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红
- 作品数:38 被引量:129H指数:7
- 供职机构: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一个前瞻性立法:国家开放存取政策的法律化被引量:5
- 2015年
- 国家开放存取政策是一国为促进公共资助的科研成果价值最大化而制定的国家层面的开放存取战略、原则或指南,其法律化是一个前瞻性立法,是保障知识获取权、平衡知识产权创造和利用各方利益以及加强开放存取保障力度的需要。国家开放存取政策法律化应遵循促进知识的公益性分配、协调开放存取与传统版权的冲突以及强制性与指导性规范相结合的原则,着力点放在选择开放存取模式、限制与保护传统出版商利益、规定文献作者的提交义务、规范知识共享许可以及设定法律责任上。
- 孙晓红王红
- 关键词:开放存取法律化
- 基层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人民调解制度为中心被引量:8
- 2007年
- 文章通过分析人民调解制度的价值及存在问题,提出完善该制度的有效途径,并提出确立人民调解制度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中不可替代的地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 孙晓红马跃进
- 关键词:人民调解制度和谐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财经高校法治人才培养问题的再思考被引量:1
- 2016年
-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背景下,通过回顾财经高校法治人才培养的发展历程,思考"财经法治人才"培养问题,从跨学科知识融合与专业能力的培养、适应类型化人才培养的教材建设、与不同类型课程相匹配的教学方法尝试、重视教师实务操作能力的提高与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 王小萍曹霞孙晓红
- 关键词:财经高校培养目标与模式
- 采矿权收回制度初探
- 对于采矿权的收回制度,法律上还存在着空白,这也直接导致了一些恶性事件的产生。本文首先明确了采矿权的性质,然后从经济法和环境法的视角出发探讨了采矿权收回的主要情形、收回制度中的权利义务结构以及收回制度的落实途径,以期初步构...
- 王宗玉黄宁孙晓红
- 关键词:采矿权
- 文献传递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保障妇女权利的宪章被引量:8
- 2016年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是联合国有关妇女人权保护的最重要最全面的法律文件,被称为"妇女权利宪章"。这一公约旨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妇女各领域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本文介绍了该公约制定的历史背景,公约规定的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各领域的权利自由及缔约国的保证义务,公约的实施机制,以及国际社会对公约的签署与批准情况。本文还梳理了中国政府签署、批准该公约后,在履行公约义务中的成就与问题,提出了可行的改进措施。
- 孙晓红
- 关键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保证义务
- 行政垄断及其法律控制
- 2003年
- 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性经济 ,而行政垄断是一种限制竞争或破坏竞争秩序的行为。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应通过反垄断法的外部强制及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来遏制行政垄断 ,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和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
- 孙晓红
- 关键词:行政垄断市场竞争秩序反垄断法
- 法律行为概念与构成问题被引量:2
- 2006年
- 法律行为是从一般社会行为中分化出来的,是主体在其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本质属性是意志性。导致的法律效果因法律调整领域的不同而与主体的行为目的或密切相关或无关联。
- 孙晓红
- 关键词:法律行为意志法律调整模式部门法
- 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被引量:9
- 2008年
- 带有创造性的司法解释可否溯及既往?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先明确:决定司法解释溯及力的原则应当是什么?与制定法以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既往为例外的通行做法有无不同之处?由于刑法的特殊性,本文区分刑事司法解释与其他司法解释。分别加以分析。一。
- 孙晓红
- 关键词:司法解释效力范围案件受理溯及力
- 养老服务社会化背景下精神赡养权的保障进路被引量:1
- 2021年
- 在养老服务社会化背景下,精神赡养权具有民事权利和社会法上权利的双重属性,其显著特点是内容上的主观性、实现方式的灵活性和难替代性、法益实现的复合性等。目前,针对精神赡养权在立法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在立法上明确权利义务主体范围,细化精神赡养行为标准,引入信用声誉罚作为柔性保障措施,健全精神赡养行为的激励机制;在司法上应设立赡养诉讼专门法庭,设置调解前置程序,在赡养诉讼专门法庭中灵活适用证据规则,避免采用审问式的庭审方式,以确保老年人精神赡养权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济。
- 孙晓红师子祥
- 关键词:养老服务社会化权利属性法治保障
- “道”“器”并重——实践能力培养与本科《法理学》教学理念与内容的重构被引量:2
- 2016年
- 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基础课《法理学》的教学中存在重'道'轻'器'、与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脱节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重理论知识灌输而轻法律方法训练、应用性不强、实践教学环节设计不足等,不能满足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为此需重构《法理学》教学理念与内容,'道''器'并重,在传授法学知识和法治理念的同时,重视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实现实践法理学的转向。
- 孙晓红
- 关键词:法理学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