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敦
- 作品数:49 被引量:188H指数:8
- 供职机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生物学医药卫生更多>>
- 房屋抵押与租金质押并存时的租金权利冲突与顺位被引量:3
- 2019年
- 问题与观点:权利性质、冲突与顺位李志刚:房屋所有权人先将房屋抵押,后又将租金质押。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法院查封了房屋,并通知了房屋的承租人。此时,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租金的质押权人对到期租金的权利主张产生冲突,优先保护谁?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但该条规定未明确涉及租金被质押的情形。对此,您怎么看?
- 李志刚李建伟刘保玉周伦军林海权段晓娟陈敦刘建功仲伟珩徐同远王赫杨晓蓉王松刘生亮
- 关键词:抵押权效力权利冲突
- 不动产信托登记的理论阐释与制度构建
- 2024年
- 不动产信托登记应以不动产为登记对象,而非信托关系。不动产信托登记宜采登记对抗效力,以发挥信托设计的灵活性。不动产设立信托的行为以发生不动产权利转移给受托人为必要,应以不动产相关立法所定不动产权利变动规则为准。不动产信托登记之价值不在于确认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而是强化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不能确保受托人承担有限责任,但可以宣示受托责任的有限性;通过信托财产登记,有助于维护信托财产的交易安全。我国应从登记申请、审查、完成等环节设计依申请的不动产信托登记程序。
- 陈敦侯玉花
- 关键词:信托财产独立性登记效力
- 我国矿业权抵押登记制度探析被引量:7
- 2011年
- 矿业权抵押登记应采取生效要件主义立法模式,矿业权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矿业权抵押登记条件应统一,且要求提供矿业权评估报告,并禁止超额抵押,允许存在多顺位的抵押权。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应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建立之前,宜建立全国统一的矿业权抵押登记制度,以为过渡。
- 陈敦
- 关键词:矿业权抵押权抵押登记
- 权利分割视角下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定性
- 2023年
- 《民法典》规定了土地经营权,但未能终止关于其权利性质的争论,学界对于农地的权利结构、土地经营权的设立方式、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或融资的规则安排等问题,仍然难以达成共识。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究其实质,是对土地权利的分割。土地权利从内部可以按照时间、空间和权能等进行分割,在外部则受到土地权利的性质以及公共政策的影响。遵循土地权利分割的内在逻辑和外在影响的分析框架,可以解释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性及由此引发的争议点,明确其运行的具体规则。
- 陈敦
-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物权说债权说
- 矿业权抵押登记制度论纲
- 作者提出应以矿业权抵押登记概念取代抵押备案概念。矿业权抵押登记应采生效要件主义立法模式,矿业权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矿业权抵押登记条件应统一,且要求提供矿业权评估报告,并禁止超额抵押,允许存在多顺位的抵押权。登记错误的赔偿...
- 陈敦
- 关键词:矿业权抵押登记制度法律效力
- 数字时代残疾人无障碍金融服务获取权法律保障研究
- 2023年
- 数字时代,残疾人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增大,现有法制保障及制度建设尚有不完善之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为契机,保障残疾人无障碍获取数字金融服务权益,应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角度进行构建。《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应增加保障残疾人无障碍获取数字金融服务的内容,明确金融机构提供合理便利的义务,并明确未妥当履行该义务的责任。程序法上应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基础上贯彻全面的司法便民原则,发挥司法机关公益诉讼、司法建议制度的积极作用。同时,应当搭建残疾人接触数字金融技术的桥梁,构建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同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残疾人无障碍获取数字金融服务权利的实现。
- 陈敦郎晓彤
- 关键词:残疾人数字金融
- 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区分之质疑被引量:1
- 2011年
- 为了探究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之区分在我国的现实意义,文章归纳了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区分的不同标准并对其区分意义进行了分析,认为英国、美国、法国区分商事信托与传统的无偿信托,其意义主要在于对商事信托适用不同于传统信托法的规则。在我国这种区分并无实质意义,因为我国并无衡平法制度,所能移植的只有商事信托制度。对此,可以从信托目的、受托人、受益权、信托财产等方面塑造出符合现实需要的信托制度,而无需拘泥于英国、美国、法国中传统的无偿信托的规则与观念。
- 陈敦
- 关键词:信托法商事信托
- 论我国农村土地信托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被引量:2
- 2017年
- 农村土地信托受托人应负专业受托人的谨慎义务、对代为处理信托事务之他人负有选任及监督职责,且应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受益人。我国应尽快建立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赋予经登记的信托财产更强公示效力。受托人违反忠实义务获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我国应赋予第三人因与代为处理信托事务之他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直接向受托人及信托财产提出主张的权利。
- 陈敦张航
- 关键词:农村土地信托受托人义务
- 论商业登记的法律效力被引量:8
- 2002年
- 商业登记的法律效力是商业登记制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但我国学者鲜有人对此进行认真的探讨。本文借鉴德、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大量立法资料,根据与登记有关的主体和登记事项的不同,对商业登记的法律效力从不同的方面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述。
- 田东平陈敦
- 关键词:商业登记法律效力公示效力对抗效力
- 社会共治视角下高空抛物致损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 2021年
- 城市化进程中高层住宅不断增多,高空抛物致害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原《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在适用中存在:“可能的加害人”分担损失是否合理、受害人财产损失应否适用分担规则、建筑物管理人是否担责等争议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对此进行了改良,体现了社会性法律问题社会共治的思想。从社会共治视角出发,应综合道德约束、行政管理和法律规制多种手段,共同防治高空抛物致损行为。从法律规制视角出发,应合理设定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防治主体,由其投保高空抛物强制责任保险以及时救济受害人损失。
- 陈敦于秋洋
- 关键词:高空抛物加害人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