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玉
- 作品数:160 被引量:408H指数:11
- 供职机构: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教育部“211”工程更多>>
-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文学文化科学更多>>
- 唐宋时期牢城使考述被引量:4
- 2006年
- 牢城使最早出现于唐末,在五代时期发展成为重要的军事职官,并为宋代所沿袭。牢城使的职能随着牢城的含义演变,在各个时期也是不同的。在唐及五代前期作为州镇重要的统兵军官,负有防御及野战之责;五代后晋时牢城已经成为兼具管理配隶罪囚的场所。宋代为加强中央集权把牢城使的任命权收归中央,同时,将牢城军改编为厢军之一,致使战斗力不断削弱,牢城使地位也随之下降,最后成为督管罪犯配隶的地方司法性职官。
- 杜文玉王凤翔
- 唐朝首都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 2017年
- 有唐一代,在社会治安的管理方面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长安是唐朝最大的都市,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社会治理难度很大,其举措最能反映唐朝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特点。
- 杜文玉
- 关键词:唐代社会治安
- 唐大明宫内的几处建筑物的方位与职能——以殿中内省、翰林院、学士院、金吾仗院、望仙观为中心
- <正>关于唐长安大明宫内建筑物的方位,历代学者均有不少研究,如宋敏求《长安志》、程大昌《雍录》、李好文《长安志图》、骆天骧《类编长安志》、徐松《唐两京城坊考》等。近代以来也有不少学者涉及过这方面的问题,然未尽之处尚多,本...
- 杜文玉
- 文献传递
- 杨贵妃、高力士与荔枝的情结
- 2008年
- 唐代著名大宦官高力士出身于岭南大族冯氏,其家族势力很大,最盛时曾控制岭南二十余州,其祖父、父亲长期任潘少州史,武则天统治时期,冯氏家族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十岁的高力士与父母分离,十五岁时被送到长安,入宫当了宦官。唐玄宗时,高力士得到重用,成为权倾朝野的重要人物。开元后期,经高力士推荐,杨贵妃入宫,深受玄宗的宠爱。杨贵妃喜食鲜荔枝,但其所食荔枝产于何地?
- 杜文玉
- 关键词:高力士杨贵妃荔枝情结家族势力毁灭性
- 唐长安大明宫内机构考论——以命妇院、少阳院、客省、史馆为中心被引量:4
- 2014年
- 唐长安大明宫不仅是皇帝居住的地方,也是帝国的统治中心之所在,因此有不少机构亦设在宫中。其中命妇院、少阳院、客省、史馆等在大明宫中的地理方位,或由于失于记载,或记载错误,以至于长期以来以讹传讹。至于这些机构的职能,也存在类似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澄清。故有必要针对以上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以期恢复历史的本来面貌。
- 杜文玉
- 关键词:史馆
- 五代俸禄制度初探被引量:4
- 2003年
- 五代俸禄制度是当前研究中的一个空白。本文研究了五代在朝官、地方官的俸禄以及除陌、折估、俸户等问题 ,并详细考证了各种职官尤其是地方官的给俸情况。认为五代的俸禄制度虽沿袭唐制 ,但变化颇多 ,主要是其俸禄标准总体上低于唐代水平 ,通常均实行给半俸的制度 ,同时又实行折估之制 ,即给官员的俸钱均折成实物发给 ,州府僚佐及县级官员通常不给禄粟 ,对于不同的官员 。
- 杜文玉
- 关键词:俸禄制度朝官地方官
- 北朝至隋唐时期朔州军事与经济地位研究被引量:2
- 2012年
- 唐代朔州的治所位于今山西省朔州市,从北朝至隋唐数百年间,其行政区划名称及治所变化颇大,唐人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18《河东道·朔州》条载:朔州,'春秋时为北狄地,战国时属赵,秦为雁门郡地,在汉即雁门郡之马邑县也。……汉末大乱,郡遂荒废。建安中,曹公又立马邑县,属新兴郡,晋改属雁门郡。晋乱,其地为猗卢所据。刘琨表卢为大单于,封代公,徙马邑。
- 杜文玉
- 关键词:雁门军事
- 唐代宦官柏玄楚墓志考释被引量:1
- 2019年
- 唐代宦官柏玄楚的墓志不知现藏何处,从志文记载看,其葬于长安县昆明乡小冯村,故墓志当出土于今西安地区。笔者有幸获得友人所赠墓志拓片,由于至今未见有研究文章发表,故将其志文抄录如下,并加以初步研究,以就教于方家。一、墓志录文唐故承务郎行内侍省掖庭局监作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魏郡栢府君墓记铭并序.
- 杜文玉
- 关键词:唐代宦官神策军市舶使
- 唐代泉氏家族研究被引量:6
- 2002年
- 在华夏民族漫长的发展历程中 ,融合了许多周边民族 ,其中也包括不少高丽人 ,泉氏家族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本文将碑石资料与历史文献记载相结合 ,主要考证了这个家族七代的世系情况 ,与此同时 ,还围绕着这个家族历代人物的事迹 ,对唐与高丽的战争、泉氏家族的政治地位、这个家族入唐后的命运、民族融合问题以及史籍疏漏的许多史实等 。
- 杜文玉
- 关键词:唐代墓志民族融合政治地位史籍记载
- 唐五代的助礼钱与诸司礼钱被引量:2
- 2004年
- 助礼钱是唐五代时期藩镇进献给朝廷用于举行重大祭祀活动的经费。诸司礼钱包括光署钱(光省钱)、光台钱、光院钱、光学钱等,是唐五代时期的三省、御史台、翰林院与国子监等机构,向新任职的官员、检校或兼任本司的官员以及从本司升迁的官员所征收的礼钱。诸司礼钱主要作为这些部门的公使钱使用,如用于公廨维修、食料开支、购置办公用品以及其他各种开支。唐五代的这一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弊政,是唐后期及五代时期财政开支紧张的一种折射,对后世尤其是两宋时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为其所沿袭。
- 杜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