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宝山
- 作品数:21 被引量:80H指数:4
- 供职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的十个原则被引量:3
- 1999年
- 课堂教学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应当实现教学行为的 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因此教学行为必须符合教学规律,遵循 “心系学生”、“广而新”、“少而精”、“真而准”、“同步思维”、“虚实对 应”、“深浅结合”、“系统”、“比较”、“动态调整”等十个基本原则。
- 程宝山
- 关键词:课堂教学教学行为教学质量教学规律
- 三论经济法与民商法关系被引量:2
- 2000年
- :民商法和经济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和经济运行的互补互动的重要法律部门 ,是社会主义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两个法律部门以市场的完善和协调发展为共同的立足点 ,相互之间存在许多共性和差异 ,充分认识其相同点和不同之处 ,对于健全我国经济法律制度 ,推动市场经济的稳定和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考察存在多个视角 ,而选取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为切入点 ,能够充分揭示问题的实质。此外 ,经济分析方法的运用 。
- 程宝山朱凯
- 关键词:经济学经济法民商法公正
- 仲裁员的民事责任及其实现
- 2010年
-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仲裁员民事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考察现有仲裁员责任理论,相对豁免主义已经成为趋势。我国应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仲裁员民事责任制度,通过立法、司法实践的努力,使仲裁员在违反公正、专业、谨慎义务给当事人带来损害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教育、警示广大仲裁员认真、合法地履行职责。
- 程宝山
- 关键词:仲裁员民事责任
- 经济法对法理学的借鉴、贡献与突破被引量:3
- 2009年
- 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相比,经济法的产生较为晚近,其理论的形成一方面仰赖于对法理学理论的借鉴,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其独有的个性特征。经济法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打破了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体现了平权型经济法律关系与非平权型经济法律关系的交叉融合,突破了部门法与法律责任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丰富了法律规范的结构形式,开创了经济法公私法融合的新法域定位,在诸多方面发展了传统的法理学理论。
- 李晓辉程宝山
- 关键词:经济法法理学
- 正确认识和行使经济职权
- 1991年
- 如何正确地认识和行使经济职权,不仅是一个复杂的法制运行和法学理论问题,而且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反腐倡廉、依法勤政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和政治、社会的稳定。因此,无论从长远目标还是当前需要看,都应当重视对经济职权的研究。
- 程宝山
- 关键词:政府职能
- 中国经济法定义和调整范围新论被引量:4
- 1996年
- 中国经济法是国家为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实现经济协调发展而规制经济运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渗透到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哪里涉及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哪里存在市场经济的缺陷和"失灵",哪里就需要国家干预,经济法就在那里发生作用。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限定在经济关系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也违背了经济法的基本属性。
- 程宝山
-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国家干预规制
- 新时期宏观调控法的应然性分析——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视角被引量:1
- 2012年
- 宏观调控法对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重大作用,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对新时期宏观调控法的理念创新、制度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经济形势下宏观调控法应具备协调发展、经济安全、科学化与政府职能等理念,并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保证经济发展。财税与金融法律制度、产业与区域法律制度、投资与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自然资源与能源法律制度的更新与改革是顺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规律的具体体现。
- 程宝山褚阳
- 关键词:经济发展方式宏观调控
- 中部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法制协调被引量:3
- 2010年
-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部地区崛起这一重大战略实现的必由之路,中部地区经济一体化需要有法制保障。在地方法制统一实现困难和国家统一法制无法充分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的情况下,法制协调呼之欲出。法制协调是破除地区封锁、平衡各省发展利益、明确各方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权责的有效路径。在借鉴长三角、环渤海地区法制协调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特色,中部地区法制协调可以构建中央协调和地方协调相结合的协调模式,建立和完善立法协调、行政执法协调、司法协调等协调机制,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法制保障。
- 程宝山陈谦
-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制协调
- 论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的关系被引量:14
- 1999年
- 利益从根本上决定着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法律的本质是利益法,即安排各种利益的制度。因此,划分法律部门的实质标准是利益而不是调整对象和方法。利益与调整对象、方法是本质与形式的关系。经济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分别以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个人利益、商事个体利益。
- 程宝山
- 关键词:经济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关系
- 略论经济法律行为被引量:1
- 1988年
- 中央指出:现在搞商品经济,就要建立一套跟商品经济相适应的秩序。那么,如何以较少的代价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尽早肄立起来,就是实践向我们提出的一个新课题。要建立商品经济的新秩序,就必须有比较完备的经济法律行为制度,为此,首先应对经济法律行为理论进行系统的研究。
- 程宝山
- 关键词: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新秩序经济行为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