情况下,针对环境治理问题,2014年在北京召开的APEC会议上提出了在2030年设定碳排放量峰值,我国将结合各地区的能源与产业结构、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做出规划和落...
- 杨博文
- 关键词:碳排放权市场交易
- 气候融资视角下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研究
- 碳金融是气候融资视角下将CO2排放权与资金融通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方式,它不仅具有以碳配额作为新型标的资产融资的特殊性,而且在交易上也具有复杂性。为保障气候融资视角下碳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完善和创新国际碳金融法律制...
- 杨博文
- 关键词:碳市场
- 文献传递
- 区域性碳交易府际合作立法协调机制研究被引量:7
- 2016年
- 碳减排是一种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而碳排放权交易是碳减排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我国已经开展区域性碳交易,不过各地方立法相差悬殊,使区域性碳交易不能正常运行。借鉴欧盟、美国较为成熟的区域性碳交易立法机制,我国可以通过府际横向合作,构建区域性碳交易立法协调机构,实现信息共享、联动监管、共同执法,将区域性碳交易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构建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法律制度奠定基础。
- 李丽红杨博文
- 关键词:碳交易府际合作
- 京津冀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协调研究
- 目前,京津冀区域是我国最严重的大气污染区。如何控制这一区域的碳排放量,防治大气污染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打破传统思维定式,率先在京津冀地区实行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构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立法...
- 李丽红杨博文
- 关键词:京津冀碳排放权交易
-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