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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发

作品数:8 被引量:47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侵权
  • 3篇侵权责任
  • 3篇侵权责任法
  • 2篇司法
  • 2篇损害赔偿
  • 2篇赔偿
  • 2篇精神损害赔偿
  • 2篇《侵权责任法...
  • 1篇刑事
  • 1篇刑事简易程序
  • 1篇刑事诉讼
  • 1篇义务
  • 1篇债权
  • 1篇债权人
  • 1篇中国式
  • 1篇人身
  • 1篇人身自由
  • 1篇人身自由权
  • 1篇善意
  • 1篇私法

机构

  • 8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8篇王道发

传媒

  • 2篇现代管理科学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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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年份

  • 1篇2018
  • 2篇2017
  • 3篇2016
  • 2篇2011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论侵权责任法与无因管理之债的界分与协调——兼评《侵权责任法》第23条被引量:11
2017年
在传统理论中,合法性是侵权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界分的根本标准,但是细分两种制度的利益衡量冲突和价值选择取向,以正当性代替合法性才能真正界分和协调两种制度。两种规范制度存在交叉和竞合关系,发生不同的法律效力。但是随着现代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代替无因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防止、制止侵害行为的见义勇为应当受《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制,这正是以补偿义务为形式的损失分担制度的发展,使侵权责任法的调整领域不断扩张的结果,同时也是"大侵权主义"民法发展趋向的标志。
王道发
关键词:无因管理侵权责任法
论《公司法》中的公司主体地位——以公司法与侵权责任法的交叉关系为中心被引量:1
2016年
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是市场交易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我国企业组织立法注重保护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保障公司在市场活动中能够独立依照自己的意志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也是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条件。在立法上,《公司法》同时也对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等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给予了平衡保护。公司不能依赖自身的独立地位去侵害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也不能以公司的独立主体地位侵害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王道发
关键词:公司法公司股东债权人
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完善被引量:2
2011年
刑事简易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文章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若干构想,如建立多元的刑事简易程序,引入法律援助制度,赋予被告人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和变更权等,以利于完善刑事简易程序,从而有力地提高诉讼效率。
王道发
关键词:刑事诉讼诉讼效率
论先期违约中的利益权衡
2017年
《合同法》在规范内容上对不安抗辩权和先期违约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先期违约制度注重解决损害赔偿问题。在本质上,先前违约不必然以违约责任来解决损失救济,在适用过程中应当重视利益权衡的方式,有限制地明确债权人的选择权和债务人的补救权,并且厘清相关风险承担规则,实现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王道发
关键词:先期违约违约责任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网络侵权责任
随着网络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地表达和交流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充分共享社会的信息资源。人们在享受网络服务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棘手的难题和困扰。人们在网络空间上随意地侵...
王道发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网络平台司法解释
我国产品责任制度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1
2016年
《侵权责任法》对我国多年产品责任制度的发展成果,做了继承性的系统吸收。与《产品质量法》存在交叉关系,一起构筑了我国完整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但是,作为《民法典》重要组成部分的侵权责任法,对产品责任制度的规定,还有许多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例如,没有细化精神损害赔偿在产品责任中的适用规则,对惩罚性赔偿规定也是一笔带过,模糊的规定会引起适用的混乱。而且,对损害范围界定的争议会引起整个产品责任体系的混乱,这需要加深对产品责任制度的研究。因此,对现有产品责任制度的立法规定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王道发
关键词: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
论中国式“好人法”面临的困境及其解决路径——兼论《民法总则》第184条的理解与适用被引量:31
2018年
在传统理论上,"好人"的救助行为受民法的无因管理制度调整,如果救助人由于重大过失给受助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随着现实中"好人被讹"以及"见死不救"现象的频繁发生,《民法总则》单独规定了"好人法"与无因管理制度作出分离,救助人不再承担重大过失责任。这是民事立法上的重大创新,具有积极的时代意义。在尊重立法原意的同时,也应当准确理解救助行为的本质,并应当引入比例原则,在适用中平衡好救助人与受助人之间基于救助行为产生的利益关系。这对于完成整个民法典的编撰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王道发
关键词:重大过失善意比例原则
私法视角下的人身自由权:限制与保护被引量:2
2016年
在私法上,人身自由权作为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在本质上属于防御权,保护着主体人格利益的完整性不受侵犯。但是,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人身自由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公法的规范之中,私法则显得"供应不足"。私法上没有确立人身自由权,一方面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私法理论上对于人身自由权研究不充分引起的。尽管人身自由包括身体和精神自由,但这只是人身自由权具体利益的表现形式,拘禁仍是侵害私法上人身自由权的主要方式。在实践中,即使是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应当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被非法拘禁受害人的精神利益,这是私法确立人身自由权重要意义的体现。
王道发
关键词: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权精神损害赔偿私法防御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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