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泠烨
- 作品数:11 被引量:54H指数:4
- 供职机构: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城市规划法的产生及机制研究——以德国普鲁士邦为考察对象
- 2010年
- 导言我国1989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法》被认为是城市规划进入了法制化轨道的标志,有关的研究已经关注到这个重大的转变不仅是体现制定成文法这一形式性的标志,更重要的是其背后所蕴含的实质性的产生机制。对此,笔者进一步认为还需要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于其他法制先行国家产生城市规划法的历史进行考察。
- 李泠烨
- 关键词:城市规划法警察机关行政法院《城市规划法》权力行使公共秩序
- 城市规划法的产生及其机制研究——以德国和美国为中心的标志性考察
- 在我国三十多年改革进程中,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同时,城市规划也发生了制度性变革。曾以《城市规划法》,现以《城乡规划法》为核心的城市规划法法律体系逐渐成形。然而,法律制度的实质运行对于形式上要求的偏离使得对我国城市规划法发展阶...
- 李泠烨
- 关键词:城市规划法律限制公共秩序
- 城市规划合法性基础研究——以美国区划制度初期的公共利益判断为对象被引量:11
- 2010年
- 美国区划制度是一种对土地使用进行区别分类、基于多种指标进行综合规制并且无补偿的土地规制制度。它为解决美国几乎无限制的土地使用自由引发的问题在20世纪20年代应运而生。它由1916年纽约城市条例开启先河,此后在联邦制定的标准州区划授权法的推动下逐渐得到广泛适用。在这一过程中,有关区划制度合法性的争议不断升级,直至引发诉讼。在欧几里得镇诉安布勒不动产公司一案的判决中,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对市镇土地进行区划控制从多个层次促进公共健康和安全,它与作为区划权力来源的州规制权所要求的公共健康、安全、道德或公众福祉存在实质的联系,不存在明显的武断和不合理,从而获得合法性。该判决确立了区划制度的合法性,并且为日后区划条例的合宪性诉讼提供了基本的审查标准,由此确定的区划制度初期的合法性基础正是规制权所保护的多层次内涵的公共健康、安全等公共利益。
- 李泠烨
-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区划合法性审查标准
- 城市规划编制目的的合法性判断——以美国分区条例的司法审查为研究对象
- 在应对房地产价格迅速攀升的宏观调控中,2006年政府新一轮调控着重在强制性的新建住房结构比例的落实,调节手段之一是根据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和住宅面积净密度强制性指标。但如何判断具体...
- 李泠烨
- 关键词:司法审查
- 文献传递
- 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流转的机制改革研究被引量:2
- 2015年
- 以成渝两地"地票"制度为代表的现行"指标流转"机制将土地使用行政规制形成的财产利益转化为可以单独交易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可交易权利的市场化方式补偿了建设用地退出方,激励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实现,同时为人口城镇化提供了资金支持。但该制度与征收范围缩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土地使用规制制度改革存在内在矛盾。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实质将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平面转移到了城市,为了防止造成"摊大饼式"城市化模式,并通过增加可交易权利的需求从而提升交易价格,平面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应改革为立体的"建筑容积"交易。
- 李泠烨
- “违反治安管理”的判定——“上海盈元服饰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评析被引量:1
- 2012年
- 治安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领域,在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对其进行了立法,制定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又通过了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006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开始生效。法制建设所建立的治安管理权是行政的重要权力,其是保障行政秩序的重要机制。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设定中,普遍存在类似以下条文的表述:"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李泠烨
- 关键词:违反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 土地使用的行政规制及其宪法解释--以德国建设许可制为例被引量:12
- 2015年
- 土地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提出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是集体用地入市的前提,这为土地使用规制方式和限制边界提出了新的挑战。德国法上关于允许具体土地开发计划形成了在规划控制区内的合规划审查,在建成关联地区允许按已有特质发展而进行现状相容性审查,在自然特征保护的外围地区普遍禁止例外审查等不同开发强度控制。我国应设置适度的不同开发强度层次的土地开发规制方式,为"合理地利用土地"的直接宪法要求提供制度保障。德国土地所有权享有宪法保障并在比例原则平衡下被施以社会义务,具体到土地开发规制中形成了有效的值得借鉴的法律控制方式,即规划权衡过程的正当要求,在同等情况下负担均等的要求,在规划区外的个案权衡中允许基于不同开发强度控制赋予土地使用权在审查中的不同权重。
- 李泠烨
- 城市规划法的产生及其机制研究
- 在我国三十多年改革进程中,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同时,城市规划也发生了制度性变革。曾以《城市规划法》,现以《城乡规划法》为核心的城市规划法法律体系逐渐成形。然而,法律制度的实质运行对于形式上要求的偏离使得对我国城市规划法发展阶...
- 李泠烨
-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法土地使用权区划
- 文献传递
- 住宅征收中的住房保障研究
- 2014年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征收住宅时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的原则,并将具体办法的制定权给予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通过对22个省份的规范分析,可得出住宅征收中住房保障可分为优先权模式和增设保障类型模式,所增设的保障类型是现有住房保障方式外另一种特殊的重要的住房保障类型。上海市的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制度是其中代表。通过整理分析上海市居住困难户保障的条件及在各征收补偿方案中体现的裁量标准,并与一般住房保障规范的条件比较,可发现实践中保障对象放宽,不以实际居住困难而以未从国家取得住房福利为标准,并不审查是否有自行取得适居住房能力,申请人资格被主要限定在房屋的财产权利人的现象。这表明该制度承担了经济利益分配的实际功能,偏离了一般住房保障的生存权保障功能。
- 李泠烨
- 关键词:住房保障
- 城乡规划中“公共福祉”的判定研究——一则著名美国案例的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被引量:3
- 2012年
- 对于美国城市规划判例中的著名案件"劳雷尔山Ⅰ案"判决的解读,可以分析得出:城市规划中"公共福祉"的判断不应仅限于规划所辖地域范围内的利益考虑,还应考虑受规划影响的地域和人群;人的基本住房需求是"公共福祉"的绝对要素,当公共福祉的各要素间冲突时,要素的重要性以及手段和目标之间的不可替代性成为在具体情况下公共福祉判断的关键;"公共福祉"实现需要私人和公共行为共同作用。以上结论对于我国城乡规划制定中应考虑的利益范围的确定及其考量因素冲突的选择,提供了启示。
- 李泠烨
- 关键词:城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