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凌
- 作品数:46 被引量:292H指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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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文学艺术更多>>
- “7·5”暴力事件的网络舆论传播特点及引导策略被引量:16
- 2009年
- 新疆"7·5"暴力事件中,疆独分子直接利用互联网实施舆论煽动,增加了暴力事件的隐蔽性、突发性和不可控性,给我们实施舆论引导带来了困难:一是网络管理者难以同步过滤并监控所有的网络信息,使得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舆论煽动有机可乘;二是网络舆论煽动的隐蔽性和突发性,使得网络管理者往往丧失最佳舆论反制与反击机会。为了争取抑制暴力事件恶化的网络舆论主导权,必须根据暴力事件发生的不同阶段的特点分别进行网络舆论预防、网络舆论反制和网络舆论反击。
- 林凌
- 关键词:网络舆论暴力事件主导权反制反击
- 军旅电视剧还能繁荣多久被引量:1
- 2008年
- 军旅电视剧繁荣是市场经济和文化市场化直接推动的结果,是观众现实心结的表现。但是,军旅电视剧繁荣的客观因素正在发生变化:随着市场化深入发展,文化发展已经呈现出多元化局面,军旅电视剧将回归本位,成为大众文化的一元;现实问题的转换与消退促使观众寻找新的思想情感和审美共鸣点,军旅电视剧不再激荡千百万观众的激情,不再触动千百万观众忧国忧民的神经。继续繁荣军旅电视剧直接取决于创作主体的再反思、再超越和再创新:不仅讲故事,更要传播思想;不仅盯着市场,更要创新审美方式;不仅对观众负责,更要对历史负责。
- 林凌
- 关键词:军旅电视剧大众文化文化市场审美
- 论媒介融合立法路径被引量:6
- 2015年
- 以保护性立法价值观指导媒介融合立法工作应该成为媒介融合立法的基本路径。媒介融合立法包括三个基本路径:以保护媒介融合发展的市场逻辑为法律基点,调整媒介融合的政治逻辑和市场逻辑冲突;从媒介迭代规律出发,调整媒介融合发展的内生性冲突;从保障媒介融合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调整网络媒体与网络产业的外生性冲突。
- 林凌
- 关键词:媒介融合网络媒体网络产业
- 网络涉老隐私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被引量:7
- 2015年
- 网络发展和各种网络应用技术的推广使用,使网络侵害老年人隐私权的问题越来越凸显。老年人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是网络涉老信息传播的重点内容之一,大数据技术滥用老年人基本信息,导致侵害其隐私权。必须增加对老年人隐私信息的网络特别审核权,从严规制网络媒体使用或转载涉老隐私信息,通过引入数字遗忘权加强保护老年人隐私权。
- 林凌
- 关键词:网络
- 由维基解密引发的新媒体发展思考被引量:3
- 2011年
- 维基解密对互联网时代大众传媒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文章分析了维基解密内在的合理逻辑性,从公众表达权、大众传媒的公益本质等方面阐述了维基解密运作模式带给新媒体发展的重要启示。
- 林凌
- 关键词:新媒体发展
- 论网络文化产业的信息资源市场化配置功能被引量:2
- 2014年
- 遵循网络文化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网络信息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实现做大做强网络文化产业和坚持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的必由之路。网络文化市场优先传播低成本采集、分析和制作的网络信息,以提高网络信息传播与使用效率;政府要引导网络技术创新和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实现网络文化市场对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网络信息主要流向网络利润区的商业逻辑,政府要重点规制网络利润区的传播秩序和网络文化市场秩序。发挥网络文化产业的信息资源市场化配置功能,政府部门必须解决三个问题:彻底破除管理万能观念、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和加强网络信息资源配置的法治化建设。
- 林凌
- 关键词:网络文化产业信息资源
- 博客侵权主体的责任认定被引量:3
- 2010年
- 依法管理博客必须明确认定博客侵权主体责任。网站在博客侵权中承担消极审查义务,一般应予免责,但对那些屡次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的博客视而不见,网站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博主因黑客入侵改写博客内容导致侵害他人名誉权,如不能充分举证,应承担侵权责任;名人请人代写博客而导致侵害他人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扒客"作为特殊传播主体,转载或链接他人博客而导致侵权,主要承担及时更正和道歉的责任,但未经允许,侵犯他人著作权,擅自改动原博客内容或转载侮辱性言论博客,则应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
- 林凌
- 关键词:名誉权侵权主体
- 论媒体融合发展立法模式被引量:6
- 2015年
- 适合媒体产业发展规律和互联网传播规律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将成为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的有力保障。把特殊规制的媒体行业立法,转变为基于网络媒体竞争功能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就是保障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具有相同的市场准入条件,不用非市场化发展目标压制和抵消市场化竞争。把着眼于媒体组织规制的立法,转变为以媒介渠道和平台为客体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就是优先保护媒介技术创新与推广使用,优先保护信息传播与媒体产业模式。把着眼于媒体外生性组织结构的立法,转变为着眼于媒体内生性组织结构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就是侧重规制媒体内生性组织,对网络媒体外生性组织实行基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统一法律规制,避免媒体融合发展立法碎片化。
- 林凌
- 关键词:媒体融合文化产业规制
- 网络媒体法律监管模式反思及其构建被引量:3
- 2013年
- 对媒介融合下网络媒体进行法律监管是世界性难题。网络技术和信息通讯技术改变了信息传播的路径、方法和效果,使网络媒体的公共领域界限趋向模糊和消失,网络链式传播呈现出多米诺骨牌传播效应,网络新闻出现表达粗糙化和新闻文体泛化趋势。网络分业监管方法、侧重监管网络媒体机构及其网络公权力与私权利、网络私权利与私权利冲突加剧,既可能发生越界执法和过度执法的问题,也可能发生无人监管的问题。采用统一的网络媒体法律监管模式,开展以网络媒介业务划分为基础的网络媒体功能监管,以及对网络媒体实行阶梯式分权法律监管,有利于提高网络媒体法律监管效果。
- 林凌
- 关键词:媒介融合网络媒体法律监管
- 重视发挥网络技术管理网络舆论的作用被引量:2
- 2012年
- 技术调控作为网络舆论引导的方法,将强化以法律为基础、按照国际惯例引导网络舆论的管理模式,提高我国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国舆情监控技术研制正在加大力度。本文探讨了运用网络技术管理网络舆论的重要性及其作用。
- 林凌
- 关键词:网络技术网络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