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君
- 作品数:42 被引量:114H指数:7
- 供职机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论我国破产重整公司治理结构之优化被引量:1
- 2021年
- 破产重整制度以避免破产清算为目的,重整中的公司将继续经营,因此,科学设计其公司治理结构对实现破产重整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破产重整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状态公司,其公司治理的目标方向、参与治理的主体范围、治理中形成法律关系的性质,均与正常经营的公司有所不同。为更好地实现"决策、管理、监督"的公司治理机能,需要进一步优化我国破产重整公司的治理结构。其中,重整公司的决策机关应为股东与债权人组成的关系人会议,重整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关可以为破产管理人或者依法留任的债务人高管,重整公司的监督机关应由法院指派,其各自的构成、职责均应在破产立法中予以完善。
- 张世君
- 关键词:破产法破产重整公司治理
- 国外破产制度的晚近发展及对我国金融破产立法的启示——以金融风险防范为视角
- <正>一、引言中国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正在逐步建立,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市场体制也正经历着巨大的变革。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前提下优胜劣汰,金融领域自不例外,也需要...
- 张世君
- 文献传递
- 破产重整制度局限性之克服——兼论我国预先重整制度的构建被引量:1
- 2018年
- 破产重整制度诞生于美国,其以拯救与再建债务人作为自己的立法目标。但破产重整制度亦有自己的局限,它在各方利益的平衡协调上并不完善,所耗费的制度成本和经济代价亦较为巨大,对于恢复债务人重建的宗旨可能适得其反。预先重整制度是结合庭外协商与正式重整的最佳特质所做的制度安排,克服了传统破产重整制度的弊端,更适合企业再建的需要。我国应于破产法中积极探索预先重整制度的构建。
- 张世君高嘉琦
- 关键词:破产
- 破产和解制度价值实现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3
- 2022年
- 破产和解制度能够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自由谈判创造机会,缓和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探索多元化的偿债方式,帮助债务企业渡过危机。尽管破产和解制度具有预防破产、降低成本的明显优势,但与之相关的司法实践却较为少见。其主要原因在于理论层面对破产和解制度的价值取向尚未达成共识,实践操作层面的立法设计也有待进一步完善。文章认为应结合客观情势,重申破产和解制度“挽救企业”的立法价值;引导破产和解与庭外和解衔接,丰富和解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引入商会监督,多方面保障债务人的营业维持,从而更好地发挥破产和解制度的独特价值。
- 张世君郑侠
- 关键词: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破产重整
- 论完善我国公司立法的技术、经济与哲学标准被引量:1
- 2005年
- 完善我国公司立法有技术、经济、哲学三个层次的标准。技术标准要求公司立法概念清晰、条款完备、体系协调。经济标准要求公司立法反映公司组织设立及运行中的经济规律和盈利要求,应使公司设立快捷、运行简便以促进效率,指引公司治理健全,保护交易以促进投资。哲学标准则反映了公司到底为谁而存在,它是公司立法的最高指导准则,决定着整个公司立法的架构设计。《公司法》的修订应在三个标准的规范下进行。
- 张世君陈婷婷
- 关键词:公司法技术标准经济标准
- 经济法界定的类型化思考方式
- 2005年
- 目次引言一、传统的经济法界定方法及其历史成因二、传统经济法界定方法的合理性及其弊端三、传统经济法界定方法的本质及其批判四、经济法界定的类型化思考方式结语引言中国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忍辱负重的为经济的日常运行、发展和体制改革提供规范和保障.
- 张世君
- 关键词:经济法类型化
- 企业社会责任视域下我国职工监事制度的法律完善被引量:2
- 2017年
- 职工监事,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途径之一。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职工监事制度的规定存在众多亟待完善之处。关于职工监事的选任制度,应进一步明确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范围、选举的条件和选举的程序;应构建职工监事的监督机制,明确职工监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督的主体;应完善职工监事的罢免机制,细化职工监事罢免的事由、程序、补选等问题。
- 张世君谢艺甜
- 关键词:社会责任职工监事公司治理
- 破产重整中担保债权人的法律保护被引量:10
- 2009年
- 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拯救企业,减少因破产清算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因此,重整程序开始后担保债权将遭受重大限制而无法正常行使,以此来维护企业的财产作为其复兴的物质基础。对此,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立法都对担保债权人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护,力图在保障重整制度发挥预期作用与保护担保债权人的利益之间进行平衡。我国破产法也明确规定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却未能提供完善的法律保护措施,应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 张世君
- 关键词:破产重整担保债权法律保护
- 国有资产法与物权法的衔接及协调
- 2010年
- 物权法的颁布对企业国有财产保护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也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国有资产法与物权法进行了必要的衔接。但国有资产法还应在四个方面与物权法进行协调:国有资产法的立法保护范围应当和物权法相协调;国有资产法中的出资人应与物权法对物权人的规定相协调;国有资产法中物权行使的制度应与物权法的要求相协调;国有资产法中的登记制度应与物权法的要求相协调。
- 张世君赵南方
- 关键词:物权法国有资产法衔接
- 破产重整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利弊被引量:1
- 2008年
- 如何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并防范信贷风险,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热点问题。中国银行业由于受到经济政策、法制环境,以及自身经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也存在相当数量的不良资产并仍在继续产生和积累,如果不能及时处置,就有可能孕育成较大的金融风险,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积极探索有效的不良资产处置途径,提高资产回收率,减少坏账损失,防范金融风险是当前中国各类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 张世君
- 关键词: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破产重整防范金融风险中国银行业资产回收率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