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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惠芳

作品数:9 被引量:19H指数:3
供职机构:内蒙古科技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生物学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1篇生物学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国际法
  • 2篇起诉
  • 2篇未成年
  • 2篇未成年人
  • 2篇检察
  • 2篇检察机关
  • 1篇缔约
  • 1篇缔约过失
  • 1篇缔约过失责任
  • 1篇信赖利益
  • 1篇义务
  • 1篇有权
  • 1篇认知度
  • 1篇食品
  • 1篇食品标识
  • 1篇市场份额
  • 1篇私法
  • 1篇司法
  • 1篇司法模式
  • 1篇损害赔偿

机构

  • 8篇内蒙古科技大...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中国农业大学

作者

  • 9篇苏惠芳
  • 1篇邓心安

传媒

  • 2篇北京航空航天...
  • 2篇辽宁警专学报
  • 1篇中国科技论坛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阴山学刊
  • 1篇科教导刊

年份

  • 1篇2018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 2篇2012
  • 2篇2011
  • 1篇2004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浅析我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制度
2011年
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着自己特殊性,因此对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应该分案起诉。本文在阐述分案起诉的涵义和必要性的基础上,从分案处理的标准和具体程序两个层面对我国分案起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立法建议。
苏惠芳
关键词:未成年人
转基因食品标识与认知度的关系被引量:4
2018年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与常规统计分析相结合并辅以重点访谈的方法,研究了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与认知度的关系。研究发现:职业群体对转基因食品的了解程度依然偏低,在标识方式和标识态度上总体呈现"对转基因食品越了解,对标识要求则相对宽松"状态;超过90%的被调查者认为转基因食品需要强制标识或定量标识;标识成本态度与转基因食品认知度的关系不显著;被调查者对转基因食品标识要求普遍严苛于国际通行做法。鉴此,提出了转基因食品标识方式"从定性强制到定量强制,再到自愿"的过渡性政策启示。
邓心安郭源苏惠芳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
我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酌定不起诉制度研究被引量:2
2012年
未成年人酌定不起诉制度是矫正未成年人犯罪,使其尽快回归社会的有效制度之一。本文通过对未成年人酌定不起诉制度含义的阐述和对德国、日本和台湾地区有关制度的介绍,进一步提出我国应引入恢复性司法模式,设立不起诉调查程序,建立不起诉听证程序和建立帮教制度等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制度不起诉制度提供借鉴。
苏惠芳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酌定不起诉恢复性司法模式
空间碎片造成损害责任制度研究
空间碎片是伴随着人类探索利用外层空间的脚步的深入产生并不断增加的。这些碎片给我们的外空探索、利用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并且还有不断加剧的趋势。因为即使各国不再向外空继续发射空间物体的话,空间碎片自身的碰撞也会增加在轨碎片...
苏惠芳
关键词:国际法律责任损害赔偿制度
文献传递
规制空间碎片致损责任之国际制度分析被引量:3
2015年
随着各国外层空间活动的频繁,空间碎片造成损害的几率也在不断增加,因此,研究有关空间碎片致损责任的国际制度,为有效地规制外空活动、救济受害者奠定了法律基础。通过系统地对空间碎片致损责任涉及的各类国际法渊源进行研究,发现虽然没有专门的国际法规制空间碎片致损责任,但根据空间碎片与空间物体以及外空活动的密切关系,与后者相关的国际制度可以适用于调整空间碎片致损责任。此外,在适用这些国际规则出现冲突时或无法协调时,可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来解决。
苏惠芳
空间碎片致损责任主体之国际法分析
2014年
空间碎片对人类探索、利用外层空间活动造成的危害与日俱增。有关空间碎片致损的赔偿问题,应从空间碎片的来源入手,考虑空间碎片与空间物体的关系,依据相关国际空间条约,将空间碎片致损的责任主体认定为登记国包括发射国以及空间物体运营国。而且,从法理上来看,该空间碎片的所有权是不能予以抛弃的。
苏惠芳
关键词:所有权
国际私法教学方法探究被引量:1
2013年
国际私法是我国高等学校中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但在教学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本文结合该学科自身特点,从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着手,指出了国际私法的教学在基础理论的讲授上应结合案例分析,实现国际私法的本土化。
苏惠芳
关键词:国际私法法学教育本土化
归属不明的空间碎片造成损害救济制度研究被引量:3
2012年
无法识别身份归属的空间碎片给地球表面以及人类的空间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危害。但是,国际社会还没有可以适用或参照的国际法律制度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救济。因此,需要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来解决这一国际性的问题,在联合国外空委下设置空间碎片管理委员会,并结合空间碎片减缓准则采用市场份额制度的方法来确定责任归属,从而给予受害者以救济。
苏惠芳
试论先合同义务被引量:6
2004年
先合同义务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其理论基础。它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是对缔约信赖利益的保护。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消、变更、解除,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以及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仅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而未明确先合同义务,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苏惠芳
关键词:先合同义务信赖利益缔约过失责任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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