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鹤鸣
- 作品数:31 被引量:78H指数:5
- 供职机构:深圳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哲学宗教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传统中国法文化及本体论证明被引量:5
- 2005年
- 传统中国社会为一身份社会、伦理社会、乡土社会、家国同构社会,这大抵为学界所公认首肯。在此种特质的社会中,具备不同于西法意义的礼法文化当属自然。礼法文化表征为无讼,重调解、轻判决,礼法相融等诸多特征,这些特征的养成全赖于传统中国人的“天人合一”、“一多相融”本体论哲学思维。从传统中国社会之特质、传统中国法之表征及本体论之证明三个方面透视传统中国法文化便是本文致思对象。
- 傅鹤鸣
- 关键词:法文化本体论法律制度
- 法律伦理:当代中国制度伦理构建的核心命题被引量:8
- 2016年
- 当代中国制度伦理建设的根本任务在于解决国家公权力的道德合法性问题,而法律又是现代法治中国国家公权力唯一合法来源。因此,让具有中国特色法律伦理的现代"到场",用以构建当代中国法律的现代伦理品格,这应属我国制度伦理建设的核心命题。而要完成当代中国法律伦理现代品格的塑造,根本问题在于如何让当代中国法律具有道德以及具有什么样的道德?无疑,在法律是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的今天,只有以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方式实现对"国家公权力"的完全驾驭的问题,才能真正让当代中国法律具有现代伦理品格。同时需指出的是,当代中国法律应具有的现代伦理品格,不是实现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或平等,而是实现制度意义上的、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兼顾起点与结果平等的公平正义。
- 傅鹤鸣
- 关键词:制度伦理法律伦理人民主权公平正义
- “初级化”伦理与“次级化”伦理——东西方社会伦理特性比较
- 2012年
-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伦理,而儒家伦理与西方社会的伦理正好相对而立。传统中国社会由于将一切社会关系都建立在"五伦"基础上,主张基于血缘的"自然道德",由此造就了儒家伦理属"初级化"伦理的属性。西方社会则将所有社会关系悉数中介化,主张"走出基于血缘而产生的自然道德",因而形成了"次级化"的伦理属性。
- 傅鹤鸣
- 关键词:西方社会
- 道德市场的合理性及其存在论基础被引量:2
- 2010年
- 西方市民社会的经济理论和文化观曾为道德和市场的二元分裂提供理论支持,企业活动的非道德性似乎在经济与市场活动中得到确证。但是,随着现当代经济实践活动中面临的各种伦理问题,道德市场的合理性与建构已成为经济学家和哲学家探讨的重大课题。鲍曼论证了企业作为道德人比作为自利的"经济人"更能理想地实现自己的效用,这一观点得到现代博弈论的进一步论证;而马克思从人的本真性存在为道德市场的合理性提供了存在论基础。
- 傅鹤鸣
- 关键词:博弈论存在论
- 德沃金的公民良善生活论被引量:1
- 2010年
- 作为道德哲学家的德沃金主张伦理个人主义,认为最重要的价值是个人主义的价值,即,每一个独立存在的人的命运和尊严。在德沃金看来,个人主义哲学伦理学不涉及某些具体的伦理学观点和实质性道德判断,它探求的是一种对待问题的态度和思考问题的方式。因此,个人主义哲学伦理学对公民良善生活能够提供巨大解释力,对伦理问题上所存在的困惑和担忧也能做出最恰当的回答,并使公民良善生活在逻辑归属上得以最终完成。
- 傅鹤鸣
- 关键词:德沃金
- “理性”、“信念”与“道德原则”--从罗尔斯的“反思平衡法”到德沃金的“建设性阐释”
- 2012年
- 20世纪以来,西方伦理学方法发生了转向,一改近代以来理性主义伦理学方法,走向直觉主义、情感主义。当代美国齐名的道德哲学家罗尔斯与德沃金对理性主义与直觉主义、情感主义进行了创造性综合,以寻求理性、信念与道德原则的有效融合。为此,他们在创建各自道德理论时分别提出了"反思平衡法"与"建设性阐释"两种伦理学方法。尽管这两种方法在结构上有差异,但本质是一致的,都是立基于建构者对某些经验事实的态度。同时要进一步显明的是,"反思平衡法"与"建设性阐释"这两种伦理学方法,从本源上看都必须通过对"符应真理观"的颠覆才能真正显现。
- 傅鹤鸣
- 关键词:罗尔斯德沃金
- 市民社会与现代法权关系的建构
- 2004年
- 从唯物史观出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可以通过“市民社会”来理解。现代法权关系根源于市民社会 ,对市民社会的解剖是市场经济转变法权观念 ,构建现代法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契约性法权关系的确立实现了现代法权关系的转换 ,顺应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要求。
- 罗秋立傅鹤鸣
- 关键词:市民社会市场经济法权
- 道德解读与民主制度——德沃金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及其民主制度的阐释
- 2012年
- 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道德哲学家德沃金认为,对美国宪法的解读方式决定着对美国民主制度的理解。为此,他反对历史主义、消极主义和严格主义对美国宪法的误读,主张对美国宪法进行道德解读,即将美国宪法条款理解为对政府提出的政治道德要求。德沃金进一步指明,根据合宪性民主与共同兼顾式民主概念,对美国宪法进行的道德解读不但不会损害美国民主,反而会促进美国民主所保护的自由、平等与博爱三大目标。
- 傅鹤鸣田启波
- 关键词:德沃金美国宪法道德解读民主制度
- 从儒法竞胜至礼法同体——一种法律社会学的观察被引量:3
- 2004年
- 儒家法律化与法家儒学化的关系问题是传统中国法文化的一个历史性难题,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去检视儒家法律化与法家儒学化的关系问题,可以发现儒法之间大致经历了先秦学理竞胜、儒法之争时期,由汉至唐的儒法合流、以礼入法时期以及唐以降的礼法同体、礼法不分三个时期。三个时期的划分可以捕捉到儒法之间由抗争、经合流走向相融的互动历程,从而为把握传统中国法文化的真精神提供一种运思质料。
- 傅鹤鸣邹艳斌
- 道德:法律阐释的根据——以德沃金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阐释及应用为例证被引量:2
- 2014年
- 近代以来,西方实证主义法学企图将道德从法律中驱逐出去,主张法律与道德无涉。然而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对纳粹法律的省察,自然法得以强势复兴,它们强调为法律建立道德基础。德沃金就是这一复兴运动中的标志性人物,他站在当代哲学阐释学的立场,认为法律不是有待人们去解剖的自然实体,而是一通过阐释者的道德信念进行阐释的对象。正是阐释者在阐释法律过程中,法律获得了道德根据。德沃金进而认为,一旦人们将法律理解为一"建设性阐释"概念,"道德与法律"、"恶法是不是法"等经典难题自然就获得了破解。
- 傅鹤鸣
- 关键词:德沃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