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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立荣

作品数:62 被引量:173H指数:7
供职机构: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新世纪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6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2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7篇刑法
  • 11篇刑事
  • 11篇犯罪
  • 7篇司法
  • 6篇民族
  • 5篇民族地区
  • 5篇法治
  • 4篇刑事法
  • 4篇刑事法治
  • 4篇受贿
  • 4篇农村
  • 4篇民族地区农村
  • 4篇法律
  • 4篇被害
  • 4篇被害人
  • 3篇刑事责任
  • 3篇受贿罪
  • 3篇起诉
  • 3篇自我
  • 3篇教学

机构

  • 45篇广西民族大学
  • 17篇广西民族学院
  • 2篇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

  • 62篇何立荣
  • 3篇蔡家华
  • 2篇覃晚萍
  • 2篇陈晨
  • 2篇何明凤
  • 1篇孔繁丽
  • 1篇杨欣
  • 1篇王蓓

传媒

  • 9篇广西民族大学...
  • 5篇广西民族学院...
  • 5篇广西警官高等...
  • 4篇法制与经济
  • 4篇社会科学家
  • 4篇学术论坛
  • 3篇广西政法管理...
  • 3篇前沿
  • 2篇江西社会科学
  • 2篇广西社会科学
  • 2篇广西社会主义...
  • 2篇广西警察学院...
  • 1篇行政与法
  • 1篇广西民族研究
  • 1篇云南大学学报...
  • 1篇当代法学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沿海企业与科...
  • 1篇中共山西省委...
  • 1篇中共青岛市委...

