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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克强

作品数:4 被引量:5H指数:2
供职机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义务
  • 2篇出资义务
  • 1篇订货合同
  • 1篇验资
  • 1篇验资证明
  • 1篇原判
  • 1篇债务
  • 1篇债务承担
  • 1篇职务侵占
  • 1篇生效
  • 1篇生效判决
  • 1篇释明
  • 1篇受让人
  • 1篇判决
  • 1篇赔偿
  • 1篇赔偿责任
  • 1篇清偿
  • 1篇清偿责任
  • 1篇转让
  • 1篇维持原判

机构

  • 4篇上海市第一中...

作者

  • 4篇顾克强
  • 3篇何建
  • 1篇李春
  • 1篇王敬
  • 1篇张晓东

传媒

  • 2篇人民司法
  • 2篇法制资讯

年份

  • 2篇2012
  • 2篇2011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股东应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引量:3
2012年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所认缴的出资额组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是公司得以有效设立和顺利运营的物质基础,亦是公司对外交易的重要担保。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且所认缴的出资必须经过法定验资程序并取得验资证明。若将部分出资额交给公司而未经法定的验资程序则视为未全面履行出资,股东需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顾克强何建
关键词:赔偿责任抽逃出资出资额出资义务验资证明
高管被诉侵占公司财产的举证责任分配
2011年
【案情简介】何某系A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6月至12月,何某在领取公司163件样板成衣的"样板移交单"上签收,在该移交单上,除部分注明送NewYork外,其余均未注明用途和去向。2006年7月,何某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07年年初。
顾克强张晓东李春
关键词:举证责任分配公司财产职务侵占交单释明维持原判
分期缴纳出资股权转让中的几个问题被引量:2
2011年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制度,规定股东可在章程中约定分期缴纳,完成首期出资后经办理股东登记即取得股东资格。此时,仅缴纳首期出资的股东可否转让股权?是否还需承担补缴剩余出资义务?未经股权变更登记的受让人可否以公司名义作出意思表示?
顾克强王敬何建
关键词:出资义务股权转让股东资格受让人变更登记生效判决
投资人变更后的清偿责任认定
2012年
2010年1月6日,上海F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与上海Y快餐服务社(以下简称Y服务社)签订《订货合同》一份,约定:F公司向Y服务社提供食品,货款60天结清。在该合同上。
顾克强何建
关键词:债务承担订货合同连带清偿责任承担债务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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