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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龙

作品数:17 被引量:13H指数:2
供职机构:广州海事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期刊文章
  • 7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多式联运
  • 3篇责任辨析
  • 3篇水路货物运输
  • 3篇赔偿
  • 3篇赔偿责任
  • 3篇联运
  • 3篇纠纷
  • 3篇纠纷案
  • 3篇纠纷案件
  • 3篇货物
  • 3篇海运
  • 3篇合同
  • 2篇要旨
  • 2篇优先权
  • 2篇债权
  • 2篇债权登记
  • 2篇实际承运人
  • 2篇释学
  • 2篇区段
  • 2篇仲裁

机构

  • 16篇广州海事法院

作者

  • 16篇徐春龙
  • 2篇胡湜
  • 1篇王玉飞
  • 1篇李立菲

传媒

  • 3篇人民司法
  • 3篇中国海商法研...
  • 2篇2013年“...
  • 1篇世界海运
  • 1篇法治论坛
  • 1篇海大法律评论
  • 1篇2015年苏...

年份

  • 1篇2023
  • 3篇2022
  • 1篇2021
  • 2篇2019
  • 1篇2018
  • 2篇2015
  • 2篇2014
  • 4篇2013
1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沿海船海事赔偿责任限额的确定
2022年
【裁判要旨】同一海事事故中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责任限额,有应当依照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或者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以下简称《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规定计算的,其他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责任限额,不适用《责任限额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徐春龙周茜
关键词:责任限额沿海运输海事赔偿责任海商法裁判要旨沿海船
论定域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被引量:2
2022年
定域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以18宗包含海运区段的涉外多式联运定域损失索赔案件为切入点,梳理定域损失发生时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法律适用差异,提出以下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05条关于网状责任制的规定不具有强制适用性,其仅在将中国法律作为多式联运合同的准据法时才发挥实体法律适用规则的功能,并可指向域外实体法的适用。定域损失发生时,除中国作为缔约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强制适用或者调整定域损失区段运输方式的第三国强制性规定(公共政策)为中国互惠承认外,应优先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合意选择多式联运纠纷的准据法,当事人未明示选择的,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多式联运合同适用的准据法。
徐春龙周茜
关键词:多式联运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原则
船舶挂靠经营的合同责任辨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船舶挂靠经营在水路运输领域普遍存在,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司法实践中对船舶挂靠经营双方承担责任何种法律责任并未形成统一裁判尺度。2012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该...
徐春龙
关键词:无效合同表见代理连带责任
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前申请人有权申请财产保全
2021年
申请人在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之前有权请求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在申请人提供充分担保后,对其申请应予准许。【案情】申请人:华夏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FARENCO SHIPPING PTE.LTD.,以下简称华夏公司)。被申请人:东海运输有限公司(EASTERN OCEAN TRANSPORTATION CO.,L IM IT E D,以下简称东海公司)。
徐春龙陈文志
关键词:仲裁裁决被申请人财产保全
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的若干问题与完善进路
2022年
针对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制度,采取价值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以现行法律规定和海事审判实践为切入点,梳理该制度在价值功能、程序衔接以及规则调整对象层面的问题,提出坚持问题主义导向、以《破产法》为参照系充实旧有制度、扩大既有规则调整范围、将“物”的破产与“人”的破产密切关联、创设上诉许可等新机制以及扩容制度功能等完善建议。
徐春龙陈文志
关键词:破产程序
港澳航线内河船舶船员工资优先权探析
我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船员工资请求权具有船舶优先权,但《海商法》并没有对"海船"进行定义。在涉及港澳航线内河船船员工资请求权是否具有船舶优先权时,司法裁判并不一致。本文通过海商法解释、船舶登记检验、船舶...
胡湜徐春龙
关键词:船舶优先权内河船舶港澳航线
文献传递
《纽约公约》中“公共政策”的理解与适用——以最高人民法院的个案批复为视角
2015年
从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的地方各级法院拟援引《纽约公约》中'公共政策'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8起案件来看,我国法院对'公共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存在较大差异,而其他《纽约公约》缔约国及国际仲裁法学界对'公共政策'在适用理念、内涵、外延与司法审查尺度方面则日益趋同。我国法院在理解与适用'公共政策'时应树立支持仲裁、限制解释与适用的理念,坚持区别对待,准确适用法律依据进行司法审查,坚持本土化与国际化兼容确定公共政策基准,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以我国根本利益作为公共政策内容,坚持审慎合理使用少援引、说尽理的技术操作方式。
徐春龙李立菲
关键词:纽约公约公共政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
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弥合进路被引量:4
2019年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后,粤港澳大湾区内人员和生产要素流动性将不断加强,由之而产生的民商事纠纷可能越来越多。粤港澳三地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属于三个不同法域,在民商事案件管辖权方面存在着天然冲突。虽然此种冲突经由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以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安排的"间接模式"部分缓解,但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之间并没有关于民商事管辖权的直接安排,我国亦无统一冲突法,三地在民商事案件中的司法管辖冲突仍客观实存。当前宜借《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有利背景,充分利用"一国"的特殊优势,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考虑通过直接安排模式确定处理管辖权冲突的基本规则。待时机成熟时,再考虑制定统一的区际冲突法弥合冲突。在具体操作层面,宜充分发挥广东省主体地位,由广东省与香港和澳门直接对接共商,着力在三方之间构建尊重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限制特别管辖,并行采用先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不方便法院管辖为辅的管辖权冲突解决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以至内地和香港、澳门的民商事管辖冲突提供有益探索,并为统一区际冲突法的制定提供经验。
王玉飞徐春龙舒坚
关键词:管辖权区际冲突法
确权诉讼改良若干问题探析被引量:2
2018年
当下确权诉讼制度存在着效率与公正价值之争,且现有规范亦无法为与确权诉讼直接关联的配套机制提供明确技术解决方案,亟需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或者出台新司法解释予以解决。确权诉讼以一审终审为本质特性,其正向效率价值已被实践检验,该项制度应予保留而无需废除。未来进路在于对确权诉讼适用的案件范围及其配套的债权登记、管辖等相关技术机制予以改良,以发挥该制度的价值功能。
徐春龙刘亚洲
关键词:确权诉讼公正债权登记管辖调解
港澳航线内河船舶船员工资优先权探析
我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船员工资请求权具有船舶优先权,但《海商法》并没有对"海船"进行定义。在涉及港澳航线内河船船员工资请求权是否具有船舶优先权时,司法裁判并不一致。本文通过海商法解释...
胡湜徐春龙
关键词:船舶优先权内河船舶港澳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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