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庆霞
- 作品数:11 被引量:63H指数:5
- 供职机构:暨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广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人民调解前置制度之反思——以民事程序选择权为讨论的出发点被引量:23
- 2007年
-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程序主体性原则和处分原则的要求,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权是民事程序选择权的首要内容。民事程序选择权是当事人一项的基本程序权利,而调解前置制度的设置实际上是对纠纷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权)的一种限制。立法是否设置调解前置,在什么范围内设置调解前置,体现了立法在对自由价值和效率价值衡平之后的结果。我国尚不具备实行人民调解前置的条件,而且该制度的实施也缺乏必要性。
- 闫庆霞
- 关键词:民事程序选择权调解前置人民调解
- 论诉讼主张的证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探讨被引量:3
- 2007年
- 我国传统理论将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界定为案件事实。这一理论存在的问题是:产生逻辑上的悖论,内涵与外延不符,不能明确具体诉讼中证明活动的对象,以及不能对证明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引。鉴于证明对象与诉讼主张之间的契合性,应当诉讼主张作为证明活动的对象。其合理性在于:可以避免使用"案件事实"引发的误解,可以使法律规定与理论解读相一致,可以更好地为当事人举证提供导向作用,可以更好地阐释证据制度中的许多论题,如证据的"关联性"、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免证事项等。
- 闫庆霞
- 关键词:诉讼主张
- 法院调解论
- 本文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总结概括了法院调解的涵义,这项工作是在以下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1、考察中国法院调解的渊源和流变,包括中国古代的官府调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法院调解和新中国的法院调解;2...
- 闫庆霞
- 关键词:法院调解人民调解调解协议诉讼上和解制度史纠纷
- 文献传递
-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界定被引量:1
- 2007年
- 对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我国通说理论一直将其界定为案件事实。这种解读不但容易产生逻辑上的悖论,而且并不能使证明活动的具体对象得以明确,从而虚化了证明对象对证明活动的指引功能。将证明活动的对象确定为诉讼主张,可以在二者之间契合性的基础上,更好地阐释证据制度中的许多论题,如证据的“关联性”、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免证事项等,而且可以避免立法与理论解读的冲突,并为当事人举证提供更加明确的导向。
- 闫庆霞
- 关键词:诉讼主张契合
- 司法权对诉讼外调解的意义被引量:1
- 2007年
- 建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关键在于司法权的优化配置。司法权对于诉讼外调解的意义主要在于:调解标准的确立、调解组织的权威化和调解效力的强化。因此,我国的诉讼外调解制度,应当明确:改革我国诉讼外调解制度的突破口在于建立司法审核制,提升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通过设置附设于法院的诉讼外调解机构在组织上进一步融合诉讼外调解与司法权力的关系;而最重要的还应是完善诉讼机制,在更深层次上确立诉讼外调解的规范化背景。
- 闫庆霞
- 关键词:司法权诉讼外调解
- “胜诉权”辨析被引量:5
- 2007年
- 在我国,“胜诉权”一词的使用存于二元诉权理论和诉讼时效制度中。而“胜诉”从其性质分析,不属于权利范畴;提出“胜诉权”概念的传统二元诉权理论和“胜诉权消灭主义”均存在理论上的弊端。应重新界定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并用“抗辩权发生主义”替代“胜诉权消灭主义”,从而摒弃所谓的“胜诉权”概念。
- 闫庆霞
- 关键词:民事诉讼诉权胜诉权
-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事实主张被引量:1
- 2012年
- 民事诉讼法律论证中,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其权利主张的基础。提出权利主张的当事人,将案件事实嵌入拟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使其与后者的适用要件相吻合。事实主张在效力上可分为要件事实、主要事实、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几个层次。辩论主义、主张责任和证明责任的适用范围是主要事实。主要事实对原告而言,是权利生成规范事实;对被告而言,是权利抗辩规范事实。当事人对于对方事实主张所采取的态度可分为否认、不知、自认与沉默四种,分别产生不同的诉讼法效果。
- 闫庆霞
- 关键词:辩论主义权利主张
- 中日诉讼外调解制度比较被引量:12
- 2006年
- 中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和日本的民事调停制度是两国诉讼外调解制度中的典型代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民调解制度在性质上属于民间ADR的一种;而民事调停制度附属于法院,是一种具有广义上的司法性质的纠纷解决方式。此外,两种制度在调解组织的性质和权限、可调解的纠纷范围、调解中的强制性因素以及调解程序与司法权的关系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日本民事调停制度中司法权的有效利用可为我国诉讼外调解制度的发展提供某些启示。
- 闫庆霞
- 简易程序与知识产权诉讼之效率进行被引量:1
- 2014年
- 现有知识产权诉讼不能满足权利保护的实效性需要,导致三对矛盾的出现。知识产权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可以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可以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双赢。司法改革的精神指导、知识产权审判经验的积累以及知识产权诉讼规律为构建知识产权诉讼简易程序提供了可能。构建知识产权诉讼简易程序应考虑三方面的问题,简单知识产权案件的区分标准、审理法院以及小额诉讼程序的排斥。
- 闫庆霞孟伟涛
- 关键词:知识产权诉讼
-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程序冲突及解决被引量:8
- 2007年
- 仲裁前置是我国劳动争议解纷机制的特点之一。但是在某些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中,这种模式所带来的却是仲裁与诉讼程序的冲突。除此之外,仲裁前置还是一项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制度;而且其社会功能亦待检讨。仲裁前置制度正在成为劳动者寻求法律救济的阻碍。因此,取消仲裁前置,在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上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是我国劳动争议解纷机制走出困境的关键。
- 闫庆霞
- 关键词:劳动争议仲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