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鹏辉
- 作品数:46 被引量:150H指数:7
- 供职机构: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高等院校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本土化研究被引量:2
- 2010年
- 诊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大学法学院教育课程,是一种实践性质的法律教育课程。这种模式通过设立法律诊所,以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法学教师作为指导,由学生去代理或者以其它方式接触各类案件,接触真实的案件当事人,在法学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为当事人处理案件,解答法律咨询。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锻炼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进而缩小理论培养与实践技能的差距。目前,在我国实施本土诊所式法学教育,存在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机构等方面的障碍。应结合国情,转变法学教育理念,合理筹化教育经费,并将诊所教育纳入系统法学教学计划。
- 田鹏辉曲扉扉
- 关键词:诊所式法律教育执业技能教育理念教学模式
- 被害人参与量刑程序的正当性
- 刑事审判包括定罪和量刑两个环节,定性准确和量刑适当是刑事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量刑适当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最终保证,量刑公正比定罪公正更重要。然而,我国目前的刑事审判程序与国外相比,存在结构性短缺问题,...
- 田鹏辉
- 关键词:被害人量刑程序诉讼主体司法实践
- 文献传递
- 刑事被害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时代意义被引量:2
- 2008年
- 我国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存在重大制度缺失。建立刑事被害人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诉讼程序之外实现人权保障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控制犯罪总量的重要途径,既有助于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可全面恢复被害人的受损权利。
- 田鹏辉张韧
-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社会保障
-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问题被引量:10
- 2004年
- 在合同诈骗犯罪中,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数额包括合同标的额、犯罪所得数额和犯罪造成的损失数额。在学理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只有以完成形态、未完成形态、共犯形态、连续犯形态等具体的犯罪形态为基础,才能科学认定该罪中的犯罪数额。
- 田鹏辉
-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犯罪形态数额认定损失数额合同法
- 论风险社会视野下的刑法立法技术--以设罪技术为视角被引量:24
- 2009年
- 人类已进入风险社会。刑法作为法秩序共同体安全的最有力保护者,必须对风险社会做出回应。然而从风险社会的视野来考察,我国刑法存在严重的缺位现象,不能完全胜任社会现实对刑法的期待。必须完善刑法的设罪、配刑、协调、语言等技术,对刑法进行结构上的调整和制度上的重新设计。就设罪技术而言,应实现罪名设置的前瞻性,转变刑法被动应对的局面;增强犯罪构成的开放性,保持刑法的时代品格;延展责任主体的范围,扩大刑法的调整视野;将刑法防线提前,强化刑法的预防功能。
- 田鹏辉
- 关键词:风险社会刑事立法
- 论片面组织犯被引量:1
- 2006年
- 片面组织犯是指在实行犯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暗中组织、指挥、策划其犯罪行为的组织犯。组织犯的不同存在范围,制约着片面组织犯的存在与否。组织犯只能存在于犯罪集团中。如果行为人用暗示的方法组织的犯罪集团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实施预谋的犯罪,则该行为人成为预谋犯罪预备犯的片面组织犯。
- 田鹏辉吕晓辉
- 关键词:集团犯罪共同犯罪
- 论刑法中客体错误被引量:3
- 2003年
- 客体错误是刑法错误中最复杂的问题,必须通过抽象思维才能认识而不能为行为人所直接感知,必须通过理论上的研究才能做出科学的概括而极少从刑法条文上看到它的规定。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对其范围、种类及其罪责认定等问题予以澄清。
- 田鹏辉安巍
- 论规范化量刑中的变通技术被引量:4
- 2011年
- 量刑规范化是对"量刑"的规范化。作为归责过程,量刑既是法律知识的演绎,更是惩罚权力的运用,绝不能将量刑的公正寄希望于法官的正义人格与某个计算公式上。为弥合刑法的缝隙,软化刑法的刚性,使量刑结论最大限度地接近正义,在量刑时也应做适当的变通,但变通的幅度不能超过法定的最高刑罚,破坏民众的稳定预期。
- 田鹏辉
- 关键词:量刑变通
- 信用卡诈骗罪罪态界限探讨被引量:5
- 2002年
- 犯罪形态是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表现形式 ,任何犯罪现象都呈现出一定的犯罪形态。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角度 ,信用卡诈骗罪也呈现出不同的犯罪形态即未完成形态、罪数形态。
- 田鹏辉
- 关键词:信用卡犯罪形态未完成形态罪数形态共犯形态
- 论片面教唆犯被引量:4
- 2004年
- 片面教唆是行为人实施教唆行为的一种方式,片面教唆犯符合教唆犯的构成要件。片面教唆与概然性教唆存在严格界限。
- 田鹏辉
- 关键词:片面教唆犯共同犯罪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