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松
- 作品数:29 被引量:47H指数:3
- 供职机构: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论公益诉讼的宪政价值
- 公益诉讼源于社会利益冲突的多元化以及公共利益被侵犯的现实要求而产生,并由宪法肯定其正当性与合法性,公益诉讼亦须体现在宪法规制下的一切宪政活动的宪政价值,反映政治和社会实践以及司法活动中产生的实际效果。
本文宗旨...
- 杨武松
- 关键词: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宪政人权宪政价值
- 文献传递
- 法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阻却性因素研究被引量:2
- 2016年
- 近年来,中国法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不足已经成为一项事实。从中国法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现实情况看,其创新能力不足是各种主客观原因的集中表现,既有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内的原因,也有教育外的因素阻却法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培养主体以及培养对象均需对这些阻却性因素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变革研究生管理机制、设置研究生淘汰机制、学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办学等作为突破口,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
- 杨武松潘弘
- 关键词:法学硕士研究生卓越法律人才
- 环境公害实证判定——以公害诉讼为判定视角被引量:1
- 2009年
- 环境公害是基于人类活动的作为与不作为而产生的一种公共生存环境损害行为。从司法审判与社会发展的实证考察,由于经济本位体制、犯罪与非犯罪行为、公害防控和救济体制稀缺导致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音、公共建筑损坏、生态资源破坏、文化遗产破坏等公害类型越发剧烈,严重影响着人类公共生存环境。而环境公害与防控环境公害的博弈存续态势,使构建公害诉讼防控环境公害变得越发紧迫和重要。
- 余贵忠杨武松
- 关键词:环境公害公害诉讼
- 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法律保障的结构性问题与对策被引量:3
- 2015年
-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完整性与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不成熟性,是导致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法律保障无法在结构上体系化的根源。国家经济法治重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经济监管而忽略市场交易的促进等现象,进一步加深了我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法律保障的结构性问题。在经济法治的范畴内,欲解决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法律保障的结构性问题,发挥经济法治正能量,须运用法治思维从经济私法、经济公法与经济制裁法的体系构成上寻找答案。
- 杨武松
- 关键词: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法律保障
- 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法律原则
- 2015年
- 科学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法律保障规范代表善治,而本源性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法律原则演义国家治理的价值效应。从中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现实情境看,因缺乏明确的法律原则与法律制度,依政策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是导致我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法治化程度不高的主要原因。当前,应从市场激励、经济平等对待、政府中立、效率与公平平衡等方面确立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法律原则。
- 杨武松
- 关键词: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法律原则
- 新司法改革背景下党领导司法的进阶
- 2015年
- 从中国的宪制结构和国家治理的现实情态看,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新一轮司法改革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但是,从司法实践看,新一轮司法改革必将对党领导司法的方式形成冲击,倒逼中国共产党从理念认知到领导方式等方面重新诠释党领导司法的意涵,从党领导司法的权力来源、范畴、方式以及革新政法委工作职能等方面,推动党领导司法机制的进阶。
- 杨武松
- 关键词:司法
- 论阿尔胡斯公约对环境公害诉讼的构建
- 2011年
- 阿尔胡斯公约确立的环境公害诉讼机制,具有三项影响深远的内容:一是在欧洲大陆地区创建了环境公害行政诉讼;二是以公民环境信息知情权和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权为支柱构建环境公害诉讼,明确了环境公害行政诉讼范围;三是明确了公民和环境团体或其他组织的环境司法诉权主体地位。
- 杨武松
- 试论加入WTO后少数民族法的调整
- 2005年
- WTO规则的适用及成员方对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法律、政府及其权力等方面的关注,说明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法规与WTO规则存在冲突,少数民族法应按照WTO规则的精神进行调整和完善。
- 杨武松
- 关键词:WTO
- 唐代官制特权立法考辩被引量:3
- 2004年
- 《唐六典》、《唐律疏议》及通过其他律、令、格、式颁布的律典不仅规范了唐代国家机构的设置、官吏职权、职责及其违法行政的法律后果,更重要的是为唐代官员依法行政设典为据,以法为章,使唐代官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然而,在唐代官制中特权亦充斥其中,如“八议”、“请”、“减”、“赎”、“官当”等特权制度在唐代形成了法制化。
- 杨武松
- 关键词:《唐六典》《唐律疏议》八议
- 法学硕士研究生课堂实践教学的进阶路径被引量:2
- 2015年
- 现代法学教育,既要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也要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应用能力。长期以来,中国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走通识教育模式,基础知识教授有余、应用能力培育不足的通病一直存在。鉴于中国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面临学生人数多、教师资源区域结构失衡、实践性法学教育基地稀缺等现实情境,深化中国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应从课堂实践教学的进阶上开始推进,从课堂教学素材、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课程考核等内容上增加实践性内容,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实践教学的积极性,进而培育其法律应用能力,为法治中国建设培育适格的法律人才。
- 杨武松潘弘
- 关键词:法学硕士法学教育实践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