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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士浩

作品数:32 被引量:35H指数:4
供职机构:江苏省医学会更多>>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0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8篇医药卫生
  • 9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8篇侵权
  • 8篇侵权责任
  • 5篇医疗纠纷
  • 5篇医疗损害鉴定
  • 5篇农村
  • 5篇侵权责任法
  • 4篇镇卫生院
  • 4篇卫生院
  • 4篇乡镇卫生
  • 4篇乡镇卫生院
  • 4篇合作医疗制度
  • 4篇《侵权责任法...
  • 3篇新型农村合作
  • 3篇新型农村合作...
  • 3篇医患
  • 3篇医疗保险
  • 3篇司法
  • 3篇司法鉴定
  • 3篇农村合作医疗
  • 3篇农村卫生

机构

  • 21篇江苏省医学会
  • 11篇句容市卫生局
  • 1篇苏州大学
  • 1篇南京医科大学
  • 1篇解放军第四五...

作者

  • 32篇蒋士浩
  • 7篇吴晓军
  • 3篇朱飞
  • 3篇高峰
  • 2篇唐弘
  • 1篇傅庭斌
  • 1篇缪继华
  • 1篇盛兴产
  • 1篇张志湘
  • 1篇张永杰
  • 1篇牛军涛
  • 1篇杨俊生
  • 1篇范晓燕
  • 1篇李颖
  • 1篇王晓霞
  • 1篇王飞

传媒

  • 8篇江苏卫生事业...
  • 6篇中国农村卫生...
  • 4篇南京医科大学...
  • 3篇中国社区医师
  • 2篇卫生经济研究
  • 2篇中国卫生法制
  • 1篇中华医院管理...
  • 1篇中国卫生政策
  • 1篇中国司法鉴定
  • 1篇健康必读(健...
  • 1篇麻醉安全与质...
  • 1篇首届医疗损害...

年份

  • 2篇2023
  • 1篇2022
  • 2篇2021
  • 2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2篇2014
  • 2篇2013
  • 4篇2012
  • 2篇2011
  • 1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6
  • 5篇2005
  • 2篇2004
  • 1篇2003
  • 1篇2001
  • 1篇1999
3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18例死亡案例医疗事故鉴定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分析
2016年
文章以某省医学会2014年对18例死亡案例医疗事故鉴定的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进行分析,18例经鉴定12例为医疗事故,列举造成事故的9种原因。
唐弘蒋士浩
关键词:因果关系
江苏省开展医疗损害鉴定的实践与思考被引量:1
2011年
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为规范全省的医疗侵权损害鉴定工作,同年10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卫生厅联合发出《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医疗损害鉴定一般应委托本行政区域内市医学会组织进行,当事人均同意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应予准许。
夏伟蒋士浩
关键词:司法鉴定机构侵权责任医疗侵权人民法院省卫生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实践与思考被引量:2
2004年
目的 探求建立较为完善和稳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法 由政府组织推动、卫生部门参谋。结果 全市参保率达78%。结论 制订和引进适合农村实际的工作方法、制度,促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序健康发展。
蒋士浩吴晓军
关键词:保险工作参保率参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调解医疗纠纷须强化卫生行政
2010年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为有效解决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应在法定的解决医疗纠纷渠道中,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纠纷调处中的作用。
蒋士浩高峰
关键词: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调解侵权责任医患双方
医疗损害鉴定专家鉴定组构成之探讨被引量:5
2022年
长期以来,医疗损害鉴定应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一直存在争论。目前,江苏省内的医疗损害鉴定,医学会系统实行的是鉴定专家组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实行的是鉴定人+咨询专家的鉴定模式。虽然这两种模式都以组成鉴定专家组的形式开展鉴定,涉及临床专业性问题的要有临床专家参加,涉及法医学专业性问题的要有法医参加,但在鉴定专家组鉴定还是鉴定人鉴定的问题上并未彻底做到“一元化”。要实现鉴定的科学公正,需要探索更加符合江苏实际的鉴定专家组成模式。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专家组成模式:X+1+1模式,即由X名临床专业专家、一名法医专家和一名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共同组成专家鉴定组,以对医疗损害鉴定提供新思路,从而更好实现鉴定一元化。
蒋士浩邵高蔚
《侵权责任法》之违反告知义务案例分析被引量:1
2017年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规定第一次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和患者享有知情权、同意权写入了我国的民事法律之中,并且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文介绍10例因医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案件。
蒋士浩
关键词:侵权责任违法告知义务
句容市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做法与体会
2004年
蒋士浩
关键词:药品采购药品质量
医学会作为医疗损害鉴定主体之探讨被引量:5
2013年
在医疗损害鉴定问题上,《侵权责任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本文结合江苏省的实践,针对目前存在的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法医类鉴定的“二元化”鉴定.对医学会作为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进行探讨。
蒋士浩
关键词:医疗损害鉴定
运用现代化手段 提供小康式医疗卫生服务
2005年
蒋士浩
关键词:农村卫生现代化职业道德
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新探索被引量:2
2005年
“非典”危机警示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过于薄弱。句容市将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从乡镇卫生院中剥离出来 ,分片设置预防保健所 ,作为县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纽带和基层落实者 ,加大了农村卫生监督监测的频次、卫生许可的覆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力度 ,各项预防保健措施的有效落实 ,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成效明显 ,社会形象有效改善。
蒋士浩吴晓军
关键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共4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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