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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丽

作品数:1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安徽大学公安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法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责任
  • 1篇年龄规定
  • 1篇年龄阶段
  • 1篇罪行
  • 1篇相对负刑事责...
  • 1篇解释性
  • 1篇犯罪
  • 1篇犯罪行为
  • 1篇《刑法》

机构

  • 1篇安徽大学
  • 1篇安徽省公安厅

作者

  • 1篇郁志江
  • 1篇王松丽

传媒

  • 1篇芜湖职业技术...

年份

  • 1篇2003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关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新思考被引量:1
2003年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人对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2002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对该款作出法律解释性意见,认为这里的八种犯罪,指八种犯罪行为,并非八个具体罪名。根据刑法规定,结合这一立法解释性文件,联系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我们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亦应给予新的具体解释,并应出台一些相关的法规。
王松丽郁志江
关键词: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犯罪行为解释性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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