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洲
- 作品数:72 被引量:224H指数:8
- 供职机构: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强迫失踪与国家的人权保护责任被引量:1
- 2012年
- 强迫失踪或非志愿失踪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强迫失踪问题,要求主权国家保护国内人民免遭强迫失踪的国际规范已经逐步得到确立和发展。"保护的责任"则是国际社会人权保护观念与原则的新发展,其所蕴含的总体性的原则观念和框架义务对各种人权保护构成了新的原则指导和依据,以及相关规范进一步变化发展的基础与动力。在"被强迫失踪或非志愿失踪问题"方面,需要依据"保护的责任"的国际新观念与原则不断地明确和强化"强迫失踪问题"的国内治理责任和实践,同时,反过来进一步丰富和推进"保护的责任"的内涵构成与具体实施。
- 赵洲
- 关键词:主权国家人权保护
- “一带一路”沿线间接股权转让反避税立法研究被引量:1
- 2023年
- 当前一些国家在国内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中建立了关于非居民直接转让股权的征税规则。但是,非居民可以通过筹划设计公司股权的层级架构,间接转让投资东道国企业的股权,从而规避其在直接股权转让规则下的纳税义务。对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特殊反避税规则,即间接股权转让规则(ISTR)。分析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股权转让税制尚处于“碎片化”的不协调状态,多数国家尚未建立ISTR,其原因和不利后果是多方面的。少数沿线国家虽已建立ISTR,也存在着各种缺陷与不足。对此,我国应积极谋求实现“一带一路”区域股权转让税制的“软联通”,引领沿线国家普遍建立和不断完善ISTR,以共同维护沿线国家在股权转让领域的税收利益,并使之与商业自由等政策目标实现动态协调平衡。
- 赵洲吕思彤
- 关键词:一带一路反避税
- 指挥、控制与胁迫另一国行为的国际责任
- 2011年
- 在国际责任法上,指挥或控制另一国实施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应对该行为承担国际责任,胁迫另一国实施一行为的国家应对该行为承担国际责任,但一国对另一国行为的责任的内在逻辑和法理依据并不明确。这将影响、制约对责任归属的具体情形和事由的理解适用,以及这些特定的归责情形和事由自身的发展完善。为此,需要在一国对另一国行为的责任方面确立一种"相当因果关系",以此为框架分析界定指挥、控制与胁迫行为的责任归属问题。
- 赵洲
- 关键词:指挥控制胁迫因果关系国际不法行为
- 国际法视野下核能风险的全球治理被引量:9
- 2011年
- 核能的开发利用在给人类带来巨大助益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各种核事故的发生充分表明,在核能风险治理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为此,国际社会需要在相关的现有国际法规范和国际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核能风险的全球治理机制。本文通过分析核能开发利用的主权权利和风险治理责任及其相互关系,明确了国际法原则和规范中体现核能风险全球治理的约束条件和发展路径。根据国际法委员会对风险活动领域国际责任的编纂和发展,结合核能风险治理方面所存在着的缺陷与不足,分析构建了核能风险全球治理的具体要素和内涵,为形成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核能风险全球治理机制提出了系统建议。
- 赵洲
- 关键词:核能全球治理
- 论技术风险的国际治理被引量:1
- 2011年
-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在现代社会造成了日益繁多而复杂的风险问题。对此,在国内社会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治理机制,但仍然存在诸多的不足,尤其是在国际层面至今没有形成技术风险的全球治理机制。通过对现代风险社会中纳米技术发展风险及其治理不足的分析界定,得以明确纳米技术等技术风险全球治理机制建构的客观基础。进而运用国际法上的基础原则和规范,分析论证风险全球治理机制应有的利益协调基础与结构特性,并根据国际法委员会对技术风险活动领域国际责任的编纂和发展,初步构建了技术风险全球治理机制的具体要素和内涵,以形成公正而有效的技术风险全球治理机制。
- 赵洲
- 公司转投资的规制分析被引量:1
- 2003年
- 转投资有诸多效益功能。其可能的弊害分为两个层次,表层次上的弊害在于转投资增加了股东和债权 人的风险,而深层次上的则是滥用转投资所形成的各种复杂的不良关系,从而损害他方权益。收益从来与风险共存, 我国《公司法》应取消对转投资对象和数额的限制。对所谓资本虚增可通过资本信息登记公示制度来规制。
- 赵洲
- 关键词:企业资本转投资《公司法》资本融合
- 论联合国接纳新会员国的审查标准与国际责任——以巴勒斯坦申请加入联合国为例被引量:1
- 2012年
- 2011年9月23日,巴勒斯坦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对此,国际社会存在着不同的意见。《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接纳新会员国的条件不是一个由严密、精确的和完全封闭的实质要件所构成的逻辑论证体系,实际上,宪章所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化和形式化的开放性的政治、法律框架。为此,审查标准的解释与适用应当依据联合国宪章的根本目的、宗旨,以及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与演化发展的根本趋势的要求。在审查和决定是否接纳巴勒斯坦的问题上,国际社会应当考虑其在实现民族自决权与人权保护上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在此基础上解释与适用宪章规定的接纳条件。
- 赵洲
- 关键词:联合国会员国主权国家自决权
- 诉讼时效制度的法哲学分析被引量:3
- 2002年
- 诉讼时效制度是权利保护的时效制度,但长期以来理论上和实践上对该糊度的理解和适用较模糊和混乱。为此本文认为“权利”的法哲学内涵应为一定的意志自由,诉讼时效起算应以权利意志自由受到限制、阻碍为标准,并着重分析了若干请求权时效起算问题。诉讼时效的中断应以权利意志对受限状态的积极反应形态的出现为依据,而中断后的恢复起算应以权利意志重归沉默消极状态为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若干特殊的中断和恢复起算的类型。
- 赵洲
- 关键词:诉讼时效权利意志自由起算
- 履行保护责任:规范实施与观念塑造被引量:4
- 2011年
- 在现代国际社会里,保护国内人民是主权国家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当主权国家不能或不愿承担这一责任时,国际社会就应承担起保护国内人民的责任。由于保护责任机制尚处于萌芽和发展之中,并且缺乏有效实施的动力,保护责任机制首先应建立在必要的共识观念和现有的规范基础上。在效果和目的导向上,保护责任机制应当形成恰当的因果信念和分析方法,以便在个案中发现和提供最适宜的保护行动内容和方式等。为解决保护责任机制的实施动力问题,应当在逐步确立和发展主权国家所承担的"对一切"义务的观念与规范的基础上,相应地确立国际社会整体对主权国家及其人民所承担的法定的"保护责任"的观念与规范,使保护责任机制在国际社会的纵向一体化过程中获得实施动力。
- 赵洲
- 关键词:人权国际社会
- 风险社会中自然灾害所致损失分配与权益调整
- 2011年
- 在风险社会中,自然灾害的发生与人类活动具有各种复杂的关联性,同时,自然灾害往往破坏了人类社会正常运行所依赖的基础和条件,而传统的法律体系不足以应对,需要确立风险损害分配和权益调整的新原则和制度。对此,本文运用既有的法理和制度,结合风险应对所需要的目标和策略,以推导构建出风险社会中应对自然灾害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就自然灾害下的房地产权益而言,土地用益物权并不随着房屋的毁损而当然消灭,应根据灾后的土地用益功能的具体情况而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根据自然灾害的不同情形,国家和民间社会等相关方需要在灾害预防、保险机制和恢复重建等方面承担在风险社会中的应有责任,以恢复风险社会正常运行所依赖的基础和条件。
- 赵洲
- 关键词:自然灾害风险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