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玲
- 作品数:43 被引量:377H指数:9
- 供职机构: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水利工程文化科学更多>>
- 垄断税的理论分析与实证考察被引量:2
- 2015年
- 社会各界对垄断企业与非垄断企业之间持续高位的行业收入差距批评不断,社会成员收入分配格局不平衡的现状必须改变。垄断企业将其垄断超额利润转化为垄断福利,是收入差距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征收垄断税,收割这种暴利,是许多国家的共同选择。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为中国开征垄断税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映射出在中国开征垄断税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法律上皆具有可税性。中国未来的制度构建,应该采取法定税的模式,秉持"消费者分享"的原则,在准确界定税基的基础上,对所有获取垄断超额利润的企业进行征收。
- 喻玲
- 关键词:可税性收入分配差距
- 差别对待立法比较研究
- 差别对待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美国、德国和日本是对差别对待立法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从对差别对待立法比较的过程中,可以得知差别对待立法经历一个渐进的过程。我国对差别对待的立法仅限于价格歧视的
- 喻玲
- 文献传递
- 平台经营者“相应的责任”的完善--基于94份判决书的实证分析被引量:2
- 2021年
-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相应的责任”之表述在立法上存在争议由来已久。实证研究表明法律概念的模糊与不确定导致法律在司法适用中存在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的具体认定上责任认定、责任形态选择、法律适用竞合等难题,进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平台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为了更好发挥《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行为的规范作用,在总结各级法院对“相应的责任”司法适用的基础上,有必要重新解释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经营者审查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完善“相应的责任”的周延性,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 凌尧帆喻玲
- 关键词:数字经济安全保障义务
- 试论对食品安全监管者的再监管被引量:27
- 2009年
- 食品具有入口特征,生命具有不可回复性,所以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与其他市场监管的最大不同就在于,食品安全监管要重在预防。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一系列失灵,这也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食品安全监管权配置的不科学"多头性",导致了监管过度、监管不足及监管不当现象同时存在。改进监管效果的最优手段不是设立新的监管部门,而是利用和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包括:信息披露、明确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加强再监管激励、完善对监管主体的财务及认识监管以及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
- 喻玲
-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卫生
- 算法个性化定价的反垄断法规制:基于消费者细分的视角被引量:32
- 2021年
- 算法个性化定价是一种建立在细分消费者基础上的、正被普遍运用的定价技术,公众对其评价毁誉参半。借助对消费者细分的实践解构以及伦理效果、经济效果的解读可知,算法个性化定价本身是中性的,在不同条件下可能会呈现出对消费者有利或有害的一面。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规制经验来看,从未有对算法个性化定价"一禁了之"的先例。反垄断法规制算法个性化定价需要在坚持个案分析的基础上,依托"市场失灵识别"与"消费者利益识别"技术,以充分发挥个性化定价的优势、抑制其不利影响为目标,对高风险领域实施针对性监管的同时,采取算法审计、消费者赋能、竞争文化推进、数字素养提升等多元化规制手段,以引导个性化定价朝着有利于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繁荣的方向发展。
- 喻玲兰江华
- 关键词:价格歧视消费者细分反垄断法
- 经济法视野中的国家调节经济之维被引量:3
- 2008年
- 一、国家调节及政府调节之辨(一)国家与政府之别尽管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政府进行了定义,剔除阶级等因素,从一般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国家界定为:国家主要是民族和地理的概念,国家是在社会中享有主权的政治组织,是该国范围内的整个社会的代表;政府(行政机构)则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被委托人,社会中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社会部门。国家与政府的区别不仅仅表现为以上内涵与外延上的区别,还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 喻玲
- 关键词:经济法理论社会整体利益社会公共产品政治组织社会部门
- 算法消费者价格歧视反垄断法属性的误读及辨明被引量:118
- 2020年
- “大数据杀熟”让平台背负了“垄断”污名,算法消费者价格歧视增加了公众对执法机构执法不公平的感知。与传统定价方式相比,定价算法优势明显、类别多样、运用场景丰富,算法消费者价格歧视的经济效果实则变动不居,不结合市场结构进行深度分析恐难得出科学结论。铺陈在单一场景之上的现有研究结论,不具有在所有场景进行推广的合理性,故而需要对算法消费者价格歧视的误读及其竞争法属性作进一步辨明。关于算法消费者价格歧视对市场竞争、消费者福利、企业成本及利润影响的竞争效果的实证研究也佐证了其经济效果的复杂性,由此可推出以“大数据杀熟”为代表的算法消费者价格歧视不能一禁了之的结论。动用反垄断法规制算法消费者价格歧视,应以行为具有违法性及不正当性为其逻辑前提,以保护竞争并保留对创新的必要妥协为价值目标,假借个案经济分析与创新审查机制更好地实现对其的调整,将经营者引入追逐创新、对抗竞争、寻求正义之轨道。
- 喻玲
- 关键词:反垄断法
- 论经济区划与区域规划的法制化被引量:4
- 2010年
- 经济区的形成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区域规划具有地域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等特点。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协调区域规划和发展,都离不开相应法律制度的保障。我国目前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经济区划和区域规划法律制度,保障经济区划和区域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促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及其可持续发展。
- 喻玲殷洁
- 关键词:经济区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
- 定价算法权力异化、消费者损害与反垄断法规制的政策补强被引量:10
- 2021年
- 算法技术嵌入定价活动,产生定价新秩序与价格差异,带来超额利润和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定价算法权力异化,导致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求偿权受到侵害。"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标志着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进入新阶段,补强政策以提升反垄断法规制算法定价的绩效迫在眉睫。反垄断法规制定价算法的竞争关切应聚焦相关市场界定和市场支配地位困境破解、竞争效果评价难题克服、创新与效率的价值科学定位,以"相关性"为底线界定相关市场,对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进行改造适用和淡化市场份额标准、以效率为中心检视创新效果、以塑造合格算法消费者为目标施行竞争推进,方为反垄断规制算法定价之政策补强。
- 喻玲胡晓琪
- 关键词:反垄断法
- 哄抬物价伦理论
- 2020年
- 哄抬物价是指在紧急情况发生后,销售者将某些商品的价格提高到超出支付增加成本所需的水平。多数人认为哄抬物价是违反道德的,且许多州有相应的法律将这种行为认定为民事或刑事犯罪。本文的目的是探讨哄抬物价相关的哲学问题,并认为对哄抬物价的普遍道德谴责在很大程度上是错误的。我将从三方面反驳人们对哄抬物价道德规范的三种普遍看法:(1)禁止哄抬物价的法律在道德上是正当的;(2)即使哄抬物价不是违法的,但在道德上是不允许的行为;(3)即使哄抬物价的行为本身在道德上是允许的,但该行为不能作为评判哄抬物价者道德品质的标准。
- 马特兹沃林斯基喻玲赖美霞(译)赵天赟(译)
- 关键词:道德品质刑事犯罪哄抬物价道德规范销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