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丽华
- 作品数:20 被引量:88H指数:4
- 供职机构: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民国地价税的实施对当前土地税收制度改革的启示
- 2011年
- 实行地价税是孙中山"民生主义"中平均地权的重要内容。地价税主张按土地价格征收土地税和土地增值税,一改延续数千年的从量计征的土地赋税制度,是中国传统土地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其地价税思想对南京国民政府影响较大,并首先在地价涨幅较大的通商口岸广州、上海等地进行试办,随后在全国42个县市进行推广,由于征收范围较为广泛加之征收手续简便,在当时取得了一定的征收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方面,对当前的土地税收制度改革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 戴丽华
- 关键词:地价税土地税收制度赋税制度民国
- 美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析及对我国的借鉴被引量:41
- 2014年
- 作为全球吸收外商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美国一直提倡投资自由化,实行准人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法无禁止即可为”,除负面清单和法律法规中明确列出的不符措施外,其他所有行业和部门都对外资开放。美国试图通过签订双边投资协定(BIT)和自由贸易协定(FFA)在全球范围内推行其高标准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世界标准和惯例。
- 聂平香戴丽华
- 关键词:负面对外直接投资自由贸易协定双边投资协定
-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下教师角色的定位
- 2009年
- 文章对现在高校英语教学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主张教师应该结合我国学生英语学习和英语国家的差距,针对国内教育的现状,转换观念,对教师角色进行重新的定位和思考,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
- 李敏戴丽华
- 关键词:英语教学教师角色文化研究型
- 税收立法理念在中国的适用与嬗变——以近代所得税的开征过程为线索被引量:4
- 2016年
- 所得税在近代中国的开征过程十分艰辛,是西方税收立法理念在中国本土扎根过程的艰难尝试,具有近代税收法定特征。对近代所得税的开征过程加以探析,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近代税收立法的成败得失,为当前税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 戴丽华
- 关键词:税收立法所得税税收制度税收法定
- 民国晚期印花税诉讼纠纷的特征及其原因
- 2013年
- 解放战争的爆发与通货膨胀的加剧使全国财政陷入困境,为了弥补财政亏空,国民政府先后于1g46年4月、1947年6月、1948年4月、1948年8月和1949年9月对《印花税法》进行了修订。
- 匡小平戴丽华
- 关键词:印花税诉讼纠纷晚期民国
- 辛亥革命前后税法检讨与税制立法——以《申报》为视点
- 2013年
- 一、揭露旧税乱象,抨击恶税征商病民的种种弊端
晚清中国社会混乱,体现在税制杂乱苛敛方面可谓淋漓尽致,因而揭露旧税乱象和抨击封建恶税横征暴敛的种种弊端,成为朝野舆论的共识。
- 戴丽华
- 关键词:辛亥革命前《申报》视点检讨税法
- 辛亥革命前后税制改革及其启示被引量:1
- 2012年
- 辛亥革命前后中国财政濒临破产,清末民初中国政府开展了一系列整顿旧税、开征新税的税制改革,以挽救艰难的财政危机。税制改革客观上促进了我国传统农业税制逐渐向工商税制的转型变革,但一系列税收立法及其实施未能有效保护幼稚的民族工商业发展,改革阻力重重,开源节流的改革初衷与竭泽而渔的社会评价相去甚远,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历史启示。推行新税制应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要义。
- 龚汝富曾耀辉戴丽华
- 关键词:辛亥革命税制改革税收立法财政
- 教育能直接给人带来幸福吗? 来自微观调查数据CFPS的证据被引量:7
- 2016年
- 教育是否使人幸福是教育学等相关学科备受关注的话题,但这一命题目前尚无统一认识。本文运用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数据(CFPS)对教育与幸福的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发现在消除教育与收入、地位等相关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后,所显示的计量结果不能支持教育能直接给人幸福这一假设。消除依赖关系前后的检验结果显示了教育更可能通过提高受教育者的收入、地位等方面的回报而间接影响个体幸福,从而澄清了教育在功能上的"收入回报"而非"幸福回报",强有力地支持了教育可能仅仅充当影响个体幸福"工具"的观点。
- 周伟戴丽华
- 关键词:教育
- 民国时期印花税制研究
- 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税制得以持续的重要保证。印花税制是我国引进西洋税制的最先尝试,是中国传统税制向近代税制嬗变的重要标志。鸦片战争后,传统农业遭到破坏,中国被迫卷入了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加快了农业资本主义的步伐;国家资本主义应...
- 戴丽华
- 关键词:财政税收制度印花税民国
- 近代中国分税制背景下的农业税归属问题及现代启示被引量:2
- 2014年
- 民初的国、地税划分将田赋划归为国家税,但由于北京政府时期政局动荡,中央财权旁落,地方政权擅自截留田赋,财政收支系统极其紊乱,田赋名义上为国家税,实则为地方的重要税源,直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才逐步确立以田赋为主的地方财政体系。其对当前税制改革的启示是:以农业税为主导向以工商税收为主导过渡是现代税制体系发展的必然结果;稳定的社会环境与和谐的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权关系是税收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 戴丽华
- 关键词:地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