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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钟

作品数:11 被引量:29H指数:3
供职机构:暨南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4篇经济管理

主题

  • 5篇诉讼
  • 3篇侵权
  • 3篇集团诉讼
  • 2篇对冲基金
  • 2篇虚假
  • 2篇虚假陈述
  • 2篇证券
  • 2篇投资者
  • 2篇金融
  • 2篇基金
  • 2篇股票
  • 1篇代表人
  • 1篇代理
  • 1篇代理问题
  • 1篇担保债权
  • 1篇虚假陈述行为
  • 1篇一股独大
  • 1篇银行
  • 1篇优先权
  • 1篇债权

机构

  • 11篇暨南大学
  • 1篇广东外语外贸...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11篇陈楚钟
  • 2篇朱羿锟
  • 1篇官国通
  • 1篇朱羿琨

传媒

  • 2篇理论月刊
  • 1篇中国商法年刊
  • 1篇经济论坛
  • 1篇河北法学
  • 1篇商场现代化
  • 1篇暨南学报(哲...
  • 1篇经济法论坛
  • 1篇金融经济(下...

年份

  • 1篇2016
  • 1篇2009
  • 3篇2008
  • 2篇2007
  • 1篇2006
  • 3篇2005
1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构建以非政府力量为主的网贷监管制衡体系
2016年
目次一、非政府力量发挥监管作用的需要二、非政府力量中的重要角色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三、信息披露下的商业逻辑与监督四、结语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离不开有效的监管体制。在有效的监管体制下,任何一个侵权者的破坏市场交易秩序的侵权行为被发现的概率极高且惩罚后果远超出其所获得的收益,形成对大部分的侵权行为都能由其他市场参与者或监管者促发的金融监管'免疫系统',自动'灭杀'有关侵权者。如果监管主要依赖监管者的话。
陈楚钟
投资者权益保护与群体诉讼模式选择被引量:8
2007年
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存在系统性偏袒,集团诉讼、团体诉讼、选定当事人模式等各不相同。在解决系统性偏袒、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集团诉讼与团体诉讼具有相对优势,我国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应整合其优势以矫正系统性偏袒,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朱羿锟陈楚钟
关键词:投资者群体诉讼
外资银行与对冲基金的监管
2008年
对冲基金被认为是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等的罪魁祸首。对冲基金对其母国也是一大风险,作为拥有最多对冲基金的美国也备受考验。如1998年,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的亏损所带来的金融恐慌迫使美联储不得不出手援助。2008年,
陈楚钟朱羿锟
关键词:对冲基金外资银行金融恐慌长期资本股票市场基金经理人
证券欺诈成本外溢的治理
2008年
担保债权人无视上市公司证券欺诈源于担保债权优先,这种优先导致证券欺诈之成本外溢,这种外溢鼓励了股票市场上的证券欺诈。相反,侵权之债优先能促使担保债权人监控上市公司,并迫使上市公司将侵权成本内化。
陈楚钟
关键词:证券欺诈担保债权侵权之债优先权
证券集团诉讼的治理研究
单独诉讼与共同诉讼造成了在证券集团诉讼中存在系统性偏袒,其阻碍了投资者行使诉权。集团诉讼能够矫正该系统性偏袒,促使上市公司采用真实的信息披露策略。但是由于集团诉讼制度本身的代理问题,影响了集团诉讼的正效应发挥。该代理问题...
陈楚钟
关键词:证券集团诉讼投资者保护代理问题
文献传递
集团诉讼抑制集体性虚假陈述被引量:3
2007年
从诉讼的成本收益看,共同诉讼、单独诉讼并不能切实维护遭受虚假陈述侵害的投资者的利益,更不能抑制上市公司的集体性虚假陈述。而集团诉讼能抑制证券市场上的集体性虚假陈述,使真实信息披露策略成为上市公司的最优选择。
陈楚钟
关键词:集团诉讼
论对冲基金的国际监管分歧被引量:2
2008年
各国由于不同的利益使其在对冲基金的国际监管上存在分歧。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同意德国等提出的对对冲基金进行全面的监管建议,而遭受对冲基金狙击的国家则强烈要求进行加强对冲基金的国际监管。国际监管合作是符合各国的根本利益。
陈楚钟罗思婕
关键词:对冲基金分歧
股票期权与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2005年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以及一股一票的表决方式,极易使股票期权成为作为国有股代表人牟利的工具.为此,本文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与公司指引:投票可以适当偏离一股一票原则;提议公司要尽量与股东进行电子化沟通;在行使股票期权前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有对外的不正当利用信息披露的话,有关的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陈楚钟官国通
关键词:股票期权公司治理表决方式一股独大国有股代表人
跨境上市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本文对跨境上市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进行了阐述。跨境上市使证券市场跨国发展,但以地域管辖为特征的证券监管却无法同步,从而在无政府状态下出现了监管冲突。在分析监管冲突及其全球治理时,运用了双层博弈、统计、图证、例证等方法。监...
陈楚钟
关键词:金融市场跨境上市金融监管国际金融
论前置程序之负激励性
200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投资者因虚假陈述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是该虚假陈述行为已受到了行政或刑事处罚.这一前提也就是所谓的前置程序.该前置程序的本意是法院希望通过证监会等专业部门的介入来解决诉讼中有关虚假陈述案的受理依据问题,从而便于诉讼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然而,前置程序的存在却促使侵权人在面临证监会的调查时积极地去谋求其利益最大化,而投资者却只能干等,正是这种激励的不对称,往往导致了投资者起诉时面对的是一个空壳公司.那前置程序是如何激励侵权人的呢?本文由此展开.
陈楚钟
关键词:民事诉讼侵权人虚假陈述行为《公司法》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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