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振国
- 作品数:65 被引量:316H指数:10
- 供职机构: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然科学总论文化科学更多>>
- 消费信用的立法规制被引量:2
- 2004年
- 信用和法制是市场经济赖以存续和发展的两大支柱,信用是一个包括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的体系。只有建立起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银行信用为媒介,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结构合理、彼此促进的信用体系才能充分发挥对经济的正面作用。但我国目前的信用关系基本上呈现出银行信用异军突起,国家信用逐步发展,商业信用畸形发展,消费信用受到抑制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加快消费信用立法以塑造、引导、扩充消费信用,完善我国信用体系,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 柴振国胡海涛
- 关键词:消费信用立法规制
- 关于"让与不破租赁"的几个问题
- 2005年
- 质疑其适用范围的扩张 《合同法》第229条有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规定确立了让与不破租赁原则,但其适用范围未区分动产与不动产。这种规定是否合理呢?
- 柴振国赵英
- 关键词:《合同法》效力不动产租赁合同所有权
- 合同实际履行原则之我见——兼与梁慧星同志商榷被引量:2
- 1988年
- 实际履行原则,能否作为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这确实关系到对我国现行立法的正确解释和适用,关系到我国合同法理论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梁慧星同志在《法学研究》1987年第2期上发表了《关于实际履行原则的研究》(以下简称《研究》)一文,对我国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提出了质疑。笔者拜读之余,受益非浅,但对文中观点,有不同看法,现提出商榷,以咨求教。《研究》一文,通过对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实际履行原则的探讨之后,认为实际履行原则'不仅禁止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也不允许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易言之,实际履行原则剥夺了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推出,该原则在我国已不适用,
- 柴振国
- 关键词:《经济合同法》违约方赔偿损失
- 村镇银行法制研究的探索之作——评《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被引量:2
- 2018年
- 党的十九大以后,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但是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一直是个短板,滞约了农村的发展。村镇银行就是肩负对农村金融市场"补位"和"激活"的重任而产生的,自2007年1月《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以来,村镇银行在全国已经发展到1600余家,成效显著。
- 柴振国
- 关键词: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金融法律制度
- 中国影子银行的金融监管研究——运用市场约束优化政府监管被引量:17
- 2013年
-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呼声空前高涨,监管当局试图修正监管规则,以适应最新的金融产品结构和业务的变化。但是,影子银行凭借其创新性、自由化、复杂化,开创了一条"创新—监管制止—再创新"的监管套利模式,而政府监管总是滞后于金融创新。为提高影子银行监管的有效性,需引入市场约束规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市场约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官方监管的缺陷,即逐步在以政府监管为主的体系中运用市场约束,以实现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的最佳配合。
- 潘静柴振国
- 关键词:影子银行金融监管
- 关于社会募捐的法律思考被引量:4
- 2008年
-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募捐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募捐对灾难救助和科教文卫等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在涉及慈善事业领域相关法律的缺失使得社会募捐行为缺乏规制,对募捐行为性质及法律关系认识不清,对募捐款物的所有权归属界定不明,进而产生了募捐主体不规范、行为监管不透明及乱摊派等一系列问题。
- 柴振国潘静
- 关键词:社会募捐
- 论企业法人所有权被引量:4
- 1994年
- 论企业法人所有权柴振国企业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企业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要真正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笔者认为,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关键,是要建立企业法人所有权.那么,为什么要建立企业法人所有权?企业法人所有...
- 柴振国
- 关键词:企业法人所有权
- 契约法中归责原则的经济学考察
-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违约责任的实质就是对于违反约定义务所导致的不利益结果的分配。通过预设的分配来使缔约人内部化违约的结果已形成对缔约人的行为的有效激励。违约责任制度的设计在于吓阻潜在违约人实施违约行为...
- 柴振国
- 文献传递
- 论合同自治被引量:10
- 1996年
- 一、合同自治与市场经济合同自治,就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对于何谓意思自治,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解释。有的学者认为:意思自治即当事人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去设计自己的生活,管理自己的事务。这是从民法学的角度来定义的。有的学者认为:意思自治指私法自治,又称私权自治,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法主体自愿达成的协议优先于私法之适用,即私人协议可以变通私法。这是从公私法划分角度来定义的。
- 柴振国郭登科
- 关键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契约社会合同立法私法主体私法自治契约自由
- 中国综合农协的法律制度构造
- 2016年
- 兼具经济和社会功能的综合农协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法律有必要对此种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加以引导及规范。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公益法人,在组织形式上应当引进社会合作社这种独特的形式。此外,在会员、业务范围、资金来源、治理结构,以及盈余分配和剩余财产的处理上均要围绕其宗旨进行相关的法律制度构造。
- 柴振国田韶华
- 关键词:综合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