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培
- 作品数:58 被引量:97H指数:5
- 供职机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 发文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天文地球更多>>
- 个体医生自行配制药品为病人治病致其死亡行为的定性
- 2011年
-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系个体医生,具有行医资格和执业许可证,在本街道开设了一家诊所。1998年,邓某某在某医学专科学校自费学习时,从该校一名教师处得到一张治疗腰、腿疼等风湿病的民间验方,用于临床有一定疗效。
- 薛培林晓梅
- 关键词:医生治病病人药品
- 税务人员收受他人钱财并帮助他人偷逃税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2008年
- 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尚某某在某市地方税务局某税务所二手房交易市场征收组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受理、审核二手房的交易资料,核定应纳税款等职务之便,授意他人修改或自己帮助他人修改相关的房产交易资料,违规为卖房人办理免征、减征税款的手续,致使国家税款损失达人民币100万余元。其中。犯罪嫌疑人尚某某与房屋中介人员李某合伙采用上述手法,
- 薛培胡继恒
- 关键词:偷逃税款税务人员二手房交易市场犯罪嫌疑人钱财
- 游离与徘徊在现实和制度之间的非检察职能机构——以C市基层检察院为样本的实证研讨被引量:1
- 2011年
- 目前,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呈现出检察职能机构(业务部门)相对稳定,而非检察职能机构(非业务部门)数量及其人员配置相对隐性扩张的态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相对稳定的情形下,必然会导致非检察职能相对侵削检察职能的现象。就此,笔者从实证研究的视角出发,就基层检察院非检察职能机构的现实地位、功能作用、改革样态、设置模式进行探讨,以期为有效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促进非检察职能优化和机构整合,促进基层检察院机构的规范化发展寻找一种切合实际的路径。
- 薛培杨辉刚
- 关键词:组织机构
- 贩卖毒品案件中的诱惑侦查:默认现实抑或法律规制——以四川省成都市W区、X区及J县为研究样本被引量:13
- 2012年
- 诱惑侦查是侦查机关设置陷阱而诱使侦查对象犯罪,在侦查对象犯罪时对其适用强制措施或收集证据的一种特殊侦查方法,普遍使用在贩卖毒品案件的侦破过程中。通过对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实证考察,可以发现诱惑侦查在实践中被经常滥用,而其根源就在于欠缺法律规定。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实践与理性的角度对诱惑侦查重新进行审视,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立法的高度建立起我国的诱惑侦查制度。
- 薛培郑家明
- 关键词:诱惑侦查机会提供型
- 论检察官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之进路
- 2013年
-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中,出庭公诉检察官要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处以适当刑罚的量刑建议,这不仅应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还要了解其性格、履历、社会交往关系、家庭背景等可能影响其量刑及刑罚适用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因此,社会调查成了必不可少的程序。在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社会调查报告制作质量尚不容乐观,内容也不尽全面准确。为更准确地提出量刑建议,社会调查报告制作质量应须提高,除此之外,要使得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相关信息得到充分发掘,庭审前及庭审中的补充性调查也应成为一种信息源的补充方式。检察官在参与社会调查过程中,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 薛培申莉萍
-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品格证据社会调查检察官
- 为职务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应认定徇私枉法罪被引量:1
- 2008年
- 《人民检察》2008年第12期刊登了徐岳《公安人员帮助职务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应定何罪》一文(以下简称徐文)。徐文认为,沈某虽是公安局刑侦队的人员,但实际上在查处李某贪污案中没有履行侦查职责,不符合徇私枉法罪的利用主管、分管或者直接办理刑事案件的职务之便的主体条件。沈某为使李某减轻处罚而帮助伪造立功材料,应定性为帮助伪造证据罪。笔者认为,徐文的观点值得商榷,公安人员为职务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应定性为徇私枉法罪。
- 薛培胡继恒
- 关键词:徇私枉法罪犯罪嫌疑人立功职务公安人员
- 核安全生产事故犯罪侦控之困厄及因应被引量:1
- 2013年
- 在刑事领域,核安全生产事故犯罪是环境污染犯罪中专业性极强而危害性极大的犯罪。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核安全生产事故犯罪尚未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分析。而在侦查阶段,确立核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的侦查主体、加强技术调查与刑事侦查的配合协作、掌握第三方调查难点及应对等问题对查清案件事实尤为重要;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核安全生产事故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认定(尤其是监督管理者刑事责任的厘清)、监督管理者注意能力的司法判断以及核安全生产事故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标准等是建构我国核安全生产相关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重要问题。
- 薛培李秀沛
- 关键词:第三方调查客观归责
- 非洲猪瘟防控中违法跨省贩运生猪的刑事定性分析被引量:2
- 2020年
- 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事关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成效,而染疫生猪违法跨省调运是否涉刑也是各地关注的焦点。执法人员在S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截获从A省(非洲猪瘟疫情省)运输至S省×市的一车生猪,经S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2份样品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本案存有“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以及“不构成犯罪”等分歧,笔者对上述意见进行了分析,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现实危险,对其违反规定贩运染疫生猪且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这一结果具有主观故意,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 薛培王俊袁孟伟
- 关键词:非洲猪瘟刑事司法疫病防控监督执法
-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在明知情形下仍为无力增资的企业提供虚假验资报告的行为定性
- 2010年
- 一、基本案情2008年11月,某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已判刑)为了提高其所经营的公司(原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资信等级,将公司的注册资本提高到500万元,因其公司无力增资450万元,遂找到自己的朋友——某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杨某某,
- 薛培胡继恒
-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报告企业知情
- 人体器官移植及其刑法学分析被引量:18
- 2011年
- 人体器官移植涉及诸多方面的刑法问题。从刑法学的立场出发进行考量,事实上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行为,应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而摘取其尸体器官的行为,应构成侮辱尸体罪或盗窃尸体罪;与国(境)外组织或个人买卖、交换或者赠与人体器官的行为,应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一般可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但从更为科学的角度出发,则应设置单独的罪名。从刑法学的视角来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还存在显见不足,应在今后立法过程中加以修改和完善。
- 薛培彭涛
- 关键词:人体器官刑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