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龙飞
- 作品数:42 被引量:70H指数:5
- 供职机构: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在家上学”的可行性因素探析
- 2014年
- 通过系统比较国外家庭学校教育制度和实施经验,可以确定实施家庭学校教育的可行性因素包括家庭层面的态度(认识和信心)与能力(经济和学识)、国家层面的宽容政制与严密监控、社会层面的文化传统基因与有效社会支持系统。
- 饶龙飞郭四玲
- 关键词:在家上学可行性家庭社会
- 论授权明确性原则:要素与标准——基于违宪审查维度的思考被引量:3
- 2017年
- 人民主权、权力分工和制约、基本人权保障等宪法原则决定了代议机关所制定的授予行政机关立法权之授权法必须符合"授权明确性原则"。从比较法的角度观察,授权法应明确规定哪些授权要素并无一定之规。至于授权立法的程序,也不是授权法必须明确规定的要素。在违宪审查视域内,"授权明确性原则"并不要求授权法须明文指示授权的目的、范围、内容等授权要素。而授权明确性审查标准的确定应遵循两项基本规则,即不同主体的立场、授权立法所采取的规制手段的轻重与所要规制的权利类型决定了"明确性"审查标准的宽严程度。
- 饶龙飞
- 城市治理法治化:原则与路径被引量:7
- 2014年
- 我国城市从"管理"发展到"治理",是一个城市治理法治化的过程,我国城市治理法治化具有深厚的物质和思想基础。在城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需要确立尽量满足人们生活需求的原则、民主化原则、社会化原则和科学化原则。城市治理法治化,还要处理好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协同性关系,处理好各个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协同性关系,处理好对物的治理与对人的治理的协同性关系,处理好治理现实社会和治理电子网络社会的协同性关系,处理好城市治理的四部曲:资源治理、规划治理、建设治理、运行治理的协同性关系,处理好城市条、块治理的协同性关系,处理好建设法制设施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协同性关系,处理好城市治理中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的协同性关系。
- 蒋晓伟饶龙飞
- 关键词:法治化
- 我国现行宪法中“政治权利”的概念解读——基于文义解释的维度
- 2015年
- 从普通含义和专业含义两个维度解读我国宪法文本中的政治权利概念,政治权利的内涵可被理解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而其外延则是不确定的,但至少包含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担任公职权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三项权利。并且从《宪法》第34条但书规范的解释角度,我们也无法得出我国宪法文本中的政治权利仅限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结论。
- 饶龙飞
- 关键词:政治权利文义解释语法解释
- 教育权配置基本原则探析——以“孟母堂”事件为例
- 2012年
- 2006年发生的"孟母堂"事件折射出我国教育权配置的不合理。根据教育产品及其经济属性原理,教育权配置应该遵循三大基本原则,即"以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实现为中心"原则、"阶段性分类配置"原则"、教育义务分配的量的均衡性"原则。
- 饶龙飞欧阳晓安
- 关键词:教育权孟母堂事件
- 论违宪与违法的差异:形式与因果
- 2019年
- 在逻辑学的视域内,违宪与违法是两个具有独特内涵和外延的不同概念,二者的逻辑关系是矛盾关系而非包含、同一关系,即违宪和违法在外延上并不重合且共同构成“违反实证法”的全部外延。违宪与违法的差异可以从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两个维度进行辨析,前者主要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依据、评价要素、评价程序及评价空间等六项指标;后者则由社会危害性程度与责任形式两个指标组成。违宪与违法的差异决定了在体制上应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一分为二,成立专司合宪性审查的宪法委员会,并以此为基础,在合宪性审查程序上实现“统一立案、统一回复和统一审查”。在实践层面,合宪性审查委员会应对宪法作出合理解释,实现各类宪法价值的最大化及合宪性审查标准的类型化,并在程序运行方面以公开、透明为原则。
- 饶龙飞
- 关键词:违宪违法
- 立法时机三论被引量:2
- 2009年
- 立法时机的决策是当前提高立法质量,改进立法工作的必要一环。立法时机是指立法者做出是否立法以及何时立法的决策时所应考虑的各项主客观条件。从立法时机的构成而言,立法时机包含了制定法律的时机、修改法律的时机以及废除法律的时机。在进行立法时机的决策时,立法者至少需要考虑立法需求和立法可能两个要素。前者包括社会关系的广度、深度等三个层面,后者则涵盖了立法能力等三个层面。同时,立法者可以采取预测立法需求、编制立法规划和采取"短期立法"模式等作为立法时机选择的方略。
- 饶龙飞许秀姿
- 政治权利——一个需重新解读的概念
- 2007年
- 政治权利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然我国宪法学界对同时作为学术概念和法律概念的政治权利并未进行科学的解读,立法者对政治权利的外延规定也未保持一致性。同时,在我国现行的权利救济体制内,政治权利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围绕政治权利概念的种种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思考。
- 饶龙飞
- 关键词:政治权利
- “双层式”违宪构成论——以立法行为的合宪性审查为中心被引量:5
- 2017年
- 立法行为乃法律行为和权力行为的特点决定了违宪审查机关在对立法行为进行合宪性评价时必须考量行为的内容、行为主体的权限和行为程序等三项要素。同时,行为的目的与手段、行为情境、行为的事实根据和侵犯宪法所保护的利益等四项要素亦是审查立法行为的合宪性时所不得不考虑的。而这七项要素正是立法行为的违宪构成要素。从功能视角出发,违宪构成要素可以被分为两层,即起违宪证明作用的积极构成要素和发挥合宪论证功能的消极构成要素。其中,积极构成要素只限于"侵犯宪法所保护的利益要素",而行为内容等其他六项要素则可划归于消极构成要素。尽管"双层式"违宪构成对于立法行为的宪法判断而言具有某种"路径导向"的功能,但基于宪法判断的政治性和复杂性,其对立法行为是否构成违宪来说并不具有"终局性"意义。
- 饶龙飞
- 关键词:合宪性审查
- 论法律明确性原则:依据、标准和地位——基于违宪审查角度的解读被引量:3
- 2016年
- 在违宪审查的论域内,法律明确性要求的宪法规范依据在于罪刑法定、正当程序等宪法条款或原则;而我国宪法第5条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规定及第33条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是法律明确性原则的中国宪法文本依据。法律明确性原则审查标准的确定至少应遵循如下两项基本规则:一是规制事务领域的不同决定了判断立场和判断尺度的差异;二是受众的立场与审查权的裁量之间的相互协调。然而,基于审查标准的不明确、法律的模糊性特征及法解释技术的运用,法律明确性原则在违宪审查实践中的作用空间是十分"狭窄"的。
- 饶龙飞叶国平
- 关键词:宪法依据审查标准违宪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