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璞
- 作品数:26 被引量:95H指数:6
- 供职机构: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陕西省基础教育教育技术研究重大招标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教育督导条例》中的政府职能转换与行政程序规范——对新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的解读被引量:1
- 2013年
- 新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较之原有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在教育督导领导体制上有了较大的突破,已是兼具外独立型体制和视导型体制的新型教育督导体制,这是中央对地方政府管理教育事业的减政放权思想的体现,也要求地方政府按要求设立各级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履行督导职责;在我国现阶段督政与督学的并行是符合我国现有教育发展状况的,督导机构或督学在督导程序中应当遵循行政程序法中的听证、回避等原则。
- 刘璞
-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换
- 以基本权利功能理论完善我国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被引量:5
- 2018年
- 近年来,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但健全残疾人受教育保障机制仍有可改进之处。德国的基本权利功能理论可以很好地建构部门法律制度,这种理论在我国宪法中已有理论基础。依据基本权利的功能理论,可以建构残疾人受教育权的防御权功能、受益权功能和客观价值秩序功能下的法益,设计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促进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的完善。
- 刘璞
- 关键词:残疾人受教育权
- 我国公立大学章程法律性质辨析被引量:4
- 2011年
- 大学章程是大学设立的重要依据,也是大学实现法人治理和大学自治的主要途径。但是由于我国法律中关于大学章程的规定不明确,使得大学章程缺位、错位。学术界关于公立大学章程法律性质的学说有法(规)说、契约说、私法自治说、和公法自治说等。本文在总结归纳各学说观点的基础上,对现有观点进行评析,认为公立大学章程是具有公法性质的软法。
- 刘璞
- 关键词:章程法律性质辨析
- 高校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的法律属性与权利边界--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修改被引量:16
- 2020年
- 我国法律对学位授予单位设定学位授予标准的权限规定不明,导致学位纠纷案件频发。理论界对高校能否增加学位授予标准认识有分歧,法院对案件的审查标准存在差异。厘清高校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的法律属性,并划定其行为的边界是修改《学位条例》的重要议题。学位授予权的“双重属性说”决定了高校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的权利属性,其外部特征表现为“办学自主”,其内部权利核心是“学术自由”。学术自由权的权利边界为高校设定学位授予标准权划定了权限范围。学位授予标准包括了学术标准和非学术标准,高校在学术自由的范围内自主增设学位授予的学术标准,法院坚持司法对学术的尊让,以不抵触原则低强度地审查学术标准,落实高校的学术自由权。高校依据法律设定非学术标准,不得增设其他非学术标准,法院依据法律保留原则高强度地审查非学术标准,防止学生权益受到侵害。
- 刘璞
- 关键词:学术自由权学位条例
- 我国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制度的回顾与展望被引量:4
- 2018年
- 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是国家应当履行的义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受教育保障制度经历了政策主导期、普通法律规范期、专项立法期、国际接轨期、制度完善期五个阶段。在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的各项法律政策的保障措施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残疾人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高;财政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必须看到,我国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尚不完善,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质量不高,非义务教育的发展速度缓慢、规模有限。因而,应当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加强特殊教育专项督导与评估工作,健全管理机制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出台相关制度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
- 刘璞
- 关键词:残疾人受教育权
- 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被引量:8
- 2010年
- 大学生就业因其高学历、专业性而具有独特性,而且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高校大学毕业生已经完成了从"两包"(包当干部、包分配)到"两自"(自费上学、自主择业)的根本性转变,大学生承担了高等教育的一部分费用,大量的贫困大学生由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如果一旦毕业即失业,而又没有相关的社会保障,将面临极大的压力。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承担促进责任,而促进就业必然离不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文章在现有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梳理的同时,指出实施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和完善社会保障需要一个综合治理,需要多项制度相互配套,多个部门相互联动。
- 刘璞
-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水平就业促进政策
- 高校学生内部申诉制度的重构方向与完善路径——以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视角被引量:5
- 2017年
- 由于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影响,只有部分类型的高校与学生纠纷案件可以进入司法审查程序。因此,学生权利救济的受保障程度不高。学生申诉是一种非诉讼类的行政救济机制。其效率高、成本低,有利于保障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有利于体现协商民主,有利于高校主动纠错与自我监督。本文选取七所高校的内部规定进行调查。认为我国高校校内申诉制度存在申诉委员会行政色彩浓厚、地位不中立,评议程序不健全等问题。完善校内申诉制度,应遵循以学生为本、申诉不加罚、正当程序、重证据、重协商等原则,应完善申诉机构的设置与构成;明确回避制度;规范申诉委员会的权限及相关程序性规定。
- 刘璞贾萌萌
- 关键词:高校权利救济
- 完善我国学前教育师资保障制度的基本立场与主要内容
- 2019年
- 在三期学前教育发展计划的推动下,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有所提高。但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的地位、待遇差异大、教师编制紧缺,多起虐童事件引发社会对学前教师资格标准、职业条件、专业素养等问题的讨论。完善学前教育教师师资保障制度,应坚守学前教育的"普惠性",以公平性作为制度建构的目标。完善资金保障制度、增加职前与职中培训、加大师范生的培养,提高教师入职标准,建立师资标准化考核机制,完善监管体制。
- 刘璞张菁珂
- 关键词:学前教育师资保障公平
- 残疾人或残障人:可期待的法律用语转换被引量:4
- 2019年
- "残疾人"称谓的负面影响已逐渐被人们认识到,学术界出现了"残障人"与"残疾人"称谓混用的现象。这两个称谓混用的现象会给执法与司法带来困扰,也容易引起民众的误解。基于对"disable"的词源含义、中文翻译及残疾理念的三个模式的考察,可以看出《残疾人权利公约》采用整合模式定义残疾相关概念。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有关残疾概念的含义与《残疾人权利公约》的"disable"含义相同,只是在认定标准上略有不同。因此,将"残疾人"改称为"残障人",既符合《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有关规定,也能够准确表达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原意,同时有利于消除社会歧视与偏见,有助于扩大法律保障范围。
- 刘璞
- 关键词:残疾人残障人称谓
- 政府履行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职责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被引量:5
- 2021年
- 建立可量化评估的指标体系监测地方政府履行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职责的情况,能够反映各地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可以为中央调整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提供参考。以省域内政府为评估对象,以推进融合教育为核心目标,运用法学规范分析法,依据法律法规内容、政策标准要求,以权利和义务对应、实体与程序并重为逻辑主线设计指标。在国内外邀请法学专家、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专家共19位,经过两轮德尔菲法论证,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体系的权重,通过一致性检验最终确定指标体系内容及其权重分布。共设计4个一级指标:保障制度、保障措施、保障状况、监督机制,并下设10个二级指标和48个三级指标。依据三级指标的测算方法进行评估,可以建立残疾人教育状况长效评估机制。
- 刘璞刘怡婷麻敏洁王庭照
- 关键词:政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