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梅
- 作品数:6 被引量:48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极地科学战略研究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航空宇航科学技术天文地球更多>>
- 北极航道沿岸国有关航行管制的法理探讨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赋予冰封区域沿海国特殊的环境管辖权,加拿大和俄罗斯依据这一条款在其北极海域内全面推行航行管制。然而这一单边管辖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多项条件的限制,两国部分管控措施超出了冰封区域条款的合理使用,突...
- 刘惠荣李浩梅
- 论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被引量:10
- 2010年
- 人民检察院虽不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为其主要职责,但是,依其法律监督职能,这一"后备"原告行使起诉权,不仅有利于及时防止、救治环境损害,还将为环境法治建设提供必不可少的司法监督力量。为维护环境公益,已有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开展了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但由于我国法律尚未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能做出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针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受到质疑。通过司法调研,可知当前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难度不小。有鉴于此,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保障予以探讨。
- 梅宏李浩梅
- 关键词:人民检察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 北极航行管制的法理探讨被引量:14
- 2016年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赋予冰封区域沿海国特殊的环境管辖权,加拿大和俄罗斯依据这一条款在其北极海域内全面推行航行管制。然而这一单边管辖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多项限制条件,两国部分管控措施超出了冰封区域条款的合理使用,突破了海洋法对航行权的保障。在国际法体系内,北极沿海国航行管控的特殊权力有其外部边界,受到多边海事规则的制约,特别是"极地规则"的出台将限制冰封区域条款的适用空间,削弱沿海国单边管辖权的合法性基础。北极沿海国实施单边管控面临法律和政治上的双重困难,通过国际平台开展北极航运合作,寻求在国际规则中维护其利益诉求,更加符合北极沿海国家的实际利益。
- 刘惠荣李浩梅
-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航行管制
- 国际法视角下加俄航行管控制度分析
- 受气候变暖的影响,北极地区正发生巨大变化,海冰消融,航运、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逐渐增多,生态系统面临未知风险。为保障航行安全、保护北极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近年来国际社会、地区性组织及沿海国纷纷采取行动,制定和协调有关北极航...
- 李浩梅
- 关键词:国际法
- 文献传递
- 北极航线的价值和意义:“一带一路”战略下的解读被引量:23
- 2015年
- 受气候变化影响,中国利用北极航线开展商业通航指日可待,北极航线对于中国的价值和意义有待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解读。北极航线相比传统航线具有经济成本优势以及担当能源通道、带动产业发展和促进北极区域合作等战略价值;与此同时中国利用北极航线仍面临理论和实践上的挑战。纵观"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北极航线的意义在于其可以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海上通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拓展航线以及中国对外经贸网络重要组成部分。
- 刘惠荣李浩梅
- 关键词:一带一路
- 加拿大和俄罗斯北极航行管制的合法限度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 234 条赋予冰封区域沿海国特殊的环境管辖权,加拿大和俄罗斯依据这一条款在其北极海域内全面推行航行管制。然而这一单边管辖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多项条件的限制,两国部分管控措施超出了冰封区域条款的合理使用...
- 李浩梅
-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航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