年份

  • 7篇2024
  • 2篇2022
  • 1篇2021
  • 1篇2020
  • 1篇2019
  • 3篇2018
  • 2篇2017
  • 3篇2016
  • 2篇2015
  • 4篇2014
  • 3篇2013
  • 3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 1篇2009
  • 8篇2008
  • 1篇2007
  • 3篇2006
  • 1篇2005
  • 1篇2004
6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教唆自杀行为之可罚性新探--限制从属性说与混合惹起说之提倡被引量:2
2012年
关于教唆自杀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在学界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之间的对立。目前所存的学说由于其自身的缺陷或者与中国目前刑法理论体系不相符合而无法完整地解释教唆自杀的可罚性来源。限制从属性说和混合惹起说能够科学地说明教唆自杀的可罚性。从共犯的从属性和可罚本质说明,在正犯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共犯行为却具有较正犯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教唆自杀行为应当独立成罪。
何立荣杨欣
关键词:教唆自杀共犯
论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程度及其功能被引量:1
2008年
作为不作为犯罪成立前提之作为义务,不仅存在有无之分,还存在程度之别:从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是一个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这种质和量的辨证关系充分说明法律义务存在程度的差异;法律义务是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责任有轻重之分,义务自然有程度之别;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有无作为义务难以判断,也说明作为义务存在程度的差别。作为义务程度概念的确立,为刑法学界对不作为犯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将促进对不作为犯的深入研究;可以为确定不作为犯罪的范围提供理论指导;可以为确定不作为犯的刑事责任轻重提供依据;还可以为科学判断作为义务的有无提供新的思路。
何立荣
关键词:不作为犯作为义务刑事责任
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启示被引量:3
2021年
“枫桥经验”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历久弥新,并引领着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理论上具备“三治融合”“三共一体”“三化协同”的时代特征,并且能够与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基本思路或方式相融合。在实践治理层面上,“枫桥经验”所体现的全面性、代表性、权威性,及其取得令人向往的治理成果,更为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提供了值得借鉴之处。为了更好地实现“枫桥经验”在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的创新,还需要在治理维度上进行“纵向搭梯”,兼及“横向撒网”;在治理布局上进行“三治融合”,并以“自治为重”。
徐翕明何立荣
关键词:枫桥经验民族地区乡村治理
冲突与调适:民族地区农村刑事法治中的国家法与民间法——“民族地区农村刑事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系列研究之一被引量:7
2008年
刑事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在民族地区农村刑事法领域中,民间法与国家法无论在实体法方面还是程序法方面,都存在着冲突,要充分发挥刑事法治在民族地区农村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必须正视和正确调适这种冲突。
何立荣
关键词:民族地区农村刑事法治国家法民间法调适
刑法中的行为单数判断标准研究被引量:2
2020年
对行为单数首先应当作社会观念上的判断,行为人的举动根据一般人的社会观念进行考察是单一行为的,应认定为一行为;根据一般人的社会观念进行考察是数行为的,应认定为数行为。根据一般人的社会经验考察认定为行为单数的,应以行为单数处理。根据一般人的社会.经验考察认定为数行为,如果该行为为某一构成要件所包摄,仍应认定为刑法.上的单一行为;反之,则应认定为数行为。结合犯、连续犯和不同的构成要件实现行为,均为数行为。过失犯只发生单一的构成要件结果的,应认定为单一行为,反之则存在复数行为的可能。不纯正不作为犯与纯正不作为犯的行为单数认定应采用不同的标准。侵害数个主体的人身性专属法益的,仍然可以认定为单一行为。
何立荣兰晓峰
关键词:刑法
受贿罪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2
2005年
斡旋受贿中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受贿人利用自己职务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可交换关系;受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应当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和通过行贿手段获得的不确定的、竞争性的利益;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不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何立荣
关键词:受贿罪斡旋受贿不正当利益
再论犯罪结果被引量:4
2000年
犯罪结果在定罪中的意义表现为 :犯罪结果是部分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而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法定犯罪结果发生与否是区分犯罪既遂或未遂的客观依据 ;犯罪结果因其与法条竞合、牵连犯的密切关系而影响行为的罪数。犯罪结果从客观方面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是量刑的重要根据。
何立荣
关键词:犯罪结果定罪量刑犯罪构成法条竞合牵连犯
浅谈刑法启发式教学的运用被引量:2
2003年
启发式教学在刑法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在刑法教学活动中进行启发式教学应当遵循以下步骤、方法 :安排预习、设计问题、提问与追问、启发诱导。
何立荣
关键词:刑法启发式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步骤素质教育创新性思维
滥伐林木犯罪治理的行刑衔接规范体系重构被引量:1
2024年
滥伐林木罪属于典型的法定犯,滥伐林木犯罪治理的行刑衔接规范存在前置与后置制定规范不健全、规范执行存间隙以及规范适用不协调等现实问题。健全的法律规范是实现滥伐林木犯罪治理中行刑有效衔接的前提条件,滥伐林木犯罪的治理不能囿于传统刑事治理体系,只有跳出既有的刑事治理框架,重视刑事法规范与《森林法》等前置法的有效衔接,才能使滥伐林木犯罪问题得到科学有效的应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关于滥伐林木犯罪规范体系的完善,应当“顺势而为”,树立融合治理思维。重构滥伐林木犯罪治理规范体系,应当遵循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转变、从规范的隔阂走向规范的融合、从重刑轻行到行刑衔接转变的基本逻辑。重构滥伐林木犯罪治理的行刑衔接规范体系,应当坚持从重置滥伐林木罪的保护法益、滥伐林木犯罪治理规范制定场域的行刑衔接、规范执行场域的行刑衔接以及规范适用场域的行刑衔接等方面予以展开。
何立荣杨通新
关键词:滥伐林木罪法定犯犯罪治理行刑衔接
《刑法修正案(九)》视角下的死刑立法改革被引量:1
2017年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情节恶劣"和"期限重新计算"规定,进一步对死缓犯执行死刑的门槛作出限制,并取消了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等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此修正案彰显了我国政府和立法者对死刑问题的高度关注,符合我国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是中国死刑立法改革的又一重要进步。我国当前死刑的立法改革应当适用"最严重的罪行"的标准;扩大"特殊主体"免死的范围;放宽"老年人免死"的年龄;逐步废除"非暴力"类犯罪的死刑。
何立荣徐翕明
关键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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