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平
- 作品数:25 被引量:54H指数:4
- 供职机构:盐城师范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
- 2012年
- 合同法中的"完全赔偿原则"和"有效违约理论"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支撑。对违约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是公平原则、效率原则体现于合同法中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对合同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也是合同法领域体现人文关怀及其价值的必然趋势和方向。
- 刘利平
- 关键词:合同法违约赔偿法理基础
- 应收账款转让融资“未决”法律问题初探被引量:2
- 2015年
-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金融创新步伐加快的背景下,我国应收账款转让融资"未决"法律问题将使得自由贸易区涉外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纠纷的解决变得更加复杂。本文对应收账款转让融资中的应收账款双(多)重融资的性质及效力、应收账款债权禁止转让条款约束力、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主体及总通知约束力、未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效力等"未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 刘利平
- 关键词:应收账款转让法律问题
- WTO争端解决中司法克制与司法节制的界分被引量:5
- 2005年
- WTO争端解决中的“司法克制”与“司法节制”是位差概念,两者的价值取向存在明显差异,“司法节制”虽然被打着提高“办案”效率的旗号,实质上却成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保持“司法克制”的一个技巧,并且,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运用这个技巧时面临的压力也存有明显差异。
- 朱广东刘利平
- 关键词:专家组上诉机构司法克制
- 论反倾销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法律依据被引量:1
- 2008年
- 文章分析了非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中的国内法依据、国际法依据以及两者的关系,对反倾销中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法律依据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并为我国如何科学应对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 刘利平
- 关键词:反倾销非市场经济
- 江苏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与法治保障被引量:2
- 2016年
- 从政策与法治保障的角度看,江苏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存在跨行政区域合力建设产业带的机制不够健全,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投融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对特大型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重点不够突出,应对新兴产业发展过快的负面影响、产业环保政策及环境执法不尽到位等问题。必须抢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为江苏沿海地区发展提供的重大机遇,进一步落实"沿海开发六大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实施好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切实做到推行产业政策与强化环境法治同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确保可持续发展同步。
- 刘利平
- 关键词:法治
- 浅谈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独特性
- 2012年
- 与一般财产损害赔偿相比,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具有相对惩罚性、不具任意性、制度补充性、相对独立性等独特之处。充分认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独特性,对于走出违约精神损害不予赔偿的理论误区、健全和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处理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刘利平
- 关键词: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 APEC模式对国际组织法的创新与发展
- 2008年
- APEC模式对国际组织法的创新与发展,不仅在于明确了"宣言"的国际条约法意义和以"宣言"为代表的"即时"国际习惯法是国际组织的法律渊源之一,而且暗含了在遵循国际法原则的前提下国际组织可以依据自身的实践取得法律人格,APEC的开放性和功能性合作的基调,以及自主自愿、灵活平等的协作方式构建了国际组织结构的新模式和运作的新机制,昭示了自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统一和稳定是区域国际组织显现强劲国际活力的重要前提。
- 刘利平
- 关键词:APEC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格
- 企业民间借贷“陷阱”及其防范对策——基于企业管理者的视角
- 2015年
- 企业民间借贷作为我国民间借贷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能够助推企业的发展壮大,但如果操作不慎,对风险预判防范和过程控制不当,也可能掉入万劫不复的"陷阱"。在阐述企业民间借贷"陷阱"的涵义及分析其表现的基础上,分析了企业民间借贷"陷阱"的成因并从企业管理者的视角提出了积极的防范对策。
- 刘利平
- 关键词:民间借贷
- 论代位权诉讼中的程序保障被引量:1
- 2007年
- 基于代位权诉讼的特殊性,代位权诉讼中的程序设置不仅决定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其他诉讼参与人乃至诉讼以外的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如何寻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科学预置代位权诉讼程序,对于切实保障代位权诉讼中的各方利益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有关代位权诉讼中的程序设置虽有一定的现实性与合理性,但存在明显的不足和亟待完善之处。
- 刘利平朱广东
- 关键词:代位权次债务人
- 民间借贷异化法律评判标准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3
- 2014年
- 民间借贷异化是指民间借贷超越了法律的边界而演变成为一种非法行为乃至犯罪行为。从现行法律评判标准看,我国对民间借贷与高利贷、企业间借贷、相关刑事犯罪等范畴之间的界线规定不清,相关法律规定滞后于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必须反思与重构民间借贷异化的法律评判标准,以更好地规范和促进民间借贷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 刘利平
- 关键词:民间借贷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