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正言
- 作品数:37 被引量:101H指数:5
- 供职机构:江苏开放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医药卫生更多>>
- 《民法总则》未成年人“自我决定权”条款的解释及完善被引量:3
- 2019年
- 屡屡出现的未成年人伤害事件,不断考验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最近通过的《民法总则》,规定了"监护人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的条款,这标志着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完成了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从社会权向自由权的转变。从保护人的尊严、尊重未成年人成熟的连续性、培养未成年人自我决定能力出发,在处理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和问题的过程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保证他们在学习、娱乐、阅读、饮食、着装等事项上的自我决定权。同时为落实这一条款,未来民法典中应考虑细化未成年人自我决定权的范围,对违法的监护人设置监护限制,甚至剥夺监护权,增加未成年人本人、亲属、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赋予未成年人亲属、教师、医生等人员强制报告的义务。
- 骆正言
- 关键词:未成年人自我决定权诉讼主体
-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宪法的发展与完善
- 2002年
- 我们正处在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
- 强鹰桂斌骆正言
-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中国宪法
- 从乌坎事件看村民自决权的保护被引量:2
- 2012年
- 乌坎选举成功的个案意义,要远远大于普遍意义。村委会选举制度一日不上轨道,村民对于选举的公正性疑虑便一日不能消除,要想复制下一个乌坎并不容易。这些制度上面的改进至少包括设立常设的选举委员会、建立公正的选举诉讼制度、保证参选的自由和竞争,确保村委会成员稳定的收入。村委会选举的真正目的是让村民自由决定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人,一切干扰这种自由的障碍都应该撤除。
- 骆正言
- 关键词:选举诉讼
- 论日本法中的肖像权保护被引量:7
- 2010年
- 作为人格权的类型之一,肖像权在日本法中具有格外重要的地位,它不但保护肖像的使用权,还保护肖像的制作权。后者在美国是隐私权的对象,但作为隐私权的肖像保护远不及肖像权来得广泛。当然肖像权也不是绝对不可侵犯的,为了保护其他重要的权利,未经本人允许也可以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这些权利被称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包括犯罪调查、犯罪预防、新闻自由等六大因素。当肖像权遭遇阻却要件时,法院需要综合考虑被拍摄者的社会地位、活动内容和拍摄的地点、目的、方法和必要性等要素,最终决定是否允许擅自拍摄和使用他人肖像。
- 骆正言
- 关键词:日本法肖像权隐私权侵权
- 论年龄歧视和合理差别——兼谈年龄歧视例外的立法建议被引量:4
- 2012年
- 年龄歧视是就业歧视中的一个特殊的类型。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认识误区,即认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享有雇佣自由权,可以自由设定招聘的年龄条件。但是雇佣关系与普通契约关系不同,它是以"人"本身作为交易对象,其中潜藏着诸多人性贬损的风险,所以在歧视立法中,除了仅有的几类合理的年龄差别,用人单位不享有自主权。这类合理的年龄差别,美国《就业年龄歧视法》列举了七项,日本《雇用对策法施行规则》列举了六项。笔者建议在未来的年龄歧视立法中,也可以考虑设置六项具体的例外情形。
- 骆正言
- 关键词:年龄歧视
- 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兼与日本人格权理论比较被引量:1
- 2010年
- 对民法中的肖像权条款,立法界和学术界似乎存在着一种误区,将其当作严格的规则看待,其实该条款只能是一项原则。上世纪末围绕《秋菊打官司》一案的学术争论足以证明这一点。肖像权案件的裁判需要将肖像权和其他权利进行衡量,以决出是非高下,这些权利被称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按照日本案例法,主要有六个因素可以成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如犯罪调查和预防、新闻自由、科研和艺术自由、公众人物、风景拍照和公共集会等。这六个方面既值得我国在人格权立法中采纳,也值得法院今后在审理肖像权案件中予以考量。
- 刘易骆正言
- 关键词:肖像权
- 论美国判例中家庭教育权的演变被引量:4
- 2009年
- 虽然美国公立学校的义务教育相当发达,但家庭为子女选择教育方式的权利并未完全消失。为此,联邦最高法院承认,家庭教育权为宪法权利,政府不能随意剥夺。但为了保护儿童和政府的利益,此后法院不同程度地限制家庭教育权。进入21世纪以后,政府基于宽容的自由主义精神,在公立学校中推行多元文化的教育课程,法院也不再支持家庭以宗教信仰为由,反对公立学校设置与其信仰相抵触的课程。但即便这样,家庭仍有选择私立学校或在家庭施教的权利。
- 骆正言
- 关键词:家庭教育权文化多样性
- 从德沃金的“嫉妒原则”论成教生就业歧视
- 2016年
- 学历歧视近年来引起了许多学术方面的批评,人们认为过高的学历要求因为缺乏必要性,剥夺了低学历人群平等竞争的机会。这一点是有道理的,不过在本文看来,仅仅是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还不够,以拒绝成教生问题为例,我们还应该采取优惠措施,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倾斜保护。本文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是德沃金的嫉妒标准,以及社会融入和多样性原则。
- 骆正言吴子亮
- 关键词:成教生就业歧视社会融入
- 冷漠即是残忍——论不救助入罪的正当性
- 2014年
- 一、问题的提出只要略有知觉的人,都知道类似小悦悦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围观弃婴'[1]'牵尸要价'[2]……还能列举一大串。灾难、不幸、困境引来的不是同情,不是救援,却是冷漠、无情,甚至残忍。有识之士虽已大声疾呼,希望民众提高个人修养,然而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就同居民的消费指数一样始终低位徘徊。修身呀修身.不错,人民是应该修身的,但要有一个鼓励修身,至少是不打击修身的环境。
- 骆正言
- 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社会价值和构建路径被引量:5
- 2018年
- 合宪性审查的价值不仅体现为人权保障,还体现在保持社会稳定、提高效率、正当化国家权力、确保政令畅通等方面。在合宪性审查过程中,民众表达异议,政府作出辩护,审查机关居中裁断。国家可以借此了解民众意见,表达执政意图,督促各级政府,达到维护稳定、提升效率的目的。因此,在建构合宪性审查制度时,应以法院为组织形式设置合宪性审查机关;将合宪性审查的对象限定为具有抽象性的国家立法行为;已存在个案争议作为启动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前提;采用中度和宽松的比例原则作为合宪性审查的标准;对违宪法律应作出无效判决,违宪法律从判决之日无效,无效判决只涉及违宪条款,不涉及整部法律。
- 骆正言
- 关键词:合宪性审查社会价值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