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
- 作品数:117 被引量:2,726H指数:32
- 供职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理学经济管理更多>>
- 当下法院调解中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调解案件大量进入强制执行研究被引量:67
- 2012年
- 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大量进入强制执行是近年来法院调解中出现的新动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比例畸高违反了调解的规律,颠覆了调解的比较优势,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削弱了调解本应具有的"案结事了"的功能。调解案件大量进入执行程序有着复杂的原因,主要原因在法院方面。树立正确的调解观,理性地对待调解结案率,建立调解与执行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是从理念和技术上防范和减少调解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的有效对策。
- 李浩
- 关键词:调解案件
-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被引量:50
- 2010年
-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对其诉讼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构建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的程序法原理。自我责任主要通过为当事人设定行为负担而具体化。民事实体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裁判事实的建构性、对抗与判定的程序结构、当事人的理性选择、法院裁判的可接受性为自我责任提供了学理上的依据。强调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是现代民事诉讼的时代特色,只有在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程序保障的前提下,让当事人承担自我责任才具有正当性。
- 李浩
- 关键词:民事诉讼当事人自我责任
- 区分民事案件繁简的标准与方法——繁简分流基础性问题研究被引量:9
- 2022年
- 对民事诉讼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是深化我国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用何种标准区分繁案与简案以及采用何种方法对繁案与简案进行识别、筛选,是进行繁简分流的基础性工作。受理民事案件后由法院区分案件繁简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中国式问题。区分案件繁简的标准有形式性标准和实质性标准之分,我国采用的是实质性标准。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33条要求法院通过审前准备程序区分案件的繁与简,并在此基础上作出适用不同程序的决定,但司法实务采用的做法是在起诉与受理阶段就对案件的繁简进行区分。在起诉与受理阶段进行区分与实质性标准并不匹配,由此造成了难以准确区分的困境。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行及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国法院继续实行在上述阶段对案件进行分流,因而在分流过程中须认真对待法院依职权转换程序的权力,须充分保障当事人对程序适用的异议权,以充分发挥二次分流的矫正作用。
- 李浩
- 关键词: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识别方法
- 一种基于光子晶体微球的SERS传感器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光子晶体微球的SERS传感器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传感器是由SERS基底和SERS标签组成;SERS基底是连接有OTA适配体互补链和金纳米颗粒的光子晶体微球;SERS标签是连接有尼罗蓝和OTA适配体链的...
- 郑铁松宋来翠李建林李前进吕广萍李浩
- 文献传递
- 基本国情中的消极因素与民诉法的修订被引量:14
- 2005年
- 修订民诉法需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中还有不少不利于社会改革、不利于建构公正而富有效率的民事诉讼制度的消极因素,如关系社会与人情社会,社会诚信度低,国企改革中利用合同等合法形式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当事人诉讼能力弱,地方保护主义,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等。这些消极因素将伴随着初级阶段长期存在,因而在修订民诉法时,应当采取细化审判公开制度和回避制度,增设诚实信用原则,强化法官释明义务,完善检察机关的抗诉监督,增加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等相关对策性措施。
- 李浩
-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法官素质审判公开制度消极因素
- 理性地对待调解优先——以法院调解为对象的分析被引量:30
- 2012年
- "调解优先"是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提出的指导民事审判工作的司法政策,该政策实施近4年来,全国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司法实务中对该政策的理解和贯彻也存在一些偏差。在当下的法院调解中,应当着重处理好调解优先与调解结案率的关系,调解优先与自愿原则的关系,调解优先与民事权利保护的关系,调解优先与法律规则维护的关系,调解优先与争议事实处理的关系。
- 李浩
- 关键词:法院调解调解优先
- 回归法治的涉诉信访
- <正>信访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我国建立这项制度的初衷是要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使政府借助信访这一渠道,能够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诉求,不断地改进政府的工作。信访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我国建立这项...
- 李浩
- 文献传递
- 论适用举证期限的几个问题被引量:4
- 2013年
-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制度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证据规定》),在《证据规定》中创设了这一新制度。举证期限制度包含复杂的内容,涉及到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因而在《证据规定》中用了15个条文规定了举证期限及其相关的问题。然而,这一旨在提高诉讼效率的新制度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而是在实施中遇到了重重的困难和阻力。(-)不过,确定举证期限在思考方向上是正确的,因为“有效的法律保护不仅要求得到以彻底调查法律争议为前提的正确判决。而且也要求权利的迅速实现。
- 李浩
- 关键词:举证期限《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一审程序
- 民事判决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被引量:20
- 2012年
- 在民事诉讼中排除非法取得的证据,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确立的一条新的证据规则,该证据规则实施已近10年。由于该规则本身蕴含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等价值与目的的冲突,审判实务中适用该规则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审判实务中较为普遍的做法是,根据规则所确立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这两条非法证据认定标准,采用利益衡量的方法,结合案件中收集证据的具体情形来作出排除与否的决定。法院在适用该规则时,尽管对部分取证方法为非法已经取得了广泛的共识,但对另一部分取证方法合法与否,仍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 李浩
- 关键词:民事判决非法证据规则
- 民事诉讼程序权利的保障:问题与对策被引量:38
- 2007年
- 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由强职权主义模式转为当事人主义模式后,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的重要性便凸现出来。当前诉讼实务中仍然存在着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认定未经辩论的事实、未能适时公开法律见解和心证、强调中立而忽略实质平等、对调查取证过于消极、过分追求诉讼效率。为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需要增强辩论原则的约束性、要求法官适时公开法律见解和心证、适度帮助弱势一方当事人、适当行使调查取证权、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 李浩
- 关键词:当事人主义程序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