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
- 作品数:13 被引量:32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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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判只服从法律--董必武独立审判思想与我国宪法的规定
- 董必武主张法院享有独立审判权,这是现代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体现了法制发展的规律性。但法院审判独立不是法院独立于人民代表大会和党的领导,与西方意义上的司法独立有很大不同。“五四宪法”规定的“法院审判只服从法律”的原则是对审...
- 孙国华方林
- 关键词:董必武审判独立司法干预法治建设
- 论董必武的法学研究范式
- 一、何谓范式,中国法学是否有自身的研究范式20世纪80年代末,历史学家戴逸曾以"哲学的贫困"、"史学的危机"、"经济学的混乱"与"法学的幼稚"来调侃当时中国人文学科的极其不成熟,此后,"法学幼稚"即成为法学界长期讨论的话...
- 方林
- 文献传递
- 董必武民主法制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 董必武同志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把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律的人民性和社会主义性质、提出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主张一切法制工作都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实...
- 孙国华方林
- 关键词:毛泽东思想法治理念法制工作
- 文献传递
-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私法转化及其消长规律——以2008年金融危机为视角被引量:1
- 2011年
-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及为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追逐微观效率,必然导致公法大规模私法化。无节制地追逐个人私利和微观效率,必将导致缺乏宏观效率而产生私法公法化要求。资本主义社会公私法之间相互转化的不断"轮回"的消长规律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固有矛盾所决定的。
- 方林
-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
- 论董必武的法学研究范式
- 方林
- “跳楼砸死人”的法律思考
- 2010年
- 自杀者等跳楼砸死(砸伤)他人或砸毁他人财物,是滥用其生命权,侵害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利的行为。跳楼砸死、砸伤他人的行为,在民事上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刑事上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承担刑事犯罪责任。
- 方林
- 关键词:民事侵权刑事犯罪
- 对“法的人本主义”的几点质疑被引量:2
- 2010年
- 《法的人本主义》一文提出"法的人本主义",在相当程度上把"以人为本"视同"人本主义",把法制建设要"以人为本"归结为法的人本主义或人本主义法律观。笔者认为,以人为本的法律观是基于辩证唯物论和唯物史观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而"法的人本主义"或"人本法律观"则是泛带人本主义、民本主义性质的抽象化法律理论,二者的内蕴有着本质差异。与"法的人本主义"意涵相关的"权利优位于义务"和"权利优位于权力"的提法也不尽恰当,值得商榷。
- 方林
- 关键词:以人为本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法学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十年述评
- 本文仅对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组织下展开的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做简要述评。十年来,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每年举行一次全国性研讨会,对董必武的民主法制思想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丰硕的成果,但是其中也存在...
- 方林
- 关键词:董必武法学思想民主法制方法论
- 公平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被引量:29
- 2012年
- 重视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的现实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社会矛盾实质上是最终受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矛盾,公平正义则是在这种物质生活条件下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达到一定平衡的从而能为大多数人认同为公平、正义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正义是预防和化解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厉行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条件。
- 孙国华方林
- 关键词:社会矛盾公平正义法制法治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十年述评
- 引言董必武生于1886年,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中屈指可数的卓越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诞辰至今已经125周年。而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从2001年7月成立至今,也已经走过了整整十周年。目前,对于董必武法学...
- 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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