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云波
- 作品数:23 被引量:169H指数:7
- 供职机构:天津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理学交通运输工程更多>>
- 客观主义视野下的犯罪构成要件排序被引量:1
- 2008年
- 犯罪成立体系的层次性和顺序性只是人的认识角度问题,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同样具有层次性和顺序性。在刑法客观主义视野下,犯罪构成要件排序必须坚持客观判断优于主观判断,因此在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应当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
- 黄云波
- 关键词:犯罪构成要件刑法客观主义排序
- 量刑规范化实践中错误倾向之纠正——以罪刑法定原则为视野的思考被引量:5
- 2015年
- 罪刑法定原则之"法"应是形式与实质的统一,罪刑法定原则之"刑"应解读为"刑事责任"。在我国的量刑规范化实践中,存在着"司法机械化"与犯罪处置手段单一化两种错误倾向。就纠正这两种错误倾向而言,司法人员要明确认识量刑的法律依据应是所有相关刑法规范,对量刑指导意见也应采取体系解释,并在量刑规范化实践中强化对非刑罚处置措施的适用力度。
- 王志祥黄云波
-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量刑规范化
- 论终身监禁措施之宏观定位与实践适用被引量:13
- 2016年
- 我国刑法中的终身监禁措施是当前强力反腐刑事政策在刑法立法中的体现;具体而言,这一措施是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贪污罪、受贿罪犯罪人违法适用减刑、假释的现象而设置的。在今后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工作中,应将终身监禁定位为死刑废止的过渡措施,在死刑被废止的同时,终身监禁措施也同时废止。在司法实践中,终身监禁措施的适用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 黄云波
- 关键词:终身监禁死刑贪污罪受贿罪
- 酌定不起诉适用条件的规范化判断被引量:16
- 2015年
- 酌定不起诉功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对其适用条件的规范化判断。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之间呈现出一种递进式的层次结构。"犯罪情节轻微"对应的刑罚量应限定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且不存在从严或从重情节。"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包括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和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处罚两种情形,对此应分别判断。"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被理解为人民检察院原则上应予作出不起诉决定,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可作出起诉决定。
- 黄云波敦宁
- 关键词:酌定不起诉
- 对贿赂犯罪立法的宏观考察——以基本刑事政策为视角被引量:1
- 2015年
- 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宽严相济分别是我国不同时期的刑事政策,这些刑事政策对贿赂犯罪的立法有着深刻的影响,对其进行准确理解是贿赂犯罪科学立法的重要保障。为了在贿赂犯罪立法中更好的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改变对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处罚宽严失衡的现状,改变贿赂犯罪立法前瞻性不足与稳定性不足的现状,改变贿赂犯罪的立法权过分扩张与司法权紧缩的现状。
- 黄云波王新村
- 关键词:刑事政策贿赂犯罪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宽严相济
- 论刑事司法的公众认同被引量:6
- 2012年
- 刑事司法的公众认同是指公众对于刑事司法的承认、认可,刑事司法应当得到公众认同。刑事司法公信力不足有着"精英主义"思想等深刻原因,要实现刑事司法的公众认同,应当坚持常识性法律理念与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并协调好刑事司法与新闻媒体、法律监督机关、案件相关人员,以及与犯罪人等几组关系。这是重塑刑事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与公众良性互动的合理路径。
- 黄云波张晓玲
- 关键词:公众认同公信力精英主义常识
- 论“对称式”贿赂犯罪罪名体系之立法构建被引量:7
- 2016年
- 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犯罪罪名体系存在矛盾与逻辑冲突,需要对其进行调整与完善。首先,应取消介绍贿赂罪,将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基本构架调整为"受贿犯罪—行贿犯罪"二元体系。其次,应取消单位受贿罪这一罪名设置,将单位受贿行为按受贿罪罪名处置;同时,应增设"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最后,还应取消"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罪名设置,统一适用行贿罪罪名。经过调整之后,我国刑法中的贿赂犯罪将形成严格的"对称式"罪名体系。
- 黄云波
- 关键词: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 嫖宿幼女罪的困境及其突围被引量:1
- 2013年
- 嫖宿幼女罪立法存在用词不当,刑罚失衡;因罪名不能承载社会谴责,忽视被害人权益,立法过于理想,忽视司法现实等价值偏失。其问题根源在于我国刑事立法存在合法性危机。要从根本上解决嫖宿幼女罪所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技术与价值两方面对其予以完善。
- 黄云波吕哲如
- 关键词:刑法嫖宿幼女罪
- 论赔偿对量刑、定罪与行刑的影响被引量:7
- 2016年
- 赔偿影响量刑是基于司法现实的迫切要求,这符合量刑的本质,有着积极的刑事政策意义。赔偿影响定罪是由犯罪的本质所决定的,也是辩证式定罪方法的必然要求,同样能够实现报应与预防的效果。赔偿影响行刑符合刑罚执行的目的,符合刑罚执行的经济性原则,还可以满足司法实践的现实需求。赔偿能否对刑事责任产生积极影响,既取决于司法上对法律的准确理解,也依赖于立法上对法律的合理完善。
- 黄云波
- 关键词:赔偿刑事和解刑事责任
- 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兼谈犯罪的本质被引量:1
- 2011年
-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未遂属于一种犯罪"未得逞",但仍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情形。对于这么一种"未得逞"的情形,为什么仍然要用国家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刑罚处罚呢?这就是未遂犯的处罚根据问题。一、未遂犯处罚根据之理论基础未遂犯的处罚根据,这是刑法理论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交锋最激烈的战场,几个世纪以来,这一问题经过了无数刑法学人的探讨,探究的结果是导致学说林立。
- 黄云波
- 关键词:主观罪过犯罪未遂犯罪构成既遂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