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少如
- 作品数:68 被引量:484H指数:14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论给付行政中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被引量:15
- 2011年
- 围绕给付行政领域是否适用法律保留原则,主要有"否定说"或"预算说";肯定说;传统的折衷说;"第四说"即宪法法院所提出的"重要性理论"。我国法律保留的范围所采用的是重要保留说。参考他国理论并结合立法实际,可以从强化人大的预算保留、建立层级化的法律保留体系、贯彻正当法律程序等方面着手设计我国行政给付依据。
- 喻少如
- 关键词:给付行政行政给付法律保留
- 迈向智能监察:人工智能赋能国家监察的逻辑与进路被引量:1
- 2024年
- 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兴起为国家治理注入新动能,为国家监察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指明方向。人工智能赋能国家监察具有以“数据全覆盖”实现“监察全覆盖”、从人力监督到智能监督等现实价值。受限于国家监察的初创性与人工智能的局限性,国家监察智能化呈现阶段性特征。国家监察的智能化发展围绕数据、算法、算力三大核心要素,实现监察“块数据”构建、面向国家监察的语言模型嵌入及算力资源的优化供给。针对人工智能存在的数据隐私、数据安全等技术性风险,可从人工智能政府采购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建构监察对象数据隐私与安全保护机制和人工智能监察应用的纠错与救济机制等方面予以防范和化解。
- 喻少如唐成余
- 关键词:人工智能国家监察
- 论行政给付中的国家辅助性原则被引量:25
- 2010年
- 国家辅助性原则在两个关系维度上适用,即中央与地方或一个共同体之整体与部分,以及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前者在欧盟法中体现较多,后者在行政给付中应用广泛。辅助性原则的实质内涵与宪政存在诸多契合之处。国家辅助性原则在行政给付制度中的主体、范围、内容等方面均有体现。辅助性原则也应该成为支配我国行政给付立法与实践的基本原则。
- 喻少如
- 关键词:行政给付宪政
- 算法正当程序:算法决策程序对正当程序的冲击与回应被引量:43
- 2021年
- 算法决策在行政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已经引发了诸多法治危机。在公共行政中,算法决策的技术性程序对法律性的正当程序提出了时代性难题,即技术俘获侵蚀中立性、黑箱机制危及公开性、嵌入模式架空论证性和操纵力量降低公正性。对此,正当程序能够为解决难题提供价值预想,将算法正义、算法信任和算法透明作为算法决策程序的价值维度。有鉴于此,一种"算法正当程序"被提出,它对中立性、公开性、论证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了重塑以消解算法决策程序带来的冲击。"算法正当程序"是正当程序发展的新阶段,赋予了正当程序与时俱进的能力。
- 雷刚喻少如
- 功能主义视阈下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引量:19
- 2016年
-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在全国范围内确立及推广至今已近一年,对其关注重点应从制度史梳理、正当性论证、法治意义解读等角度向制度精细化、功能实现等方面转移。以功能主义为研究进路,通过对各地出庭应诉规范文本、相关案例和数据的分析,会发现该制度立法之初的功能预设与实践表达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表现为规范内预期功能的达成不能、实践中潜功能的显现以及一定程度功能失灵的现象。同时,本文结合系统论的维度,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赖以生存的行政诉讼制度及庭审结构的角度,提出规则之治的坚守、互动平台的搭建、民本文化的提升等方法,尝试为其功能回归提供一条新路径。
- 喻少如
- 关键词:功能主义行政诉讼
- 论WTO对我国行政法治的影响
- 2003年
- 加入WTO对我国行政法制的影响是全面的,因为WTO规则主要是行政法规则。从原则上讲,WTO对我国行政法制度变革提出了"服务、公平、公开、效率"四大方向性的要求。
- 喻少如孙仁丕
- 关键词:WTO公共服务行政公平行政公开行政效率
- 事例讨论教学法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中的应用被引量:1
- 2011年
- 作为一种混合方法的事例讨论教学法,其兴起与运用主要有两大背景——判例教学法的变异和讨论教学法的普及。它具有议题的开放性、形式的多样性、过程的民主性和思维的批判性等特质。"禁乞令"事例讨论的成功运用,使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抽象行政行为一章变得不再"抽象"、烦闷,而是大学法科学生终身铭记的精彩一课。事例的选择是成败的前提,处理事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是成败的关键,教师引导作用的发挥是成功的保证。
- 喻少如
- 关键词:法学教育教学方法
- 合作行政背景下行政程序的变革与走向被引量:19
- 2017年
- 合作行政背景下的行政程序是一种新的行政程序形态。协商民主、反思性法以及公私法融合为其提供了深厚的基础,此种行政程序可以在提升行政权力的民主正当性、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以及社会的稳定性中起到重要作用。具体而言,行政程序将朝着以下的方向变革:程序价值的兼容并包、主体结构的伙伴化、程序风格的交往理性化以及程序表达的论辩规则化。基于此,未来在制定统一的中国行政程序法时,在制度选择上需要强化对私人主体承担行政任务的程序规范,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协商式治理,注重合作式行政程序的设计与推广以及程序参与主体在协商程序中的积极义务。
- 喻少如
- 关键词:行政程序
- 论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分配模式被引量:1
- 2008年
- 我国目前行政强制执行实行以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模式。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的重构,必须考虑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性质、价值取向、立法目的、传统和既有制度关系等因素。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应当在保存现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改进,将审查和执行职能在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进行分配,法院只负责对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等内容的审查,具体执行则完全由行政机关负责。
- 喻少如
- 关键词:行政强制执行权
- 公共法律服务融入乡村治理的逻辑转换及其实践进路被引量:10
- 2022年
- 公共法律服务在我国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以历史的眼光看,公共法律服务融入乡村治理遵循了政府主导下的法治进路这一传统逻辑。在此逻辑指引下,公共法律服务承担着向乡土社会输送法治营养,重构乡土秩序结构的重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政府主导下的法治进路逻辑所体现的诸多不足逐渐显现,公共法律服务融入乡村治理的逻辑需要作出转换,即由单一的法治进路向“五治融合”逻辑转换。“五治融合”内在的饱含了以多元共治格局为依托、以满足基层群众为核心、以促动乡村善治为目标、以现代化治理方式为载体的丰厚意蕴。为有效践行“五治融合”逻辑,公共法律服务融入新时代乡村治理必须契合乡村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要求,以适应乡土社会的发展变化。
- 喻少如黄卫东
- 关键词: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