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竹兰
- 作品数:8 被引量:26H指数:3
- 供职机构:天津理工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授权立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法律保障的需求被引量:7
- 2007年
-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进行改革攻关的重要战略举措,其实质是进行制度创新,必须依法推进。同时也要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供给。本文从分析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内涵出发,阐述了法律保障的需求,并针对我国目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法律保障供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 李竹兰郝寿义
- 关键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法律保障
- 闲置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制度探析被引量:2
- 2008年
- 一、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理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集体所有。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的利用土地。”这就明确了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集体的。土地使用权仅仅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收回权是基于所有权派生出的一项权利,是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的一种方式。
- 李竹兰孙学亮
-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宪法》城市郊区
- 天津滨海新区应如何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被引量:3
- 2008年
- 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滨海新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保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健康运营,建立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需要构建相应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规范。这也是滨海新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范中主要涉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协会和政府三类主体,平衡三类主体之间的自治、自律和监管关系是该法律制度的核心。
- 李竹兰孙学亮郝寿义
-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自治
- 天津滨海新区法治建设中司法组织体制创新研究
- 2011年
- 经过三十余年开发建设,天津滨海新区已成为环渤海地区乃至全国的一个重要经济增长点。为充分发挥天津滨海新区对周边地区的经济辐射作用,加大滨海地区开发开放的力度,200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使天津市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此后,滨海新区发展开始步入综合配套改革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9年,为进一步理顺天津滨海新区的管理体制,发挥滨海新区的整体优势。
- 李竹兰
- 关键词:综合配套改革司法建设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 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保障被引量:12
- 2007年
- 建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在新时期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它在内涵、特征和目标等各方面不同于经济特区。建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的法制现状无法完全适应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践发展,需要国家通过“授权立法”赋予地方特殊立法权,以推动和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各项举措顺利进行。
- 李竹兰
- 关键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授权立法
-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依法进行的思考被引量:1
- 2007年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天津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并从天津滨海新区的实际出发.“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切实发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主要任务和关键措施.也是我国在新时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必将对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程以及我国的整体经济体制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
- 李竹兰
-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新区开发
- 对我国向外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几点看法
- 1990年
-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我国一些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后向外商有偿出让了13块总面积约为553万M^2的土地使用权(见附表)。这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但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在国内,很多人出于对祖国的关心,提出了种种疑问。其中最集中和最重要的问题有,我国向外商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变相地出卖土地所有权?这会不会使我国丧失领土主权,产生新租界?我国一些地区向外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是否太低了?我国向外商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意义?对此,我们想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以求教于识者。
- 郝寿义李竹兰
-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
- 董事与公司间的利益相反交易规制被引量:3
- 2005年
- 董事与公司间的利益相反交易规制是董事忠实义务制度的内容之一。董事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将董事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董事应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利益相反交易中,公司利益与董事利益相互冲突,因而董事具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潜在危险性。确立利益相反交易的批准或许可制度,可将其危害性控制在最小程度。
- 孙学亮李竹兰
- 关键词:交易规制忠实义务