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军
- 作品数:108 被引量:1,454H指数:22
-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天文地球更多>>
- 论可撤销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的方法——以中国民法典编纂为背景的分析被引量:3
- 2016年
- 可撤销法律行为在撤销权行使方法上存在诉讼撤销与自主撤销两种制度模式。诉讼撤销模式与罗马法上借助于程序手段来塑造当事人的法律关系这一传统有关。自主撤销更多地尊重私人自治,便于当事人自主安排其法律事务,而诉讼撤销更多地体现了国家的控制。在中国民法典编纂中,对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应该抛弃传统的带有普遍性的诉讼撤销模式,将自主撤销确定为原则,只有在有特别的利益需要强化国家的保护和干预的时候,才设立诉讼撤销模式。
- 薛军
- 关键词:形成权
- 电子商务法实施中的新课题被引量:3
- 2019年
- 《电子商务法》已经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任何一部新法律的实施,都意味着一个独立生长历程的开启:法律开始接受来自实践的检验,具体的条文开始依据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而被理解和适用,立法的漏洞和缺陷开始逐渐显现,与此同时基于立法的精神和原则而展开的法的续造也逐渐开始。在这些方面,《电子商务法》不会例外。具体来说,伴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我们必须直面《电子商务法》实施中的如下新课题。首先就是电子商务新业态中的主体类型界定。
- 薛军
-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经营者
- 利他合同的基本理论问题被引量:40
- 2006年
- 基于“不得为他人缔约”的规则,罗马法上不承认利他合同。欧洲共同法时期受自然法学思想的影响,承认了利他合同,但以第三人的接受作为前提。因为其在实践上的缺陷,这一理论逐渐为新理论所取代,直接承认合同可以对第三人产生效力。建立中国法上的利他合同制度,不宜通过对合同法第64条的解释来实现,而应在完整借鉴大陆法系利他合同理论的基础上,在未来民法典中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实现。
- 薛军
- 关键词:利他合同
- 意大利的判例制度被引量:27
- 2009年
- 2008年9月28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举办了题为"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研讨会,北京、上海、南京和杭州的二十多位学者到会参加讨论。研讨会的主题报告人均为有多年国外留学经历且对大陆法系国家的判例制度有长期关注的学者,深谙成文法和判例间的互动关系。本期热点笔谈集中展现了此次与会学者对于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研究成果,并期望这对于目前我国正在酝酿的案例指导制度会有所裨益。在此,特别感谢我校校友黄卉博士的协助约稿。
- 薛军
- 关键词:判例制度法律渊源大陆法系法律体制法国大革命法国法
- 中国民法典编纂三要
- 2016年
- 中国民法典是一部将要适用于中国社会的民法典,如何回应中国的社风民情,与中国民众的伦理观念和道德体系建立切实的联系,是确保其在中国社会生根发芽的前提条件,
- 薛军
- 关键词:中国民法典法典编纂道德体系伦理观念中国民众
- 罗马公法与现代欧洲宪政
- 欧洲的政法制度实践就大致地被界定为是一个近代的现象,是资产阶级政治家和公法学家的创造。受这种观点的支配,中国学界对欧洲政法传统的研究存在一个深刻的断裂。本文分析了现代欧洲宪政思想的主要奠基者与罗马公法,罗马公法在欧洲政法...
- 薛军
- 关键词:政治思想法律文化
- “物”的概念的反思与中国民法典的编纂被引量:6
- 2002年
- 日前,我国民法学界进行了一场关于究竟是制定物权法还是财产权法的讨论。这一理论争议的意义已远远超出制定一个什么样的单行法的本身,它使我们对传统民法理论进行一次深刻的反思,并寻求理论创新,为民法典的制定提供理论准备。梁慧星教授与郑成思教授分执一词,各述己见。那么学界同仁对此有何见解?为此,本刊编辑了一组笔谈。
- 薛军
- 关键词:中国民法典论战民法学文字
- 民法总则:背景、问题与展望被引量:20
- 2017年
- 《民法总则》的制定是民法典编纂的关键一步。《民法总则》的制定受到中国当下的既有立法、法源体系结构以及民法典编纂的组织模式的深刻影响,强调对《民法通则》的继承,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民法总则》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所作出的抉择,对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会产生系统性影响,《民法总则》对具体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司法适用。但《民法总则》也遗留了一些问题,表现出与先前的立法类似的缺陷,并且制造出一些问题,例如对人格权问题的规定过于简略,不合理地拆分了债法体系。这些问题有待于在分则部分的立法中,以替代性的方法予以弥补。
- 薛军
- 关键词:民法典编纂民法总则法律行为人格权
- 解读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信息审核责任被引量:4
- 2021年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主体信息审核责任,相对于《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有了进一步的明确与细化。平台经营者审核义务在不同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属性,处于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之间。进入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需向平台提交的身份信息既有法定的强制性要求,也有基于平台治理需要提供的信息。平台经营者违反相关信息审核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既有行政法上的责任,也可能会产生民事上先行赔付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等。
- 薛军
- 关键词:不真正连带责任安全保障义务
- 人的保护:中国民法典编撰的价值基础被引量:91
- 2006年
- 本文提出将人的保护确立为中国民法典编撰的价值基础。中国民法典中的人是个体性和社会性因素的统一。在中国民法典的编撰中必须:(1)克服传统民法的财产中心主义,以人的保护取代抽象的财产权保障在民法典中的核心地位;(2)放弃对民法中的人的行为设定一个统一的模式,根据人的行为的具体性质进行具体的法律调整;(3)出于人的保护的要求,对民法中关于市场机制的运用进行合理的限制;(4)超越割裂了人的概念的统一性的传统私法法典编撰模式,回到统一的民法概念上来。
- 薛军
- 关键词: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