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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欣欣

作品数:2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篇行规
  • 1篇债券
  • 1篇债券融资
  • 1篇债券转换
  • 1篇证券
  • 1篇证券市场
  • 1篇证券市场秩序
  • 1篇秩序
  • 1篇认股
  • 1篇认股权
  • 1篇认股权证
  • 1篇融资
  • 1篇市场禁入
  • 1篇投资者
  • 1篇权益
  • 1篇权证
  • 1篇转股
  • 1篇转股价
  • 1篇转股价格
  • 1篇利息

机构

  • 2篇北京工商大学
  • 2篇对外经济贸易...

作者

  • 2篇林景取
  • 2篇王纪平
  • 2篇梁欣欣

传媒

  • 2篇财务与会计(...

年份

  • 2篇2006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完善证券市场禁入制度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解读《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被引量:1
2006年
2006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以下简称《规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规定》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97年3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施行的《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与《暂行规定》相比,《规定》扩大了禁入人员的范围,这将使得那些躲在幕后、进行遥控指挥并危害证券市场的“元凶们”再难逃避法规的制裁。《规定》的实施,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王纪平梁欣欣林景取
关键词:证券市场秩序合法权益投资者《暂行规定》
关于可转换债券融资
2006年
可转换债券(简称可转债)是一种附有约定条件的公司债券.是在普通公司债券基础上附加一个选择权。如果可转债投资人行使这个选择权,就可以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事先约定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成股票.从而获取股票价差。当然,可转债投资人也可以选择不转股.而将可转债持有至到期,获得债券的利息收入。约定条件的实质就是期权,与股票认股权证类似。因此我们可以把可转债视做债券与认股权证相互融合的一种创新型金融工具。
王纪平梁欣欣林景取
关键词:债券融资转股价格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债券转换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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