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章
- 作品数:3 被引量:1H指数:1
- 供职机构:郑州市公安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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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警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公安机关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新探索被引量:1
- 2003年
- 为了端正公安民警的执法思想,规范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真正落实办案责任制,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严、超期羁押、办案质量差、批捕起诉率低等问题,以达到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的目的,2001年2月,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推行了主办警官办案责任制。所谓主办警官办案责任制是指在公安分局行政首长领导下,以主办警官为执法责任人的一种执法办案责任制。从出发点上说,“主办警官制”赋予执法办案责任制崭新的含义,并以此作为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成效的最佳结合点,进一步引领公安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真正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截至2003年10月,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与完善,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各种相关制度的完善与落实,金水公安分局的“主办警官制”已步入良性运作轨道并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不仅极大地规范了全体民警的执法行为,而且大幅度地提升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日前,本刊就学界与实务界争论的热点问题,专门采访了河南省郑州市?
- 韩成军杨玉章樊学勇宋四辈王雅丽
- 关键词:行政执法公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