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辉
- 作品数:54 被引量:256H指数:9
- 供职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二元化模式构想
- 2001年
- 企业产权国有制存在所有权主体缺位、经营者失控的问题 ;股份制存在国有股委托代理成本过高的固有缺陷。无论是股份制改造 ,还是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 ,均无力解决此弊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走二元化模式之路 ,即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产权实行民有化 ,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制度实行彻底变革 ,将国有企业的法人制改为由国家承担无限责任的非法人制 ,实现所有权对经营权的制约 ,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体现和维护全民利益。
- 阳东辉
-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民有化
- 先合同责任的法律经济分析
- 2015年
- 先合同责任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法中债的形成的重要原因。由于先合同责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出现较晚,未能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因此在我国学界尚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先合同责任的法律经济分析包含对先合同责任定位、保护客体、构成要件及赔偿范围的法律经济分析。
- 阳东辉
- 关键词:法律经济分析保护客体
- 我国慈善基金治理模式立法研究被引量:2
- 2012年
-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但是立法却相对滞后。从慈善资金治理模式分析框架的四个要素:财产权结构、绩效观察度、公共关联度和资源依赖性来分析,我国现行慈善基金治理模式存在诸如单中心主义行政监管模式目标错位、自治管理规范欠缺、法律救济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诱致性规范缺失等弊端,因此,必须完善我国的慈善基金治理模式,具体构想如下:一是构建多中心主义的慈善基金法律治理机制,二是实现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的有机融合,三是分阶段建立具有公私法交融属性的中国慈善基金治理法律体系。
- 阳东辉周杏
- 关键词:慈善基金
- 政府资助项目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研究被引量:9
- 2015年
- 与美国《贝都法案》相比,我国政府资助项目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存在国家所有权和介入权的规定不明确、创新者缺乏产权激励、科技奖励覆盖面太窄、基础科学研究人员薪酬微薄等问题,因此,必须完善我国政府资助项目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详细规定国家保留所有权和介入权的情形,由创新者分享科研成果产权,扩大科技奖励的覆盖面,建立符合基础科学研究人员特征的薪酬制度。
- 阳东辉
- 关键词:激励机制
- 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哲学基础及多元模式构想被引量:14
- 2002年
- 现行国有企业改革的三种模式 :国有独资公司、股份制改造和私有化模式各有利弊 ,任何单一模式的全盘采用均会导致国企改革的失败 ,所以国企改革必须坚持走多元化模式之路 ,即 :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行业实行国家独资的非法人制 ;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目标实现的行业实行国家控股的特殊法人制 ;广大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化。但不论采用何种模式 ,都必须遵循共同的法哲学基础重新进行制度设计 ,该法哲学基础为 :分权制衡的制度理论 ;功利主义的思想基础 ;竞争性的动力逻辑 ;效益最优化的指挥原则和改革模式多元化的方法论。
- 阳东辉
- 关键词:法哲学分权制衡法人方法论功利主义
- 关于过错要约邀请法律责任的思考被引量:3
- 2001年
- 阳东辉
- 关键词:过错行为主观过错要约邀请法律责任损害赔偿
- 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破解之道
- 我国现行的资产证券化立法还存在破产隔离效果难以真正实现、债券转让时担保权转移的效力不明确、企业资产证券化如何征税没有明文规定、发起主体门槛过高等问题,这阻碍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国必须建立完善的资产支持证...
- 阳东辉
-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法律规制
- 文献传递
- 论构建我国的未发表作品合理使用制度
- 2015年
- 我国著作权法没有规定未发表作品的合理使用制度,这一制度在世界上也非通行的制度,但作为一项问题研究似有探讨之意义,具体设想是:一是适度划定未发表作品合理使用与作者隐私权、发表权的边界;二是适用四因素法进行综合判断;三是实行有限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 阳东辉王使伟
- 改革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制度的构想被引量:6
- 2000年
- 我国目前存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 ,权能虚置 ;集体土地使用权内容混杂 ,不能流转等弊端 ,必须对其作根本性的改革。在坚持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 ,借鉴国有土地使用权改革的成功经验 ,取消集体土地所有制 ,代之以单一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建立和谐统一的土地用益权体系 ,严格控制改变土地用途 ,加强土地公权管理 。
- 阳东辉
-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土地发展权使用权制度
- 创设信息产权概念 构建信息法体系被引量:11
- 2000年
-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许多新兴的信息资源需要专有保护 ,但将其纳入传统的知识产权法保护 ,显得力不从心 ,且有很多盲区和不便。故此 ,必须创设一个新的概念———信息产权。信息产权的外延广于知识产权 ,但知识产权是信息产权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信息产权由知识产权和其他专有信息产权两部分构成。同时 ,以传统的知识产权法为骨干 ,以其他的专有信息产权法为补充 ,构建一个体系完整。
- 阳东辉
-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信息产权信息法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