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杭
- 作品数:4 被引量:17H指数:2
-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法院管理与法官策略二重作用下的司法决策——以组织社会学为分析视角被引量:2
- 2019年
- 新一轮司法改革虽然确认了审判权独立运作的司法规律,但是通过借助"事后审查""信息沟通""说服建议"的管理手段,法院仍然能够对司法决策产生一定的干预。面对来自法院的管理,法官的个人需求与事实上所拥有的权力为其提供了两种不同的策略选择。然而,这些策略的实施却造成了等级化司法决策结构的强化、司法决策的非规范化与合法性危机等不利后果。对此,不仅需要建立专业化的司法决策结构,将审判权真正交还给法官,还需要在价值层面上促使法官需求、法院目标与社会价值这三者趋于统一,实现法官、法院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 苏杭
- 关键词:司法决策司法改革法院管理
- 人工智能视阈下我国立法决策模式之转变被引量:12
- 2018年
- 长久以来,立法决策者深受有限理性和信息压力的双重制约,由此产生了其难以处理超量信息的立法困境。我国以往采取了简化策略、分解策略和弥补策略加以应对。然而,传统策略不仅存在弊端,而且在信息过载的今天也难以满足立法需求。人工智能所具备的信息处理功能可以有效解决我国的立法困境,在人工智能视阈下展开的立法决策和以往相比也有着诸多优势。不过,人工智能并不能取代立法者,未来我国的立法决策应采取人工智能和传统立法策略相互补强的模式。
- 钱大军苏杭
- 关键词:人工智能信息过载
- 我国法律创制与司法适用衔接机制的重塑被引量:3
- 2021年
- 法律规范是司法审判活动得以开展的前提和依据,立法应当充分满足司法的规则需求。但我国法律体系一方面无法为法院提供充足的审判依据,另一方面又对法院自行制定的司法规则缺乏实际规制,因而造成了法律的创制与适用之间的断裂。从组织社会学的角度分析,该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立法组织在投入活动上的缺陷、司法组织在达标与合法性之间的平衡,以及立法、司法组织在功能重合下的结构趋同所导致的配合失灵。因此,为了破解困境,既需要利用新兴技术来完善立法组织建设、畅通立法投入活动,也需要立法机关在尊重法院达标需求的基础上对司法规则进行类型化治理,重塑我国法律创制与司法适用之间的动态衔接机制。
- 钱大军苏杭
- 关键词:法律体系司法规则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