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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家丽

作品数:5 被引量:10H指数:3
供职机构:苏州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2篇湿地
  • 2篇湿地保护
  • 2篇湿地保护条例
  • 2篇条例
  • 2篇赔偿
  • 2篇侵权
  • 2篇环境侵权
  • 2篇法律
  • 2篇保护条例
  • 2篇惩罚
  • 2篇惩罚性
  • 2篇惩罚性赔偿
  • 1篇溢油
  • 1篇生态
  • 1篇生态补偿
  • 1篇赔偿制度
  • 1篇主观
  • 1篇主观恶性
  • 1篇外来物种
  • 1篇物种

机构

  • 5篇苏州大学

作者

  • 5篇兰家丽

传媒

  • 1篇南京航空航天...
  • 1篇环境与发展
  • 1篇海峡法学
  • 1篇常州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3
  • 4篇2012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环境侵权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以渤海湾溢油事件为例被引量:3
2012年
现行法律在解决渤海溢油环境污染侵权中存在着对康菲石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低、对因溢油事故遭受损害而提起赔偿诉讼的主体资格有着严格的限制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通过加重环境不法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制裁和遏制了环境侵权中不法行为人本人及他人类似行为的发生;其具有的私人诉讼机制,不仅有利于环境法治的社会化,还有利于环境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
兰家丽
关键词: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环境法制不断完善,环保机构也不断升格,但环境质量状况却每况愈下,环境违法行为也层出不穷,这需要我们对现行环境法制和环保部门的执法方式进行深刻的反思。在全国转变执政方式的背景下,应创新环境管理模式,...
兰家丽
关键词: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文献传递
对《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的评析及完善建议被引量:4
2012年
《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在借鉴我国已有的湿地保护法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根据所在行政区域湿地的地域性特点,将永久性水稻田纳入湿地保护的范围;总结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确定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但从内容上看,它没能彻底解决我国湿地行政管理体制与湿地保护问题综合性之冲突及湿地保护违法成本低的难题。建议设立苏州市湿地保护协调委员会,并将湿地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与苏州市经济水平相结合。
兰家丽
关键词:湿地外来物种
对我国湿地保护地方立法的评析——以《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为例被引量:5
2012年
根据《国际湿地公约》对湿地的定义可知,河流、湖泊、沼泽、珊瑚礁以及水库、鱼(虾)塘、水稻田等人工湿地都应属该公约范畴。现行湿地保护地方立法在我国原有的立法经验基础上将永久性水稻田等人工湿地纳入湿地保护的范围,实现了对湿地的全面保护。生物入侵已给我国造成重大损害,在目前生物入侵防治立法缺位的情况下,地方立法对湿地外来物种的引入作出了严格规定。为了解决环境保护违法成本低的难题,应提高湿地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并与地方经济水平和行为人的违法所得相结合。
兰家丽
关键词:湿地保护生态补偿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新解
2012年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一直是该法备受关注和饱受争议的对象,如何全面正确地认识这一条款的规定才能更好地实施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过对31条两种情形下建设单位行为的主观恶性的再分析、对照环境影响评价的价值和目的对该责任条款的再认识、对环境影响评价执法难的根源追寻等方面来探讨对31条的全新认识和补充完善。
兰家丽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主观恶性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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