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银波
- 作品数:33 被引量:329H指数:9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侵权损害赔偿论
- 如同刑法由“犯罪构成”与“刑罚”两部分组成,侵权责任法亦应由“侵权责任构成”与“损害赔偿”构成,其不仅要解决应该由谁承担责任问题,还应明晰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然而,现有立法及理论研究概集中关注责任构成,损害赔偿之规定与研究...
- 徐银波
- 关键词:侵权责任损害赔偿因果关系构成要件
- 养老机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之过错认定被引量:5
- 2023年
- 因体质脆弱的老年人易发生损害事故,公平裁判养老机构多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就成为达致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与保障养老产业健康发展之平衡的关键。养老机构并非入住老人人身安全的保险人,应当仅在过错未尽照护义务时才承担责任。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着眼于判断行为人在损害发生之时点的行为有无过错,基于养老服务是以维护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的之继续性、劳动密集型服务,应综合“结构-过程-结果”而贯穿养老服务合同关系始终,从“硬件、软件、环境、主体”四个维度分析养老机构应当预见和防范的风险,在尊重老年人人格尊严的前提下,综合考量法律规定、国家和行业标准、合同约定以及老年人身心状况之需求,认定养老机构有无过错。针对受害人举证困境以及司法虚化过错认定之现状,可以通过明确养老机构的义务以及推定过错、事实自证等过错认定客观化路径,为司法明确标准,为养老机构的规范运行提供指引。
- 徐银波
- 关键词:人身损害事实自证
- 论侵权责任法的创权功能被引量:6
- 2009年
- 侵权责任法的救济法、法益保护法属性及其开放性,使其具有创权功能。法定权利规定的遗漏、法定权利概念边缘模糊、新的利益不断出现,使得侵权责任法的创权功能至关重要。我们在制定侵权责任法时,应该保障其具有创权功能。然而,赋予侵权责任法创权功能,会面临消极风险。我们又必须通过制度构建对此风险加以防范。
- 徐银波
- 论城乡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规则之构建被引量:1
- 2020年
-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可能路径二、人身损害赔偿本体论之反思三、二元正义理念下改革方案之可行性分析四、统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规则之构建一、问题的提出: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可能路径鉴于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3]20号)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设立了城乡二元的计算标准.
- 徐银波
- 关键词:人身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正义理念残疾赔偿金城乡二元
- 论计算财产损失的基准时间——对《侵权责任法》第19条的反思被引量:7
- 2015年
- 在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纠纷解决的时间跨度及被侵害物市价的变动不居,使得选择不同的时间点作为计算损失额的基准时间,数额有别,直接影响当事人利益。《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以损失发生时为基准时间,置此后至作出判决期间的价格变动于不顾,仅能使被侵权人回复至侵权行为发生前的"原有状态",并不能使其回复至如同侵权行为未发生时的"应有状态",有违侵权损害赔偿宗旨,亦与损失评估、司法实践不符,难以解决纠纷。就此,在被侵害物市价无明显波动时,可以损失发生时为基准时间;反之,则需依填补损失、预防侵权理念确定公正的基准时间。
- 徐银波
- 关键词:财产损失侵权责任法
- 社会变迁与地役权的现代化被引量:35
- 2013年
- 社会变迁使私人地役权日趋式微,而私人地役权的自我结构性调整作用有限。由私人地役权转向公共地役权,并将地役权适用于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不仅能淡化不动产尤其是土地协调利用中的行政色彩,维系不动产协调利用时各利害相关方的利益平衡,而且也是地役权突破目前困境、完成其现代化转型必由之路。
- 孙鹏徐银波
- 关键词:地役权公共地役权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 决议行为效力规则之构造被引量:83
- 2015年
- 社团决议行为并非法律行为,无法直接适用法律行为规则。物权法、公司法虽设有特别规则,但二者关于决议行为效力类型及瑕疵事由的规定均不周延且相互冲突,无法满足司法需求。非公司法人等的决议行为更面临法律规制漏洞。未来民法典总则亟需增设决议行为规则。规制决议行为的伦理基础并非程序正义,而系社团自治,应围绕社团自治建构规则。应区分决议成立认定与效力判断,经有召集权者召集会议作出多数决,方形成决议。已成立的决议需满足有决议权限、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要件,方具有法律效力。与之对应,无决议权限、程序瑕疵、表决瑕疵、内容违法、违反规约及侵害成员合法权益将导致决议效力待定、可撤销或无效。
- 徐银波
- 关键词:决议效力规则
- 我国死亡损害赔偿的立论审思与制度完善被引量:1
- 2012年
- 《侵权责任法》死亡损害赔偿制度面临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尚付阙如、统一死亡赔偿金难以适用、死亡赔偿请求权人及精神损害赔偿规则粗糙的问题,尤待解决。死亡赔偿金本质为消极可得利益赔偿,应采个别化与类型化相结合的可行计算方法;例外的统一死亡赔偿金,应缩限解释为适用于大规模侵权。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应有顺位限制,并应赋予拟制近亲属权利;一般应平均分配死亡赔偿金,但可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者。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应加以限定,并应设置统一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额。
- 孙鹏徐银波
- 关键词:死亡损害赔偿制度缺陷及其完善
- 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中的争议问题与理论回应被引量:9
- 2021年
- 伴随人口老龄化,家庭护理已难以满足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为此,“十三五”规划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十四五”规划建议进一步要求“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部分地区已开展试点工作,但是对于参保对象、基金筹集、保险待遇等核心问题试点不一。就参保对象,存在覆盖全民与仅面向老年居民之不同制度设计;就基金筹集,各地对于个人、单位及政府是否负担筹资义务规定不一;就保险待遇,各地对于给付对象、给付方式及给付标准规定不同。对家庭、单位、国家的职责定位以及对弥补家庭护理能力不足的路径选择,是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础。基于平等原则、补充性原则,我国应建立覆盖全民、以参保人自行筹资为主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对家庭护理能力之不足,立法应兼采支持劳动力回归家庭与护理社会化的应对路径,同时设立实物与现金给付方式,建立护理假等配套制度。
- 徐银波
-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补充性原则基金筹集
- 论司法考试及法学教育的改良——以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为视角被引量:10
- 2015年
- 法律人才是法治建设的支撑力量,若缺乏卓越的法律职业群体,任何制度设计均是空中楼阁,而当下我国法律职业群体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职业伦理素质更是令人担忧。为塑造秉持法治信仰、精通法律知识、富有实践能力的法律职业群体,需改变既有的职业准入机制与人才培养模式,应以接受法学本科教育作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前提,司法考试需加强对职业伦理、实践能力的考察,法学教育应注重职业伦理教育,并应以法律职业为导向设置专业,改革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从而形成支撑中国法治建设与发展的精英团队。
- 孙鹏徐银波
- 关键词:法律职业司法考试法学教育卓越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