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振兴
- 作品数:13 被引量:31H指数:4
- 供职机构: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网约用工的规制路径及权益保障——以美国Uber司机为例被引量:6
- 2017年
- 网约工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的用工形态,也给雇佣关系带来了挑战。例如,在法律诉讼中,虽然法院对Uber公司施加给司机的控制行为进行分析,但是仍需陪审团确定司机是否属于劳动者。在学术讨论中,多名学者也提出,可以将Uber司机作为特殊的劳动群体加以保护。此外,西雅图市议会还尝试通过地方立法允许Uber司机成立工会来保障权益,但是已被地方法院叫停。纽约市则试点Uber公司和地方工会组织合作成立一个协会来保障Uber司机的利益,但是不能进行集体谈判和罢工。
- 柯振兴
- 关键词:劳动者工会
- 中国法律权力的联邦制实践——以劳动合同法领域为例被引量:14
- 2018年
- 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视角来看,当代中国立法权与司法权的配置与实施的显著特征是,虽然中央的立法权与司法权在法理上具有无可争议的领导地位,但是在实践中,地方的立法权与司法权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前者。这种现象可被归纳为"单一制基调+联邦制色彩"的国家结构形式。劳动合同法领域的实践,便较为明显地体现了立法权和司法权在当代中国的此种"联邦制色彩"。以北京、上海和广州这三个城市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判决书为样本所做的实证研究,从经验层面证实了法律权力联邦制实践的事实影响,即各个地方不同的法律规则会导致对公民/企业权利的差异性保护,在劳动合同法领域的实践中,这具体体现在对劳动者(企业)有利的法律规则会导致对劳动者(企业)有利的司法裁判,并且在统计学意义上这种差别非常显著。
- 程金华柯振兴
-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劳动合同法
- 隐性歧视为何在立法中难以立足被引量:1
- 2017年
- 隐性歧视指行动人并未意识到的,但却受其影响的对其他群体的歧视性态度或者刻板印象。为了将隐性歧视纳入反歧视法进行规制,很多学者运用认知心理学、认知神经学等方法论证隐性歧视的普遍性,以及隐性歧视可能带来的歧视行为。然而,很多法官以及学者质疑这些研究的可靠性,比较抗拒将隐性歧视纳入反歧视法。他们认为仓促纳入隐性歧视会增加错案,会对原有法律体系产生较大冲击,并使反歧视的立法目的落空。在Wal-Mart Stores,Inc.v.Dukes一案,美国最高法院中也拒绝承认隐性歧视理论作为专家证言的法律效力。
- 柯振兴
- 关键词:歧视性反歧视法
- 劳动者的隐私权初探——以美国为例被引量:5
- 2014年
- 劳动者的隐私权是一个全新的命题,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十分必要。在雇佣新员工阶段,美国对面试的范围进行了限制,通过反歧视法保护隐私,但是美国也规定有些行业雇主必须了解员工的刑事记录。而在雇佣过程中,对于用人单位的监控行为,比如电子邮件,摄像头监控,社交网络监控以及GPS监控,美国法院基本采用隐私的合理期待理论来判决。对于国内立法来说,首先,我们不必拘泥民法和劳动法的差异,可以借鉴民法的成熟做法。其次,当下对于员工隐私的立法国内也比较概括,希望将来可以从司法解释等方式加以完善。
- 柯振兴
- 关键词:隐私权电子监控
- 与工会利益密切相关的美国不当劳动行为
- 2014年
- 美国法律意义上的不当劳动行为,主要是指企业干涉工会招徕会员等活动、言论含有威胁或陈述不实、控制企业内部劳动组织、歧视工会会员、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行为。法律规定,由劳动关系委员会负责处理上述不当劳动行为,其救济形式一般为复职、清算积欠工资、发布临时禁令等。
- 柯振兴
- 关键词:不当劳动行为
- 论同工同酬被引量:4
- 2009年
- 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曾引发很大的争议。从制度的发展和外国经验来介绍同工同酬,分析中国在实施同工同酬时产生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 柯振兴
- 关键词:同工同酬非标准劳动关系垄断
- 奥巴马时代工会立法述评
- 2017年
- 奥巴马总统时代的工会立法,对工会来说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民主党和工会虽然关系密切,但是推动工会立法乏力,并且受到共和党的阻击。另一方面,共和党在州的层面大力推动工作权利法,削弱工会的力量。如今,美国新任总统川普与工会的关系面临不确定性,共和党国会和共和党州政府继续推动工作权利法,美国工会或陷入新的困境。
- 柯振兴
- 关键词:奥巴马工会
- 美国《统一解雇法案》简介及失败原因探析
- 2014年
- 美国劳动法在解雇方面一直奉行雇佣自由的原则。但是20世纪下半叶,美国的立法和法院发展出了一些解雇保护的例外。为了使州和州之间的解雇保护形成一致,美国统一州法律委员会通过了《统一解雇法案》,规定了雇主的合法解雇事由,并规定了救济措施,仲裁方式以及豁免条款。其中一些条款对雇主做了妥协。但是这个法案最后没有被州立法采纳,原因是雇主反对该法案,而雇员认为对他们保护不够也不愿支持。
- 柯振兴
- 美国集体合同仲裁制度及其启示
- 2014年
- 按照美国法律规定,集体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向联邦调解调停局提出仲裁请求。如果雇主拒绝仲裁,工会可以要求法院颁布强制令,要求雇主方参加仲裁。但是法院对仲裁的介入是非常有限的,一般不会涉及实体性审查。此外,如果雇主的行为既违反了集体合同的规定,同时也构成不当劳动行为,那么劳动关系委员会也有权力处理,此时劳动关系委员会应该尊重仲裁员的决定。中国的集体合同争议处理也面临法律责任竞合的问题,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的处理方式。
- 柯振兴
- 关键词:实体审查
- 美国集体合同相关法律问题初探
- 2014年
- 美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是比较复杂的制度。在合同性质上,美国最高法院采利他合同说。集体合同的主体分别是雇主和工会,工会必须得到半数以上员工支持才能成为谈判一方。在集体合同的谈判中,双方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集体合同的条款分为强制性条款、许可性条款和非法条款。如果雇主在许可性条款上不让步以致谈判陷入僵局,可以认为雇主违反了谈判的义务。
- 柯振兴
- 关键词:集体合同排他性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