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顺荣
- 作品数:15 被引量:19H指数:2
- 供职机构: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更多>>
- 相关领域:水利工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从非法采砂看共同水事违法行为处罚的困惑与对策被引量:1
- 2009年
- 为了切实维护水资源、水工程的安全与完整。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水利从立法到执法都在不断完善和增强。在水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水法律法规中,动辄数十万元罚款的规定已不鲜见。这些规定对于打击水事违法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应看到,由于行政处罚程序不尽完善,诸如对共同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罚等没有具体规定。给实践中的水行政处罚带来一定的困惑,亟需加以规范。本文仅以对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的处罚为例,就水行政处罚中共同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罚问题进行探讨。
- 左顺荣
- 关键词:非法采砂处罚
- 洪泽湖采砂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的法律思考被引量:2
- 2010年
- 洪泽湖自2007年春发现黄砂资源后,迅速聚集了百余条采砂船进行非法采砂。由于河道、湖泊采砂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和省管湖泊采砂管理体制的不尽完善,导致洪泽湖采砂管理陷入困境。本文试图从法律角度厘清其现状、难点问题及治理对策。
- 左顺荣朱建伟薛松
- 关键词:采砂管理法律法规洪泽湖
- 浅谈共同水事违法行为的处罚困惑与对策——以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为例被引量:1
- 2009年
- 在水行政执法实践中遇有大量的水事共同违法行为,但对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无论是行政实体法还是行政程序法都鲜有涉及,给水行政处罚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本文试图以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为例,解构水事共同违法行为的困惑与对策。
- 左顺荣唐海波刘洪林王进东
-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非法采砂长江河道
- 建立水行政执法联合运行机制的法律思考——以江苏省水行政执法实践为例被引量:1
- 2012年
- 河湖的流域性特点决定了对其的保护与管理涉及众多的行政区域、行政层级、行政部门,水法律法规对于水资源管理尽管规定了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在"流域与区域""流域内层级""区域内层级与部门"间并没有"责、权、利"的具体界定,必然导致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陷入窘境。本文试图依据水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水行政执法实践,撇开"流域、区域、行政层级、行政部门"的束缚,建立水行政执法联合运行机制,以维护河湖之健康生命。
- 左顺荣陈莉韦勇陈洁
-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联合执法流域
- 对复合相对人实施水行政处罚的法律思考
- 2012年
- 我国行政处罚理论和法律、法规从诞生之日起,历来重视对行政处罚主体的研究,并对其做了一系列较为严格的规范。但对行政受罚主体(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资格认定、责任区分、后果承担等却少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对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作出的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 左顺荣戴蓉高向阳韦勇陈洁
-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思考资格认定管理秩序
- 地方性水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难点与对策——从江苏省某县一起侵占水利工程用地案说起被引量:1
- 2011年
- 由于河道、湖泊的流域特点,许多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了众多的河道、湖泊或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且由省级人大制定水法规授权这些机构对在其管理范围内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据水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但这些水法规往往与《水法》等水法律缺乏衔接,水法律的诸多规定无法适用。本文仅从一起侵占水利工程用地案说起,试图提出这些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 晏浩纹高向阳王恒平陈洁左顺荣
- 关键词:水法规授权组织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水行政执法主体、范围与职权的法律思考被引量:1
- 2010年
- 鉴于河道、湖泊及水工程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作用,水行政规章、规范依其功用设定了等级标准,并按河道、湖泊及水工程等级规定了一定的管理、保护范围。水行政主管机关(单位)进而据此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水法律法规则就这些"范围"设定了大量的禁止性、限制性规范。水行政机关(单位)由于编制、经费等原因,往往是将水行政执法巡查、水工程安全巡视、治安保卫巡防等项工作"一肩挑"。于是,厘清不同"人员"在不同"范围"享有不同"职权"显得尤为必要。
- 左顺荣韦勇陈莉潘卫凯
-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范围
- “雇佣关系”实施水行政处罚的法律思考被引量:1
- 2011年
-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由"雇佣"关系而产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对其处罚无论是程序法还是实体法抑或是行政处罚,理论上都鲜有涉及。从我国民法、刑法对雇佣关系所产生的侵权、犯罪行为之归责原则与处罚规定入手,探讨因"雇佣"发生水事违法行为,对雇、佣双方实施水行政处罚的法律思路。
- 高向阳晏浩纹汤云韦勇左顺荣
- 关键词:雇佣行政处罚
- 构建水资源水工程刑法保护机制的法律思考被引量:5
- 2009年
- 水资源、水工程所遭受的人为损害触目惊心,即便是水法律法规颁布施行,也未能有效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频发势头。原因之一就是水资源、水工程的刑法保护力度欠缺,水法律与刑法的衔接缺失。对此提出:完善水法律法规体系,充实水资源、水工程的刑法保护内容;增加毁损水利工程设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内容;对水利工程设施、设备作为特别物予以刑法保护;对于水资源给予"质"和"形"两方面的刑法保护。
- 左顺荣汤云韦勇李琴
- 关键词:水资源水工程水法律
- 我省省、市水行政执法联合运行机制的探索被引量:1
- 2012年
- 江苏省是全国唯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管理与保护,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历届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立法工作,早在1986年就在全国率先颁布了《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这一省级地方性水法规,从此我省的水利工程建设与水资源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 钱钧左顺荣
-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